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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征程 新作为
——2018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回顾

2019-11-17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山东人大工作 2019年1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监督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对“一府一委两院”进行监督,是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中最经常、最大量的工作。如何使新时代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更具系统性、符合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如何提高认识、把握重点、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工作形式,推动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如何使监督工作成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推进器,是新时代赋予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新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

栗战书委员长强调,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切实推动解决问题。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对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多次审定有关监督工作方案,在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的有关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常委会监督工作置于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之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党委工作重点就是人大工作中心的理念,研究把握省委中心工作和部署要求,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省委整体工作布局中来思考,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来推动,精心谋划安排监督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聚焦中心、开拓创新,明确工作思路,创新监督举措,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果。

2018年,常委会监督工作中首次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带队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执法检查报告,首次引进专家提前检查或陪同检查,体现了常委会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常委会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促进“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目标实现的信心和决心。

2018年,常委会监督工作中首次既听取审议省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又审议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分项报告。在3月份举行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同时,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提交了办理情况分项报告,增强了持续监督连续监督的效果。

2018年,常委会监督工作中首次进行专题询问的电视和网络视频同步直播,首次请列席联组会议人员即席提问,首次在常委会议事规则中专门对专题询问作出规范、在一个工作年度安排3次专题询问,加大了监督工作的频次、力度,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和实效性。

2018年,常委会监督工作中首次建立专家顾问制度,聘请149名专家顾问,召开专家顾问座谈会,制定专家顾问服务保障办法,为监督工作提供人才支持、智力支撑,提高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2018年,常委会监督工作中首次于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安排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及省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国有资产情况的综合报告,开启了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新领域。

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的这些“首次”,是常委会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部分缩影。回顾过去一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走过的历程,2018年既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常委会监督工作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监督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思想认识不断统一、思路原则逐渐明晰、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工作计划更加科学权威,监督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不断提高,内容更加广泛,力度持续加大,效果明显增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在新时代开启了新征程、开创了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监督工作指导思想、思路理念更加清晰明确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力推动,不断廓清模糊认识,厘清思路原则,明晰路径举措。

针对人大干部中存在的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强调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永无止境,人大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开思想的大门,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把改革创新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动力源,真正做到以创新求突破,以改革促发展。

针对人大机关中还存在监督项目如果安排太多、力度太大,是给政府添麻烦的顾虑和想法,明确指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包括新成立的监察委,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只是职责、分工不同,根本目标是一致的。要通过监督支持发展、服务大局,做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针对有的监督事项流于形式,对执法检查、视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跟踪督办不够的问题,提出要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实施综合监督、联动监督、连续监督、跟踪监督,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形成审议意见,促进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针对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较多,有的参加会议审议发言不积极、不认真、质量不高等问题,要求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和工作水平。

针对人大代表中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对监督工作有顾虑的问题,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在省十三届人大初任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找准定位善于监督,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具体实践中展现人大代表的使命担当,用实实在在的成绩擦亮人大代表的成色。

思想上的统一,带来了行动上的自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盼,注重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监督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原则。

监督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回应人民关心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推动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一个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督促、支持和促进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两个紧紧围绕: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安排开展监督,紧紧围绕人民有期盼、法律有规定的工作开展监督。只要是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交付的工作任务,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只要是改革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期盼、属于监督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依规积极推进。

三个基本遵循: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放在省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愿,回应人民呼声,代表人民行使监督职权,促进有关工作开展。

四个发现问题方向: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新时代带来的新课题新挑战中发现问题、查找问题;二是树立法治思维,从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新情况新表现中发现问题、查找问题。三是树立发展眼光,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中发现问题、查找问题;四是坚持人民立场,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中发现问题、查找问题;

五条监督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选择问题较多、矛盾集中的领域开展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坚持师出有名,于法有据,选择宪法法律赋予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开展监督;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选择促一促就能改善,推一推就能改进,抓一抓就能见效的工作开展监督。

二、以创新制度、健全机制和科学编制监督工作计划,保证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常委会党组对监督工作进行认真体检和把脉,针对制约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制度机制瓶颈问题,针对监督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不够协调不够统一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创新,发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作用,规范监督工作发展;着力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科学编制监督工作计划,发挥计划的指导性、统领性作用,促进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制度创新,规范监督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为适应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与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将工作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对涉及监督方面的有关制度进行修订或创制,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为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修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对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为,提高履职能力,讲政治、守纪律、履职责提出要求。

