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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主性理论范式比较研究

2019-11-13

江汉论坛 2019年9期

张  敏

摘要:社会结构理论与个体行动理论乃社会科学研究的两大进路,二者分别形成了具有本体论意义的结构范式与能动范式。前者以结构主义、整体主义和宏观主义为主要特征,后者则以个体主义、行动主义和微观主义为内在机理。这一范式差异突出体现在了国家自主性理论的构建之中。斯考切波与诺德林格分别运用结构范式与能动范式,在国家概念、国家目标和国家能力等方面形成了不同的国家自主性观点。在结构性视角下,斯考切波强调结构自主性的国家概念、组织自为形成的国家目标以及国家能力与制度能力的内在一致;在能动性视角下,诺德林格强调官员自主性的国家概念、官员偏好形成的国家目标以及国家能力与官员策略的等量代换。当然,两位学者并没有陷入决定论的泥沼,而是在批评与反思中认识到结构性因素与能动性因素的互动互构与相互补充。

关键词:国家自主性;结构范式;能动范式;斯考切波;诺德林格

中图分类号:D03;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9)09-0056-06

一、构建国家自主性理论的范式差异

1962年,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首先提出了“范式”这一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常规科学所赖以运作和成立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①。自此以后,“范式”一词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频繁使用的术语。范式作为研究者提出研究假设、构建特定理论的系统性思维框架和分析方法,使研究者在特定的“知识共同体”下以相应的视角和方法来阐释其研究对象,因此对研究者的理论研究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在社会科学统摄层面上,范式主要划分为以卡尔·马克思为代表的社会结构理论和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个体行动理论,这两种范式分别以结构和能动为根本分析方法对社会变迁进行系统性、规范性的解释,从而形成了两种具有典型意义的研究框架。这不仅为政治学研究提供了基本分析工具,同时也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般意义上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行为主义研究方法的式微,政治学研究范式逐渐由“社会中心主义”转向“国家中心主义”。以斯考切波、诺德林格等学者为代表的“回归国家学派”将国家自主性问题作为政治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他们强调“国家可能会确立并追求一些并非仅仅反映社会集团、阶级或社团之需求或利益的目标”②。这种不受社会利益集团控制而独立提出并追求的目标表明国家具有相对于社会的潜在自主性。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学者们的理论主张具有一致性,均强调“国家中心主义”观点。但是,由于受到具有本体论意义的结构和能动范式的“先验”约束,“回归国家学派”内部在分析视角和研究进路上形成了“国家制度主义”和“真正的精英主义”两种不同的国家自主性观点。“国家制度主义”即以斯考切波为代表的国家自主性观点,强调国家作为一个复杂的组织结构体系,通过其特定的组织逻辑自律来实现国家的自主行为;“真正的精英主义”即以诺德林格为代表的国家自主性观点,强调国家自主本质上是官僚体系中的官僚精英自主,官僚精英享有不受社会约束而自主决策的权力。因此,在社会结构理论和个体行动理论两大范式的指导下,以斯考切波和诺德林格为代表的学者分别运用结构与能动范式来构建国家自主性理论。

1. 以斯考切波为代表的结构性范式

在以国家作为基本变量分析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等重大现实社会政治问题时,以斯考切波为代表的学者强调“需要从一种在一般意义上被称作是关于社会历史现实问题的结构性视角出发来进行研究”③。因此,在逻辑分析起点上,他们强调制度结构而非个体行为的基础性作用,由这一本体论立场所构建的国家自主性理论具有“国家制度主义”倾向。

运用结构性范式构建国家自主性理论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注重对社会变迁中国家组织、社会结构、公民社会等宏观结构变量的考察。认为结构变量具有自主性,且这种自主性来源于复杂组织网络的自律逻辑。第二,强调国家自主根本上体现为结构自主。将国家视为一种具有自身利益和自我逻辑的自主结构,认为国家并不必然受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支配阶级的控制,官僚精英作为国家组织中的一员亦无法脱离国家结构而独立存在。第三,关注结构变量间的情势变化所引起的社会变迁。注重考察结构变量间的相互关系,其中具体结构分析变量主要包括社会—经济结构、行政—军事结构、国家—支配阶级结构、国际结构等,而关注的社会关系则主要包括制度建设对于社会关系的决定性情势、国内层面上各社会群体间的相互关系、国际层面上各民族国家的相对地位和竞争态势等。这些结构变量间的关系在一段时间内维持着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从而使国家与社会处于相对和平的状态,而当结构变量间的相对稳定关系被打破时,社会就会处于冲突与变革之中。因此,结构性范式探求社会变迁的根本切入点在于剖析结构变量间的复杂关系。

