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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生态学视角下的教师责任边界探析

2019-11-06徐颖邓艳红张欣许静雯

现代教育科学 2019年9期
关键词:教育生态学社会责任

徐颖 邓艳红 张欣 许静雯

[摘 要]目前,對于教师责任的划分不甚明确,教师责任边界模糊,给教师的成长造成了不小的阻碍。本研究基于教育生态学视角,为教师责任边界的划分提供新的思路与立足点。教师是教育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生态因子,对教育整体的生态状况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为保证教育生态的平衡,缓解教师的压力,除了教师要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家长和社会对于学生教育的责任同样不容推卸,教师、家长和社会要各司其职、发挥所长。

[关键词]教师责任边界;教育生态学;家长责任;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 G4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9)09-0042-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09.008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战略目标的实现关键在教师,教师作为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是学生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立德树人的主要负责人。然而,随着教师素质的提高、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加强,家长和社会对学生教育的责任意识却日益淡化。例如,一些家长表示宁可加班晚归,也不愿辅导孩子做作业,他们认为陪娃写作业是“高危工作”,会气出病;属于政府监管、写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网吧等营业场所里从来不乏少年儿童,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县城;街头处处可见的各种宣传标语,貌似囊括有利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却极少涉及学生教育方面。虽然,对于学生的教育来说,家长和社会的作用与教师相比稍有不及,但孩子的成长与发展若只是靠教师教育是行不通的。教师的工作范围、管理范围和专业能力是有限的,对学生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恰是对教师责任的延伸与补充。在我国,对于教师责任边界的认定有较多论述,已有研究表明,导致教师责任边界范围泛化以及呈现无限扩大的趋势的主要原因是家长、社会、相关教育部门以及文化传统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期望立足于教育生态学视角,从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成长的责任角色出发,为教师责任边界的认定提供一种思路。

一、教师责任边界的生态失衡原因分析

(一)关于教师责任的研究

目前,教师责任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解释,教师责任边界模糊,教师承受着比以往更大的压力。责任是指分内应做的事,这表明责任是有限度的,具有有限性[1]。责任也是一种关系范畴,体现为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集体、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关系[2]。李保强、陈忠伟参照对责任的一般理解,提出教师责任就是担当教师角色的人所应承担的分内事务[3]。还有学者把教师责任分为教师专业责任与职业责任两种具体形态,认为教师职业责任是以教师为本的责任,是教师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任务;教师专业责任是以学生为本的责任,核心在于通过教育教学为学生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负责[4]。还有学者把教师责任边界分为内容边界和范围边界[5]。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对教师应履行的义务做出规定。如教师应遵守宪法、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提高自身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等。

综上,笔者认为教师责任是教师身为教育教学工作者对学生应负的教育责任,以及利用自身的专业性协助家长对学生进行培养,使学生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的责任。

(二)教师责任边界模糊的生态学分析

关于我国教师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笔者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发现教师责任范围无限扩大的主要原因是家长和社会的不担责,以及教师自身对责任边界认识不清。首先,教师的工作量“被”增多。教师被要求做更多的事情,需要完成的任务数量增多;来自于家长、社会的期待越来越高,教师需要对更多方负责等[6]。对于教师来说,原本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教师不仅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还需要进行班级管理,定期参加培训、接受考核,进行家访,促进家校合作等。其次,家庭、社会对学生教育责任的推脱。家庭监护责任和社会教育责任的过度转嫁,使得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责任范畴延伸[7]。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承担着监护学生的责任,监护不仅是对孩子进行字面意义上的监管和看护,还包括对孩子的教育。社会对其所承担的教育责任也处于一种时有时无、时强时弱的状态。社会不只有我们每个个体,还有由个体组成的群体以及社区,这些个体及群体都应为学生创造学习的氛围、安全的环境,并致力于净化社会风气。这是社会需要承担的责任,单靠教师群体和学校是办不到,也做不了的。最后,教师自身对责任边界认识不清。教师主动揽责,由于社会舆论、社会期待与文化传统把教师置于一个神圣的地位,多数教师为了维护教师职业的光辉,尽可能多的对学生负责,满足家长的要求,以期通过包揽一切来保持为人师者的形象。因此,教师责任的无限扩大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因教师群体的默许,以及教师对自身责任范围的不清楚。同时,教师对自己应履行的责任缺乏认识。教师同时担负教书与育人的责任。教书,是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一,教师要做的不是知识的单向传授,而是要把学生教会、教懂、教明白;育人其重要性不亚于教书,甚至重于教书。但是,现在仍然存在教师对于自己分内的责任认识不清的现象:例如,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超出了学生的能力范围,依赖家长来解决;还有如,在促进家校交流沟通上,教师因沟通能力不足,无法承担起促进家校沟通的责任。甚至有些教师打着“严师出高徒”的幌子,责骂、体罚或变相体罚犯错误的学生,造成学生心理与身体的双重伤害。这些现象的产生,或是由于教师为减轻工作量,或是由于教师本身能力不足,又或是教师对自身责任的扭曲理解。因此,对于教师来说,明确自身责任和家庭、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重要。

