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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及其推进策略研究

2019-12-12宋舒曼

商场现代化 2019年18期
关键词:跨境电商经济发展

宋舒曼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理念的推动下,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的构建与推进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结合我国“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从跨境电商的发展背景、内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对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进行简要阐述,分析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面临的问题,并结合制度完善、法律合作、信用建设、服务体系及加强监管等方面,对推进策略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来提升我国跨境电商规则制定的主导性地位。

关键词: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国不断在转换经济结构和实施供给侧改革等方面發力,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效提升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跨境电商成为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跨境电商的优势运用,大幅增加国际贸易总量,突破传统模式所带来的局限。因此,对于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构建及有效性研究,将有效规范跨境电商的发展,极大地促进国际贸易格局的改变,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提供助力。

一、跨境电商的主导性规则

1.跨境电商发展背景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此举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带一路”倡议充分依靠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使有关国家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新时代“丝绸之路”,成为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一带一路”区域跨境电商发展具有极大的正面效应,该背景下的各项战略红利能有效推进跨境电商的质和量齐头并进。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统计,2012年至2018年间我国跨境电商平均增速为31.4%,2013年甚至达到了50%,这个增长率十分可观。2018年,全球B2C交易总额为6500亿美元,该数字同比上一年增长了27.5%,预计2019年全球B2C交易总额将首次突破8000亿美元。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9.1万亿元人民币,预计2019年将达到10.8万亿元人民币。在传统外贸形势严峻的宏观背景下,跨境电商蓬勃发展无疑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动能、注入了新的活力。

2.跨境电商主导规则的内涵

自2001年之后,WTO主持召开了多次有关电子商务的专题研讨会,主要涵盖了司法管辖、产品分类、税务征收及法律适用等。并且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现实情况,对相关商品的市场准入、关税和其他税、进口许可证程序与电商相关的标准和原产地规则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从多边角度而言,跨境电子商务的巨大潜力,被各国广泛重视,对于电子商务规则的构建与规范是当务之急,在众多的双边机制下,主导性规则的建立将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截至目前,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已开始将跨境电商的相关条款纳入,相关的国际规则制定已经在酝酿之中,在中国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引导下,跨境电商的主导性政策法规不久后将会出台。

3.目前国内的相关法规政策

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历史较短,相关的政策法律较少,因此从2013年开始国务院也在不断研究相关方面政策法规,不断出台相应的通知公告以维持规范跨境电商的发展。其中主要包括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同时,美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制定了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标准和政策,如美国出台的《互联网免税法案》主张放松对于电商企业的限制,日本的《特商取引法》强调对于电商收税要兼顾公平和税收简化的原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也陆续建立了相关的支撑保障法规,主要表现在研究电子商务全球发展策略,系统解决税务、市场等相关问题,建立跨境电商贸易国之间的贸易协定等方面。

二、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面临的问题

由电商行业的领头羊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的建立全球电子商务合作平台(EWTP)的倡议写入G20杭州峰会公报,显示出政府对于之跨境电商行业的重视,但是目前各类复杂的跨境贸易流程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的构建与完善,使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面临着严峻考验。

1.通关单制度实施艰难,通关速度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海关对跨境电商采取了“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货物及物品的报关方式,通关频次多,通关效率低。据统计,2018年跨境电商报关商品总额2.31万亿元,而实际完成总额为1.58万亿元,严重影响了交易的效率和质量,共造成损失0.73万亿元。目前跨境电商供应商大多以采购团队的模式在海外商店购物,这种模式只能提供商品的购货单及购货发票,无法提供合同、原产地证明等资质证明。由于这些文件的缺失,直接导致了货物无法通关。据统计大约有95%的备货商品无法进入保税区,滞留在码头和机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对电商企业和消费者造成了损失。

2.税制模式存在差异

我国当前进口商品采用的税制模式为一般征税、新税改和行邮税,三种税制模式引发了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据粗略统计,由于受不同税制的影响,跨境电商每年所承受的经济损失超过500亿元,占据跨境商品总利润的17%,严重制约跨境电商的发展。首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综合征税方式取消了免税额,一般贸易和个人物品享受50元的免征税额,该举措使跨境电商卖家依旧有避税的机会。其次,现行政策规定在离岛免税店购物限额为8000元,居民入境时可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价值限额为5000元,但是个人网购跨境商品规定单次交易限额为2000元,明显低于上述两项标准。最后,只有在清单内的商品才能够按照跨境电商的合法制度保税进口,其他商品只能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或是个人物品携带入境,这种税制很容易被专业化的“国际代购”所利用,他们想方设法地使商品以一些非法的途径入境,从而造成逃税现象。