2. 以诺德林格为代表的能动性范式

在能动性范式的指导下,以诺德林格为代表的学者主要基于个体能动性行为对现实社会现象进行解释。在逻辑分析起点上,他们强调个体行动而非制度结构的基础性作用,由这一本体论立场所建构的国家自主性观点具有“真正的精英主义”倾向。

运用能动性范式构建国家自主性理论表现出以下特点:第一,关注高度“原子化”的官僚精英的能动性行为。从官僚精英的个人心理层面出发,强调官员是具有主观意图和特殊动机的个体,重点研究官僚的能动性行为对社会结构的影响。第二,强調国家自主根本上体现为官员自主。“研究者认为,制度本身没有偏好,制度也不能自主运作,它严重依赖于官员的行为”④,强调国家自主性行为在本质上是作为国家代表的政治家与行政官员的个人自主。第三,强调官员个体的能动性选择对于国家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公共官员作为具有自主意识并掌握国家权力的公共政策制定者,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能够通过强制性力量和公共资源将其主观政策偏好上升为国家的公共政策。

“回归国家学派”在对“社会中心主义”范式进行反思的基础之上,批判地继承了旧制度主义的国家制度传统以及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相对自主性理论,形成了以国家自主性、国家能力等为核心概念的国家潜在自主性理论。作为政治科学的中层分析框架,国家自主性的概念界定涉及三个问题:国家是什么?国家是否能够提出独立于社会的国家目标?国家如何实现其目标?这三个问题分别对应于“回归国家学派”对国家概念、国家目标和国家能力三个方面的系统研究。

二、关于国家概念的比较分析

在国家概念上,“回归国家学派”主要将韦伯主义国家观作为认识国家本质的基础,此乃斯考切波与诺德林格分析国家概念的共性。首先,他们都强调国家在政治科学研究中是一种自变量因素,而不是依赖于社会的因变量因素;其次,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强调国家不只是受社会约束和控制的被动反映者,而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利益的自主行为主体。然而,在结构与能动的不同视角下,斯考切波认为国家本质上是结构自主性国家,而诺德林格则认为国家本质上是官员自主性国家。因此,两位学者在国家概念具体内涵的理解上存在差异。

1. 斯考切波:结构自主性国家

斯考切波在《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与中国的比较分析》一书中,运用结构性视角对国家的概念与本质进行了详细论述。她指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主要将国家理解为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支配阶级统治被支配阶级的工具,这种“社会中心主义”视角过多关注国家作为反映社会利益诉求的被动平台职能,忽视了国家的内在特性。因此,必须将国家视作一整套自主性结构,才能准确理解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斯考切波强调国家是一种实体存在的强制性组织。在韦伯主义国家观的基础上,斯考切波将国家定义为“一套以執行权威为首,并或多或少由执行权威加以良性协调的行政、政策和军事组织”⑤。国家作为一种控制或试图控制特定领域及人口的实体组织,本身也是由内部的各种组织所构成的集合体。这些包括行政、税收、司法、军事等在内的国家组织以垄断合法暴力为后盾,通过强制性力量从社会中汲取资源并创设制度,保证了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具有摆脱社会集团控制的可能性。因此,国家不应该被简单地还原为通过政策输出来反映社会利益诉求的平台,而是一种具有自主逻辑并以强制性力量为保障的实体组织。

其次,在探究社会革命的原因和进程中,斯考切波强调革命的发生及其走向并不只是受到国内环境的影响,而是国内、国际两种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家在这两种背景下会呈现出两副不同的面孔,即对内国家和对外国家。国家组织及行政官僚为应对双重国家性质所带来的压力,会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实现机制性的自主。此外,斯考切波通过分析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指出法国波旁王朝的专制君主能够借由制度结构和政策命令来削弱土地贵族的政治、经济能力,并促进市民和农民反抗意识的觉醒,这宏观地反映出国家可以影响社会组织的利益形成和能力建设:“国家的组织结构及其整体行为模式会影响政治文化,鼓励某些(而非另一些)类型的社团的形成与集体的政治行动,并使某些(而非另一些)政治议题的出现成为可能”。⑥

