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在电视剧制作中应该得到重视
2019-11-11方世彤
综艺报 2019年18期
方世彤
IP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应该只是把它简单当作一个热词看待,真正研透IP,对于制作电视剧助益良多。
关于IP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也导致IP像流行词一般,风行一阵儿就退了热度。人们总是善于去创造新词,但是行业本质、行业规律却是不变的,不过是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词汇描述罢了。好在,对于IP我们有着一些比较公认的基本认知。
首先是知识产权,既然是产权自然有权属,有了权属就不应该谁都可以占取。但有意思的是,现在的制作人们偏偏不想做那些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反而去追逐那些不受产权保护的古老作品、古老形象,于是大家又为这些公共产权打官司,意图通过自己的再创作独占古老公共产权。大量的孙悟空戏就是这样产生的,有的主张网络小说版权,有的主张形象变异后的形象权……我们看到了此类作品的泛滥和监管部门的重手清理。今年夏天横空出世的“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算是这场盛宴的收尾之作,不管制作方如何创新形象,如何改编故事,其IP都是无法得到完全保护的。当然从这样的经典IP里获得全新的创作作品,对于投资人来说是完全OK的,因为他们更在乎的是资金回收的安全性,以及作品的盈利性。
其次是创作的核。IP更多时候的中文意义是故事核。基于这个“核”去做大量的续集,做衍生剧。国外电视剧制作由于存在委托制作机制,许多剧会一季一季地制作,如果故事核好,符合电视台定位,符合观众需求,这些剧会年复一年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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