APP下载

研究司法规律,探索“全位多元”民行检察监督

2019-12-13陈朝晖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关键词:特色监督改革

陈朝晖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浙江 宁波 315016

民事行政(下简称为民行)检察工作涉及到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中的两大诉讼,工作范围广阔,大有可为。“四大检察”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必然要大力加强与开拓创新民行检察工作。毋庸讳言,与民事行政行检察工作的需要和前景相比,检察机关现在的民事行政行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足,需要我们科学研究掌握司法规律,来进行不断改革、发展、创新与完善。民行检察改革是深化检察改革的有效而重要的抓手。我们要本着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工作责任心与使命感、紧迫感,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规律,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司法规律,积极出点子、想办法、谋发展,把握科学发展机遇,深化民行检察改革、创新民行检察工作,切实把民行检察工作推上新台阶、新层次、新水平。在此,笔者拟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全位多元”的民行检察理论,并对该检察监督模式下深化民行检察改革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与研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规律的内涵与特征

(一)司法规律内涵

根据1999年版缩印本《辞海》的解释,规律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具有普遍性、重复性等特点。司法规律是一种关于司法活动的社会规律。②一般而言,司法规律是指在司法活动过程中司法各要素③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司法活动的必然趋势。……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特色监督改革
特色种植促增收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中医的特色
改革之路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改革备忘
夯实监督之基
监督宜“补”不宜“比”
瞧,那些改革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