综上,在国家概念上,斯考切波形成了内涵完整的结构性定义:第一,国家是一种强制性组织,因而在本质上具有自主行为的可能;第二,国家通过其制度结构可以自主地影响社会的组织构造。因此,相对于“社会中心主义”国家观,斯考切波的国家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亦即:国家作为一种自主性结构,其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社会,所以不能将国家简单地还原为某种社会力量。

2. 诺德林格:官员自主性国家

与斯考切波不同,诺德林格主要是从公共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理解国家自主性。如前所述,诺德林格也以韦伯主义国家观作为认识国家的基础,但是区别于斯考切波的强制性组织,诺德林格主要继承了韦伯国家观中的官僚精英和官僚制体系。这是一种典型的能动主义研究视角,更多关注官员的个体行为及其互动。与之相应,诺德林格认为国家自主性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即国家、国家偏好和国家自主性行为,并将国家定义为“所有那些占据公共职位的个体,他们凭借职位的授权或自身赋予的权力做出、执行对社会各部分都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很简单,国家是由那些被赋予社会决策制定权的人组成,而且仅限于此”⑦。 因此,诺德林格国家概念的核心在于:第一,强调官员个体的主体性地位;第二,强调公共官员的决策制定权。

首先,诺德林格认为国家的主体必须是真实的官员个体,而非某种抽象的组织或现象。国家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如果仅仅被理解为某种组织机构或制度性安排,那么其自我偏好及实现就无法被准确说明。因此,只有将具有主观意图和特殊动机的个体官员视作国家的主体,才能合理解释国家的政策偏好,即个体官员偏好的实现就是国家政策偏好的实现。同时,诺德林格认为国家的定义应该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即“包括所有公共官员——无论是选举的还是被任命的、高层级的还是低层级的、核心的还是边缘的——他们都涉及公共政策的制定”⑧。

其次,诺德林格认为公共官员具有相对于其他社会成员的广泛性、排他性权威,能够作出对社会具有约束力的决策。诺德林格区分了国家官员和政府雇员,指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名言“朕即国家”准确地反映了国家的“正确”(correct)内涵。在专制君主时代,除了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君主以外,贵族和行政官员并不具有真正的决策制定权,其行使决策的权力是由君主授予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只是为君主服务的国家雇员。因此,诺德林格认为决策制定权是公共官员所具有的垄断性国家权力,亦是区分公共官员和非公共官员的根本标准,其使得公共官员这一群体获得了经验上的界定。

综上所述,诺德林格的国家定义具有明显的精英色彩和能动倾向,其主要体现在:第一,从个体主义方法论出发,将真实具体的个人(即官员)视作国家概念的核心要素。诺德林格指出,国家内部的一切组织都是官员个体以一定的规则制度构成的集合体,所以国家的真实主体必定是实实在在的官员个体。只有将官员个体作为国家概念的基础,才能保证国家定义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第二,从微观的个体行动出发,强调公共官员具有独立形成的主观意图,这种不受社会约束的主观意图正是官员采取行动、运用策略的心理基础。通过运用垄断性的国家权力和庞大的国家资源,公共官员可以不受社会力量的约束而自主行动。因此,诺德林格强调官员的个体偏好与行动都具有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而国家本质上是一种官员自主性国家。

三、关于国家目标的比较分析

国家自主性理论在将国家概念定义为结构自主或官员自主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国家“具有自己特殊的驱动、冲动和目标”⑨,亦即国家具有不同于社会利益诉求的国家目标。斯考切波与诺德林格均强调国家目标并不只是社会偏好的反映,而是基于国家自身偏好所提出。但对于国家目标的来源,两位学者又存在分歧。基于结构范式,斯考切波认为国家目标来源于国家组织的自为逻辑,即国家作为一种组织结构,本身有其特定的目标与追求;基于能动范式,诺德林格则认为国家目标来源于公共官员个人偏好的加权平衡。

1. 斯考切波:组织自为形成的国家目标

从结构性视角出发,斯考切波强调,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而言,国家在社会结构关系中处于最为特殊的地位,是国际体系和国内社会结构交界层面上最具权威的合法性代表。正是由于面对国内、国际层面的双重影响,国家才有其内在的利益诉求与驱动力,从而能够沿着组织自为的行动逻辑提出独立于社会的国家目标。斯考切波进一步从国内、国际两个层面上将国家目标区分为对内目标和对外目标,即“内向意义上的政治逻辑”和“外向意义上的安全逻辑”。

