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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而不息优化营商环境 真心实意支持民企发展

2019-12-12叶艳东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31期
关键词:营商民营企业环境

叶艳东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在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中,湖北省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据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省区市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以武汉市为代表的湖北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已跻身全国前10位。进入新时代,建设湖北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民营企业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民营经济蓬勃兴起,1979年汉正街小商品市场开放拉开了全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幕。近年来,湖北民营经济步入快速发展新阶段,九州通医药集团、卓尔控股、恒信汽车、稻花香集团、山河控股等15家企业2018年跻身中国民企500强。民营经济在全省的地位和贡献可以概括为“56789”:创造了全省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税收,70%以上规上企业研发投入,80%以上新增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民营经济撑起湖北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优化营商环境日益成为全球范围内各国各地区战略选择。拥有良好营商环境,就等于拥有了未来。企业的发展壮大,创新创业的活跃,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说,它是一个城市运行效率的综合体现,更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软实力之一。而民营企业愿不愿意到一个城市投资创业,则是这个城市营商环境好坏的一块试金石。

二、当前我省营商环境喜中有忧

2018年全国31个省区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估结果显示,湖北营商环境指数56.56,排名第10,居中部六省榜首。省工商联监测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我省民营经济景气指数为53.1%,民营企业家信心指数为56.1%,均运行在景气区间。当前,湖北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流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正在逐步形成,民营经济总体处于景气状态,总体运行稳中向好,企业对未来发展预期较高,投资意愿逐步提升。

近几年按照组织安排,通过省委两轮巡视、省政府三轮大督查,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全省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有些市县政府不讲诚信、招商引资承诺政策不兑现、办事推诿扯皮、乱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反映,上面政策“很好”,下面办事“好狠”,一些基层办事人员往往以各种借口,或缺斤少两办,或拖延时间办,或不拿好处干脆不办,甚至有吃拿卡要、趁机搭暗股干股、插手干预经营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狠抓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主动向京沪粤苏浙等先进地区对标看齐,积极学习借鉴自贸區、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各类新区的成功做法,持续加力、久久为功,狠抓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落深,用心、用情、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确保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因地制宜,补齐硬环境短板

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是企业投资选址的基础考量因素。生态环境方面,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强水污染治理,逐步实现天蓝、地绿、水净。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机场、铁路、桥梁等设施建设,搭建覆盖公、铁、水、空的多维度、立体式、全方位的物流体系,大力发展航空、公交、出租车、地铁多式联运;加强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和信息交互成本,更好地支持知识、文化、信息、金融等软产业的后续发展。

(二)精准施策,不断提升软环境

一是进一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决维护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客观和平等对待民营企业融资需求,规范金融机构信贷行为,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尽量做到不停贷、不压贷、不断贷,坚决消除民营企业融资的各种隐形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采取股债并举、成立救助基金等办法,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式驰援民营企业。比如,继续实施“三个100亿”措施,设立100亿元县域发展引导基金、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100亿元担保再担保资金等。

二是进一步帮助企业清费减负降成本。对中央、省明确的减税降费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企业,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严格防止“有税不收”和“收过头税”。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全面实行厂区生产、生活用电分别计价政策,明显降低用地和物流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实现“一门一网一次全办好”,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企业对各项政策的知晓率、覆盖面。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督查、评价排名和通报约谈工作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去产能、去杠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执法和执行政策过程中避免简单化,杜绝“一刀切”“一关了之”。重视和支持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让企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全面落实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党政干部而言,要“清”上加“亲”,以“店小二”的姿态和作风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翻越市场“冰山”、移走融资“高山”、跨越转型“火山”,做到有工作交往但没有利益交结,有正常交流但没有权钱交易。对于企业家而言,要“亲”上加“清”,既要积极主动地同各级党委和政府沟通交流,也要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办企业,弘扬楚商精神,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和融入打赢“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一芯两带三区” 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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