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实践调查报告
2019-12-13刘亚琪
法制博览 2019年28期
刘亚琪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
一、前言
法援是指由政府管理的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上无力承担法律服务的当事人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所提供的减免或者延缓费用的法律救助服务,旨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司法权益,保证司法公正。法援在西方国家存在已久,但在中国,法援的设想于1994年才被提出,到了1996年才正式建立。直到2003年国务院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发展至今,法援逐渐落实到全国各地发挥作用。
二、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
中国法援的出现基于对西方国家法援制度的学习,更基于我国独特的国情,因此具有中国特色。法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体现了市场发展与法制建设的交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作为法援存在前提的律师制度已经基本得以完善,但彼时法援并未被单独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提出。随着改革开方政策的全面实施,我国经济蓬勃发展,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涌现出更广泛的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法援则为人们实现自己的法律权益提供了保障。1990年代,律师行业逐渐在我国崭露头角,为了降低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门槛,一些律师效仿海外司法体系,自发地成立了法援组织。后来法律援助逐渐过渡到政府肩上。
我国法援的诞生顺应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潮流,体现了对人权与司法公正的重视,且有助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展。
三、成都法律援助发展现状和困难
中国法援的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之一即是各地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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