3.竞争秩序需规范,市场监管应着力加强

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首先是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对消费者和商家造成了利益损失,其次是“刷单”等违规行为难以彻底消除,不法分子通过虚假交易增加信用评级的行为使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受到了挑战,这也导致了数据统计结果的不准确,影响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整体判断,最后是不公平竞争的现象,部分商家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进行商业混淆、网络攻击等新型不公平竞争行为,监管部门难以准确界定、举证和处理。

三、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則推进路径

在“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相关国家积极响应融入“一带一路”经济带的宏观背景下,跨境电商规则的制定尤为迫切,面对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必须要契合我国电商行业发展的实际,以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为主导,不断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从不同的角度为主导性规则的制定铺平道路,如优化监管制度、加强法律协作、构建信用体系、保证信息服务及加大执行力度等,以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商的持续发展。

1.不断优化现有制度,完善监管机制

首先,政府要强化规范制约作用,在经营主体及商品准入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法律法规,促使跨境电商健康平稳发展。其次,是针对各参与经济体特点进行分类监管。对于自营类电商、平台类电商及境外网站应针对其特点,采取更科学的分类监管模式。再次,是强化海关、商检、银行等部门的通力协作,监管融合海关、商检、工商、商务、央行、税务、公安等多部门参与,形成跨境电商监管合力。构建管理一体化体系,统一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从而提高通关效率。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有效的惩戒机制,提高监管的软硬件条件,以此完善跨境电商监管的整体环境。

2.强化国际间的法律协作

各国之间应进行协商,达成对跨境电商相关法律法规的共识,参考国际上现有的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对法律主体进行确认。待主体确认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围绕法律主体对各国已有的法律进行推敲,秉承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形成对各个国家都相对有利的统一的高法律层次的法律法规。通过多层次法律的制定,可以减少跨境电商的贸易摩擦,促进电商的发展。2008年第三次GMS领导人会议召开之后,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以来,中国与有关国家之间双边贸易呈现出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贸易结构的进一步改善,使得双边投资额也有较大幅的增长。因此,对多层次法律和制度构建的优化,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跨境电商的成长。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众所周知,跨境电商存在一定的风险,而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用问题,征信体系存在的漏洞给跨境电商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因此需要大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使跨境电商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政府要完善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通过构建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与监管跨境电商平台及企业的交易行为,在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领域建立起体系化、规范化、可操作的一系列诚信监管制度,防范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虚假和欺诈行为。同时有效落实境内电商平台的自我责任,发挥信用约束的激励性作用,对于信用信息增强公示的力度,对守信主体进行激励鼓励,对失信主体大力惩戒,从而更好地构建起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4.全面构建信息服务体系

信息网络的建设要完善和优化现有的网上服务体系,比如支付方式等。在网络信息化时代下,人们的钱已经不再是拿在手里有触感的真实物体,而仅仅只是几个虚拟的数字,所以很多人在选择网上交易时,对此充满戒备。因此,完善信息网络、信用体系的建设,能够消除部分消费者的疑虑,使跨境电商能够得到更良好的发展。从社会层面上来说,银行机构和一些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服务,发展更加完善安全有保障的支付体系,以此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国家层面上来说,政府应该支持并提供相应的条件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加强跨境支付等在经济领域中的比重,利用金融策略的应用帮助提升支付领域发展水平。

5.加大税法监管力度

税法制度存在漏洞,偷税、漏税的现象依旧存在,许多不法商家利用跨境电商税法的漏洞,扰乱市场秩序,既不利于跨境贸易的发展,也不利于良好市场环境的形成。实现税制统一的前提,是在全面分析当前跨境电商现状的条件下,针对其特点协调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寻找新的解决办法去应对各类问题,为立法做好准备,寻求实现真正的税收公平。加大税法监管力度,将制度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改善跨境电商规则。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我国跨境电商规模的不断扩大,并且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优势,我国跨境电商的主导性优势不断显现,对于跨境电商主导性规则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环境。面对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我国跨境电商不断从政策和自身规模出发,正视在发展中存在的制约机制和问题,并通过优化监管制度、加强法律协作、构建信用体系、保证信息服务及加大执行力度等方式,使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能够展现出良好的市场发展活力,真正促进“一带一路”沿线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瞿亚森.“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之道[J].电子商务,2019(06):31-32+50.

[2]李峄.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及建议[J].中国国情国力,2019(06):56-60.

[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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