“内向意义上的政治逻辑”即作为统治者和管理者的国家目标,斯考切波认为此种国家目标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国家需要从社会中汲取资源以强化其自主性。由于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动以及国内、国际环境的制约和影响,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自主性具有强弱差异。并且,国家的自主性程度与其他社会组织的自主性程度呈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国家对内的首要目标是通过强制性力量不断从社会中汲取资源,以增强国家自主行为的可能。第二,国家增强自主性、提升实力的根本目的在于巩固统治秩序,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只有自主性强的国家才能控制甚至构建社会内部各种结构关系,以维护统治秩序,保障国家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上述“政治逻辑”表明国家利益与支配阶级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国家可能会违背支配阶级的利益,以维护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外向意义上的安全逻辑”即作为主权者的国家目标。斯考切波强调,世界格局呈现“无政府状态”,每一主权国家都会在特定的地缘政治环境中与其他主权国家相互作用,并受到其他国家的持续压力和威胁。所以,国家的首要对外目标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主权完整。在此之上,国家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并寻求优势地位,以维护和实现本国的国家利益。

2. 诺德林格:官员偏好形成的国家目标

从能动性视角出发,诺德林格主要运用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这一对概念分析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相应地,国家—社会偏好模型亦成为其分析国家自主性的主要框架。诺德林格认为,国家偏好决定国家目标的设定,国家目标则是国家偏好的具体反映。因而,国家偏好与国家目标在内涵上具有一致性。诺德林格详细分析了国家偏好的来源,认为国家偏好是“公共官员诸偏好的加权平衡”⑩。因此,国家目标的形成也来源于公共官员的个体偏好。

首先,诺德林格强调官员个体的偏好具有差异性。他指出,虽然国家偏好是国家在某一特定议题中最终形成的共识,但其来源却是公共官员各种不同偏好的加权平衡。偏好是个体主观意识的反映,个体会基于主观的认知、情感、态度和客观的社会角色属性形成互不相同的差异性偏好。在能动性分析视角下,诺德林格进一步指出,公共官员更会因为其特殊的群体属性,在不同的理性框架、专业知识、职业利益或各类国家部门的集体或机构性利益等条件下形成不同的偏好,而这种分歧性偏好最终会体现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所以,不能由政策制定的结果推断出公共官员在任一政策领域中都具有相同的利益倾向和政策偏好。

其次,诺德林格指出,虽然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代表着公共官员的意志和偏好,但并非所有官员的偏好都能上升为国家偏好。国家偏好的最终形成取决于官员分歧性偏好的加权平衡,而这一过程即是公共官员在法律、规则的框架内彼此竞争、冲突和妥协的过程。诺德林格详细分析了影响国家偏好形成的因素,主要包括在某个国家议题上持相同偏好的官员数量、官员在国家中所处的战略位置以及所占權力资源的多少、官员的专业技能和决策信息等,这些因素彼此互动,经由国家法律和制度的“中和”(mediated),使某种特定官员偏好上升为国家偏好,并最终转化为公共政策。

由上可见,基于能动性研究范式,诺德林格强调官员个体的主观偏好在形成国家偏好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作为与国家偏好具有同等内涵的国家目标,在根本上亦是由官员的个体偏好所决定。

四、关于国家能力的比较分析

如上所述,国家既然能够提出不受社会影响的国家目标,则必定还需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和工具,唯有如此才能将自身的目标转化为实际的政策结果。“一个国家即使有很高的决策自主性,但如果没有执行政策的能力也无济于事”{11}。因此,国家能力作为考察测量国家自主性的主要指标,亦成为学者们关注的核心问题。

对于国家能力的基本内涵,斯考切波与诺德林格均强调它是国家在遭受社会压力时亦能自主决策的能力;对于国家能力与国家自主性的关系,两位学者均认为国家能力是国家成为自主行为主体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结构性视角与能动性视角的差异,在国家能力的表现形态上,斯考切波强调国家能力主要体现为国家的制度能力,诺德林格则认为国家能力主要体现为官员策略的运用。

