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众筹平台的法律风险及规制*
2019-12-13王佳辉
法制博览 2019年20期
王佳辉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一、引言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进步,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以及公益性众筹自身所具备的的大众化、公开化、低门槛等诸多属性,使中国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广泛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空白以及监管的不力,导致出现多起骗捐、诈捐及违规事件,引发了大众对公益性众筹的质疑,也引起了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全面了解我国公益性众筹业的发展现状,研究不同的众筹参与者的利益需求,揭示众筹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探索众筹管理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二、公益性众筹平台的法律性质与地位
(一)法律性质:众筹平台作为单独的第三方平台,在互联网产生的基础之上,发布各式各样的公益性众筹内容,为双方提供有关的融资信息。在各种各样的公益性众筹活动中,众筹平台提供的服务是中介服务,它的法律性质应被视为独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在公益性众筹活动中连接金融家和投资者。
(二)法律地位:公益性众筹平台在公益性众筹活动中相处于中间地位,是公益性众筹项目中所涉及的信息和相关技术,应用支持服务的提供者。众筹平台在公益性众筹活动中也发挥着监管作用,它们有责任对所发起的众筹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身份以及众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相关必要的检查。
三、我国公益性众筹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公益众筹信息的审核和公开不全面
目前,我国的公益性众筹还没有行业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也没有相对应的自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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