二是修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增加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并对开展专题询问作出规范,将专题询问的成功做法通过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三是制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试行)》,对执法检查组、调研组的构成、人数及不扎堆、不走固定线路、不看固定地点、外出请假报备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制定《关于建立专家顾问制度的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家顾问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共聘请149名专家顾问,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五是报请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制度的通知》,印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二)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是保证监督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完善工作机制,搞好监督方式协同运转,打好监督方式组合拳,做好监督工作+文章,逐渐形成了以监督工作计划为统领,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协同进行,省、市、县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综合运用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领域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监督+连续监督的监督工作机制。

二是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专题调研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监督的监督工作机制。

三是省、市上下两级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委托有关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同时进行执法检查。

四是省、市、县上下三级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包括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三级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和执法检查的三级联动监督工作机制。

最新编制的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了4项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定监督事项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监督工作合力,集中时间、集中领域、集中发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三)科学编制计划,发挥统领作用。开展监督工作选准监督议题是关键。正确选择监督议题,合理安排监督项目,科学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关系到监督工作开展的成效。常委会党组把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制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在省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前谋划、统筹考虑。

监督工作计划科学性进一步提高。一是广泛征集监督议题。在征求“一府一委两院”对下一年度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的意见建议的同时,通过常委会公告的形式向全社会征集监督议题建议,确保监督议题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二是正确确定监督项目。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抓住省委确定的战略性、引领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确定监督项目,确保监督工作与省委工作同向,与政府工作同力,与群众愿望契合。三是清晰界定监督任务。明确每个监督项目的重点内容、组织实施部门和完成时限,根据监督项目的工作性质、规律和进度,有针对性地灵活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组合,保障监督工作效果。

监督工作计划权威性进一步增强。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是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报请省委同意后,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次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的。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在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研究,省委常委会会议审改批准。

三、不断完善举措,做细做深做实,监督工作效果明显增强

(一)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取得新进展。聚焦中心工作,突出关键领域,在一个工作年度内3次听取审议同一重点领域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大了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后,5月份、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又分别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全省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再次进行专题询问,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又分别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两项工作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所提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特别是大气质量的普遍改善,推动了相关领域重大安全隐患的消除,重大安全事故大幅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预算监督取得新突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举行预算集中审查会议,集中审查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山东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有关预算草案,是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建立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保障人大代表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大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对80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备案审查,创建全省“一张网”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成全省预算联网监督中心,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对于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促进部门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对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在济南召开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工作座谈会。

(三)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紧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查找问题,执法检查不打招呼、不走安排好的路线、不看事先安排好的“盆景”,通过临时突击检查与按计划开展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分散摸底检查与集中全覆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执法检查实效。2018年,对全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专门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学习相关法律和安全知识;组织150多名专家集中1个月时间深入企业明察暗访,从法律角度、业务层面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委托省社科院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走访、数据分析,专题调查了解企业贯彻法律法规、员工掌握安全知识等情况。共检查企业7721家,查出问题隐患14038项。对查出的问题,均以市为单位拉出清单,现场交办,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

(四)专题询问取得新转变。致力于用足用活用好专题询问监督方式,逐步实现专题询问的“四个转变”,即改“开卷型”为“闭卷型”,原则上问询题目事前不告知应询单位,增强专题询问的严肃性;改“温柔型”为“严厉型”,严肃认真地提出问题,倡导真问和追问,敢于涉及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强化专题询问的针对性;改“指定型”为“自发型”,在事先指定几名询问人的同时,鼓励其他参会人员现场随机提问,扩大专题询问的公开性、民主性;改“封闭型”为“开放型”,进行专题询问现场直播,提高了专题询问的影响力。2018年,常委会共组织了3次专题询问,其中7月份就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专题询问,山东电视台、人民网山东频道等10余家媒体对专题询问进行现场电视或网络视频直播,省及各市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集体收看,产生良好社会反响,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普法宣传和安全知识教育。

(五)专题调研取得新成果。坚持全面调研和重点调研相结合,既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又有重点工作的专题调研;既有法律执行情况的调研,又有法治宣传教育的调研;既有面上存在普遍性问题的调研,也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调研。2018年,围绕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改厕、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脱贫攻坚、危险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贯彻实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情况、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新华侨华人来鲁创新创业情况、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及”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13次调研。组织开展的全省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情况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压实责任,着力破解企业“担保圈”等难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些调研报告多转省有关部门参阅,有的以《参阅件》呈送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审阅,为领导决策和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回顾2018,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督计划的科学权威,监督方式的协同运用,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较好地发挥了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实现了常委会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的“双轮驱动,两翼齐飞”,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作出了应有贡献。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的要求,计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审议工作报告4项,听取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2项,审议执法检查报告3项,开展专题询问3次,组织专题调研10项,进一步督促、支持和促进有关国家机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为推动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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