1. 斯考切波:国家能力主要体现为制度能力

斯考切波将国家能力定义为:“国家作为一个重要的行动者,更进一步说就是要解释国家在执行政策目标的能力(capacity),特别是国家在面临实际或潜在的社会团体势力或者是身处艰难的社会经济环境之中时执行政策目标的能力”{12}。从定义上看,斯考切波强调国家能力是国家独立于社会实现政策目标的能力,它体现出国家在面对社会压力时所呈现的整体效能。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斯考切波指出,国家能力在不同政策领域具有不同的实际效能。“国家能力实际上涉及基本效能和实际效能两个方面”{13}。基本效能表现为国家的基础性能力,实际效能则表现为国家在特定政策领域中的单项国家能力。斯考切波进一步认为,国家能力是一个动态的复合型变量,它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多种要素的综合体现,而影响其强弱的决定性因素仍然是国家制度,因为国家制度乃是一种稳定社会关系的模式化体现。因此,在结构性视角下,斯考切波认为国家能力主要体现为特定政治体系的制度能力。

对于国家的基础性能力,斯考切波主要关注基础性制度能力。她认为,国家实现任何政策目标都必须以基本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为依托,亦即,基础性制度能力是国家自主行为的前提和必要手段。因此,国家的基础性能力不是抽象的整体性“国家力量”,而是通过国家组织制度所体现的各种实际效能的总和。斯考切波将其划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它能确保国家在特定的领土范围内享有唯一的合法性统治,此乃国家制定公共政策、实现国家目标的前提条件。第二,国家拥有以暴力为后盾的强制性力量,并能有效汲取社会资源,获得合法性认同。第三,忠诚且训练有素的专业官员。斯考切波并非关注官员的能动性行为,而是强调公共官员的整体行政能力塑造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建设过程,理性官僚制就是影响这一制度建设的决定性力量。与上述三方面密切对应的国家基础性能力包括强制性能力、汲取资源能力、渗透社会能力和官员行政能力等,斯考切波认为这些基础性能力的强弱与国家基本制度安排优化与否呈正相关关系。换句话说,在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国家的基础性能力会随着国家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的不断优化而趋于稳定。因此,国家的基础性能力主要体现为制度能力。

对于单项国家能力,斯考切波同样重点关注特定制度对特定领域政策制定的作用。只不过相较于基础性国家能力,斯考切波对单项国家能力的研究主要以考察特定政策领域中的一种或几种制度结构为基础。她强调,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某政策领域内是否存在国家制度结构会直接影响单项国家能力的强弱。亦即,同基础性国家能力类似,单项国家能力也主要体现为国家在特定政策领域内的制度能力,且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国家的某种制度安排越优化,相应的单项国家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弱。

总体而言,无论是基础性国家能力,还是单项国家能力,斯考切波均强调国家的制度结构是彰显国家能力的关键因素。如同在分析国家概念、国家目标时一样,这种对制度结构的考察亦贯穿于其分析国家能力的始终。

2. 诺德林格:国家能力主要体现为官员策略

诺德林格对国家能力的考察仍是基于其国家—社会偏好分析模型。与斯考切波不同的是,他并不关注国家在特定政策领域中的能力差异,而是将国家能力视为一种国家在面对社会偏好的压力时所表现出来的整体性效能。结合能动性分析视角,诺德林格认为国家能力就是官僚精英对“政治领导的创造性运用”,这种创造性运用主要表现为策略运用。所以,诺德林格所考察的国家能力体现为官员运用国家权威资源所采取的有效策略。他进一步将官员策略分为三类:官员强化一致性偏好策略、官员消除分歧性偏好策略和官员逆社会偏好策略。

当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一致时,国家能够顺利按照自己的偏好行事。公共官员可以自主运用国家权力,在成熟的宪政民主规则下利用专业政治语言和基本价值观念来强化这种一致性(或非分歧)偏好,使其轉化为国家的权威性行动。当然,诺德林格指出,当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不存在分歧时,官员在将个人偏好转化为国家偏好的过程中不会遭受社会的巨大压力,因而其策略运用不需要采取逆社会偏好的权威性行动,更不会导致威权行为。因此,公共官员强化一致性偏好的策略运用并不能明确反映出国家能力的强弱。

