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死刑刑事政策:现状、成因与未来
2019-11-13张恒通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新生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制度
张恒通 甘肃政法学院 甘肃兰州 730070
一、我国死刑刑事政策的现状
1979年,我国第一部刑法典正式的颁布施行,较好的体现了限制适用死刑的原则.1997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出了《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死刑核准权下放又被延续. 2004年3月14日,在国家宪法中正式的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把本来是政治概念的"人权"提升为法定权利; 200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的通知.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2010年8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并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作了严格规范,对数罪并罚执行期限作了调整.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又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等9个死刑罪名,我国的死刑罪名降至46个,可以说是我国刑事政策对死刑迈出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由此可见,我国的死刑政策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史过程,国家对"慎用死刑"政策开始予以明确的强调.
二、我国死刑刑事政策的成因分析
(一)我国现阶段有必要保留死刑
死刑的限制适用、废除无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刑罚现象演进的必然结果,但死刑的废除并非一蹴而就之事.就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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