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财政:概念界定和法治保障机制
2019-12-13茆晓颖刘付韩
财经问题研究 2019年6期
关键词:信息
茆晓颖,刘付韩
(苏州大学 东吴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21)
一、引 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财政统收统支,“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1998年底财政发展方向定位为公共财政;2007年以后财政向民生转型;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现代财政制度成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选择。每一种财政模式的演变必将会带来一些向上向好的变化,既是客观事实的现实需要,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时间推演、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变得不再隐秘,社会公众对自己的权责愈加清晰,了解政府日常运营、运行机制的欲望与日俱增,这就对透明政府提出一定的要求。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政府行为的资金来源和重要保障,财政管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政府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的高低,可以说财政管理是政府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对透明政府的要求暗含透明财政,透明财政成为透明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研究“透明”仍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首先,学术界对于“透明财政”与“财政透明度”的理解一直是含糊不清的,大多数情况下处于混用状态。其次,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透明状况在各种测评中已有进步,但仍然改变不了整体得分较低的客观事实。再次,政府对透明财政的功能认知不够全面。最后,透明财政的整体保障措施和保障机制尚处于缺位状态,尤其是法治保障机制。
基于上述考虑,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首先,对“透明财政”和“财政透明度”予以概念界定和内涵辨析,在辨析过程中,试图指出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影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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