因此,对待教师的责任不清问题要采取辩证的态度,教师既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也要与家长和社会的责任划清界限。基于此,从教育生态学视角出发,只有教师、家长、社会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共担学生发展重任,才能使教师从继续扩大的责任中解脱,从而维护教育生态的平衡、和谐与发展。教育生态是一个多维性环境,不仅包含自然的生态环境,同时还包含社会环境和规范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也称结构环境,这种环境为人类所特有,在整个社会的大生态系统中,学校就是一个生态点[8]。教育生态中,教师、家长和社会是对学生发展负责任、保证教育生态稳定的主要生态因子,是促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解决教师责任边界问题的关键。因此,协调好生态系统中各因子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家长、社会对学生教育责任推脱与推卸造成了教师责任边界的无限扩大,不利于教育生态系统的平衡。规范的学校制度、良好的校园文化、宽松的学习工作氛围,将利于师生良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教育生态的平衡。

二、教師责任边界的生态建构

(一)教育生态学视域下明确教师责任边界的必要性

在教育生态系统里,学校不是教育人的唯一地方,教师不是教育人的唯一责任人。从培养人的整个过程来看,家庭是一个重要的教育场所,具有重要的教育职能,是教育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生态因子。然而,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家长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一边尽心地工作,一边卖力地生活,两座大山的重压导致家长忽视孩子的教育。此外在自身担负的教育责任上,家长的理解存在差异性。很多家长本着“知识改变命运”的信条,意图通过教育改变孩子的命运,在这一价值取向下,家长认为自身知识欠缺,不足以对孩子的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便把孩子交给教师全权负责。

但是教师责任的无限扩大,对于家长、学生、社会来说真的好吗?对于职业道德高尚、有责任感的教师来说,这种持续高压与现实中无法顾及的自责只会使其身心受害;职业道德意识较弱的教师则有可能把积郁的压力转变为对学生的怒气,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当学生面斥责家长的失职。这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利于家校沟通,更是无法形成教育合力。同样,政府若没有履行好职责,就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受害的是学生,毁坏的是家庭,扰乱的是社会。因此,教育生态系统平衡需要教师、家长和社会凝聚共识,共担其责。

此外,教师责任边界的无限扩大会使教师面临生存发展的困境,并且教育生态的失衡会导致教育生态环境的恶化。一是教师压力的不断上升会大大增加教师职业的倦怠感。教师职业倦怠是指教师不能顺利应对工作压力时的一种极端反应,是教师伴随长期压力体验而产生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具体表现如身体抵抗力下降、记忆力衰退、意志消沉、与他人关系紧张等[9]。造成教师职业倦怠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教师承担着的巨大压力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来源。教师职业倦怠的产生往往得不到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反而会激化家长、社会与教师的矛盾,使教师群体背负更大的重担,阻碍家校沟通。二是教师承担的分外责任越多,其专业发展面临的阻碍就越多,越不利于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从生态学角度看,发展即为主体与其环境的协调和适应,并最终达到动态平衡的目的[10]。教师是教育生态中最为重要和活跃的生态因子,其发展成长对培养未来社会的接班者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重视和加强教师发展是培育整个教育生态得以和谐稳定推进的重要工作[11]。教师专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分为外部生态环境,包括自然生存环境、社会环境、规范环境;内部生态环境,包括教师职业理想的价值因素、终身学习的情绪因素等[12]。本研究探讨的是外部环境中的社会环境。家长的责任推脱、社会的责任漠视,使教师无法专心进行专业发展、实现专业成长。教师的重心不只是学生,也要提升自身素养,成为新课程改革下的新型教师: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以及社区型开放教师。

综上,基于教育生态学的视角,教师作为教育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生态因子,根据耐度定律与最适度原则,生态因子有自己适应范围的上限和下限,在一定范围内教师才能很好地发展。教师、家长、社会都是学生成长路上的责任体,也都应是构建教育生态圈的责任体,因此,教师责任无限扩大的趋势必须及时遏制。教师、家长、社会三位一体,协同推进,互相合作,在学生成长发展中各担其责,以维护教育生态的平衡。

(二)教师、家长、社会共担学生成长发展责任

教育生态学的理论认为: 教育具有多渠道、多样化的特点, 教育过程不仅发生在学校,而且还发生在学校之外的各种环境之中[13]。尽管教育生态系统的核心是学校教育,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导者,但解决教师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仍需要社会生态环境下的各个责任体的努力。