当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存在部分分歧时,公共官员同样能运用多种策略来改变社会行为者的分歧性偏好,使之与国家偏好保持一致。这也是官员创造性能力和国家自主性的有力体现。诺德林格将官员消除分歧性偏好策略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存在较低的社会制裁风险,即公共官员主要通过价值观念的灌输、“胡萝卜诱导”等非对抗手段来改变社会偏好。由于这种策略以规避对抗冲突、降低权威运行成本为重点,因而并不能充分体现国家改变社会偏好的能力。第二种类型则存在较高的社会制裁风险,即公共官员需要动用国家资源来对抗社会压力、改变社会偏好,以保障国家自主决策的可能。这种权威性行动极易引起社会对国家的反制,但从官员策略运用的角度看,却能显示出强大的国家能力。

当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存在根本分歧时,社会行为者的偏好无法被轻易改变,但公共官员仍能不顾其反对,将自己的偏好上升为国家的权威性行动。官员逆社会偏好策略极易引发社会制裁风险,因而必需运用一系列国家手段来弱化或限制社会利益集团的行动能力。例如,削弱或抵消利益集团所控制的社会资源,加强对组织良好的利益集团的控制,限制利益集团参与公共政策协商的渠道等等。诺德林格认为,官员逆社会偏好策略的运用不仅是公共官员运用国家能力实现国家自主性的最直接体现,也是对“社会中心主义”范式的有力批评。

总体而言,基于能动性分析视角,诺德林格主要将国家能力理解为公共官员的策略运用,并从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的互动来论证官员策略乃呈现国家能力、保障国家自主决策的主要方式。其分析路径同斯考切波的结构性考察清晰地区别开来。

五、构建国家自主性理论的范式补充

结构与能动范式作为发现社会事实、构建科学理论的基本工具与方法,对社会科学而言具有本体论意义,其相互关系亦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基本议题。20世纪中后期以来,结构与能动的分析方法逐渐由传统的二元对立模式(“实体论”)转向双向互构关系(“关系论”)。“实体论”在本体论上强调结构或能动的单向决定论模式,而“关系论”则并不考察二者的优先地位问题,而是强调两者客观存在的内在关联。也就是说,一方面,人的社会行为具有创造性,个体能够通过一系列社会行动构建出复杂的社会组织结构,并通过反思来塑造和规约自己的行为,以适应或改变某种社会结构;另一方面,个体有意识的社会行为的后果往往无法确定,社会结构既为社会行动者提供稳定的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同时也须依赖于个体的行为实践。换句话说,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之间是一种互动互构的关系。

从上述互动视角观察,我们必须指出,斯考切波与诺德林格在结构范式与能动范式的运用上虽各有侧重,但他们并非单纯的决定论者,而是注意到了国家乃结构性因素和能动性因素复杂互动之下的产物。

1. 斯考切波:结构中的个人能动

如上所述,斯考切波在构建国家自主性理论的过程中,主要是以非意志论的结构性视角来研究包括国家与社会革命在内的重大社会政治问题。有学者认为,这种结构性视角在提供一个宏观研究视野的同时也表现出某些不足:“结构主义者直接将一个宏观态和另一个宏观态联系在一起,这种时空距离遥远的事件的因果联系往往是粗糙的”{14}。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斯考切波在以宏观视野探索社会变迁与发展的同时,并未完全忽略精英、意识形态等能动性因素的影响。

在革命的意识形态问题上,斯考切波首先批评了将其视作逻辑分析主线的革命理论。她认为,精英阶层在追求实现意识形态的过程中,会由于现实革命形势的制约而偏离或违背最初的革命设想。因此,意识形态并不能成为解释革命的关键变量。但她同时指出,“革命意识形态及其追随者,无疑是重大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15}。通过精英的改造加工,革命的意识形态会具备普世主义色彩,从而能广泛动员各阶层群众参加革命斗争,为酝酿并推进革命形势提供巨大支持。

同时,斯考切波认为,革命领导集团在夺取和掌握国家政权的过程中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革命领袖的品质、能力和领导战略极大地影响着革命集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例如,在分析中国国民党的组织结构时,斯考切波指出国民党之所以没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国内外的复杂局势,其原因之一在于蒋介石任人唯亲,加重了党内的分歧和斗争;而对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包围城市战略,斯考切波则充分肯定了毛泽东正确的时局判断。

