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独立性
2019-12-13李晨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
关键词:法律
李 晨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1130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其在金融领域的作用不言而喻,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和发展,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逐渐成为与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等宏观指标相联系的重要因素①。《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条规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法律上的独立性。但从与其他法律主体的相关法律关系来看,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又是相对的,这与中国人民银行兼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双重属性密切相关②,如何界定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独立性,应从多个角度加以分析。
从中国人民银行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关系来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执行享有监督的权力,体现在《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该项制度表明了最高权力机关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仅是一种间接的干预,而非直接的控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直接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和执行货币政策,二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非上下层级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此项制度设计有利于实现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性。
从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务院的法律关系来看,《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体现出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务院的行政附属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