在面对结构性范式的批评时,斯考切波也重新说明或修正了自己的某些理论观点,更加关注结构与能动范式之间的调和。她指出,结构性视角并非否定个体行为者在社会变迁与发展中的作用,而是强调在某一特定时间或特定事件中,个人会受到特定社会组织结构的塑造和制约。更重要的是,斯考切波将早期的社会革命概念(“一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和阶级结构都发生快速而根本转变的过程”{16})修正为“国家、阶级结构及其支配性意识形态得到了快速而根本的改造”{17},从而对意识形态在革命中发挥的能动作用进行了补充,并留下了更多思考空间。

2. 诺德林格:官僚精英的结构性约束

在研究国家的自主性行为时,诺德林格的能动性分析视角也遭到了一些批评:“在诺德林格所描绘的世界中,政治行为体是高度原子化的,而宏观的制度结构基本上被消融在各种随机的个体互动中”{18}。不可否认,诺德林格并未集中考察国家的组织制度对公共官员实现国家自主性的作用,但他仍然指出了制度结构是公共官员进行权威决策的前提和保障,它能约束甚至限制官员的个体行为和策略选择。

首先,诺德林格强调,民主国家成熟的宪政规则是其研究官员自主性行为的根本前提。他明确指出,“这里所确定的权威性行为和自主性的提升能力与机会在任何意义上都无一与民主形式相抵触——保障和提供开放、公平和规范性选择的规则、程序和命令,以及它们所依仗的言论和结社自由”{19}。换句话说,公共官员的策略运用必须以法律或以法律为基础的规则作为行动的根本依据。同时,诺德林格亦强调宪政规则对社会行为者的保障作用,即前者能保证后者运用正当策略去影响公共官员的决策。

其次,诺德林格认为,官员的个体偏好上升为国家偏好的过程,也是一種规则化的竞争过程。由于个体偏好存在分歧和差异,因而常常引发官员间的竞争与冲突。但是,国家规则化的竞争机制能够保障这种竞争冲突被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引发混乱。亦即,官员在相互竞争的过程中,只能以国家规定的合法手段和权威资源来运用各种策略。所以,诺德林格已经注意到国家的规则制度对官员偏好的加权平衡具有制约和塑造作用。

结语

国家自主性理论旨在论证国家具有相对于社会的潜在自主性,但以何种范式构建这种自主性,“回归国家学派”内部并未形成统一的立场。这既是结构与能动范式内在张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层理论适用范围的主要特点。国家自主性理论所表现出的范式差异反映了历史制度主义所面临的“本体论两难”。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高度重新审视结构与能动的内在关联和双向互构。对此,不少学者作出了颇有建设性的理论贡献。例如,吉登斯认为结构具有二重性,即结构既是行动的媒介,亦是行动的结果,这种二重性便意味着结构与能动之间是相互建构的关系。布迪厄强调“场域”与“惯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生成,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又反过来认知、建构场域。更有学者将结构与能动的双向互构统一于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过程,从而明确了结构—能动这一有机整体在推动社会实践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概而言之,学者们通过概念重构、概念创新等方式解构或重构了传统的二元对立模式,获得了许多开创性成就,也推动了研究范式的多元发展。而从新的视角进行新的研究、开启新的思考,正是叙述竞争、范式更新的题中之义,亦是本文的落脚之处。

注释:

① 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4版),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

②⑥{12} 彼得·埃文斯、迪特里希·鲁施迈耶、西达·斯考切波:《找回国家》,方力维译,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0、21、9页。

③⑤{15}{16} 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9、30、210、4页。

④ 罗湘衡、高飞:《“国家”的回归——试论政治科学研究范式的转换》,《天府新论》2015年第1期。

⑦⑧⑩{19} 埃里克·A·诺德林格:《民主国家的自主性》,孙荣飞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0、9、13、34—35页。

⑨ Stephen Krasner, Defending the National Interest: Raw Materials Investment and U.S., Washington D.C: Foreign Policy, 1978, p.10.

{11} 朱天飚:《比较政治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6页。

{13} 戴辉礼:《国家自主性与国家能力的关联性分析》,《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14}{18} 田野:《探寻国家自主性的微观基础——理性选择视角下的概念反思与重构》,《欧洲研究》2013年第1期。

{17} Theda Skocpol, Rentier State and Shia Islam in the Iran Revolution, Holland: Theory and Society, 1982, pp.265-283.

作者简介:张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学系讲师,湖北武汉,4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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