1.教师,学生发展的主要责任体。“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因此,教师在学生知识积累、能力提高、素质提升上负有主要责任。教书和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师专业性的体现,是教师与“职”俱来的责任,更是教师的分内之事,需要教师耗费极大精力、花费很多时间才能做好。教师在教书和育人上对学生负主要责任,但也要认识到取得家长配合的重要性。家长不仅需要配合教师加强学生对学习的内容的掌握,还要培养学生为人处世能力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教师需要通过与家长的日常性沟通使家长明确自身的责任,不仅要给孩子提供物质保障,更要重视家庭教育。家长和教师在学生发展中要成为合作者,而不是相互推诿、相互责备的敌对者。此外,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家长和社会共同履行好在学生教育中的责任,从而保证教师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同时,教师应认识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尽管教师主导着教育教学的过程,但是落脚点是学生。学生有着巨大的发展潜能,具有主体需求与责权,教师要相信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可以主动自发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学习,从而获得自我成长,并自觉承担自我发展的责任。

2.家长,学生发展的根本责任体。一方面,家庭是教育生态学视角下一个重要的生态单元,家长是其中的重要生态因子,对学生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部分家长长期忽视家庭教育,使教师责任逐渐扩大以至于涉及家庭教育,使得家校合作关系不平等。另一方面,家庭是教育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开始进行学习的第一个场所。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陪伴孩子成长路上不能轻易卸任的老师。家长要改变孩子上学后就把教育责任完全转移给教师的错误观念,不仅要对孩子生活上给予基本的保障,还要担负起促进孩子不断发展的责任。家庭是一个人习惯养成、品行培养的重要场所,习惯与品行将伴随人的一生。知识会遗忘,但习惯和品行不会。相反,随着人的成长,习惯与品行会影响人的一生。而这一过程中,家长的作用至关重要,教师无法成为每一个学生想成为的样子,但是家长可以。家长希望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关键在于自己是否为孩子打好了样。而且家长是最了解自己孩子的人,也是孩子最信任的人。家长需要充分了解教师在孩子教育中的局限性,从而明确自身对孩子的责任,与教师达成教育共识,以对学生的成长发展产生良好的影响。同时,家长应自觉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为孩子的发展做出必要的努力。家长的发展也将带动教师的积极性与社会的进步。总之,家长与教师的合作应是相辅相成、平等参与、和谐共生的。

3.社会,学生发展的重要责任体。教师与家长这两个重要的生态因子关于教育责任达成的共识,不足以为学生的发展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还需与社会生态系统相配合,发挥社会的作用,共同构建良好的整体性的教育生态环境。政府是促进学生发展、创造和谐教育环境的外在力量,负有支持、保障和监督等责任。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例如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优美的街道绿化环境、规范的社会文明环境等。政府还可以通过发动社区的力量、学区的力量、家长的力量、社会大众的力量,呼吁大家关注学生,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社会也需要为促进家长的教育意识努力,形成注重家风建设、家庭教育的文化氛围,把家庭教育作为社会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订教育政策时,要从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多角度考虑,力图平衡。此外,不只是政府对学生发展负有责任,每一个社会人对学生的成长都负有责任,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应为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形成尊师重教、尊重学生的社会风气。

三、结论

基于教育生态学视角,在教育的生态圈中,每一个生态因子都要发挥其作用,每一个生态因子都有自己的独特性与存在的意义,只有各因子建立起一种自然的、健康的、符合规律的相互支持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才能保证教育生态的活力和张力。教师、家长、社会是相辅相成的三个生态因子,共同承担着促进学生发展的责任。学生的成长没有最佳的方案,家长认为教师对学生成长发展是有利的,从某些方面来说,的确是有好处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家长就能对孩子放手,不履行教养孩子的责任。对父母来说,教与养不是分开的,家长不仅有养育孩子的责任,更有将孩子教育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道德的人的责任。教师对学生施加的教育影响只是学生成长的外部因素之一,它并不是学生成长的决定性因素,教师不只是学生发展的唯一责任人[14]。同时,家长与教师共担学生教育责任能很好地带动社会教育学生的积极性,使学校的科学育人与社会的全员育人结合,形成生态育人的教育格局。因此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圈需要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积极参与,协商合作,共同承担起培养青少年的责任。

综上所述,当教师履行好教书和育人的责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关注自身的发展;当家长履行好养育与教育的责任,树立好榜样,创造民主的家庭环境;当政府履行好监管与保障责任,营造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受益者是我们每一个人。

参考文献:

[1][14]邓艳红.小学班级管理[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 19-20.

[2]赵虹元.论教师道德责任的有限性及其尺度[J].当代教育科学,2018(04):38-41.

[3]李保强,陈忠伟.教师责任范畴:内涵、外延及其架构[J].教育科学研究,2013(05):11-17.

[4]苏启敏.为责任而教:教师专业责任的概念澄清与边界划定[J].教师教育研究,2017(04):13-19+23.

[5][7]张翔.中小学教师责任泛化与应然回归——兼论“教师遇事做不了英雄就做烈士”的主张[J].基础教育,2016(04):58-63.

[6]卢乃桂,王丽佳.教育改革背景下的教师专业性与教师责任[J].教师教育研究,2013(01):1-5.

[8]田真,吴明放.浅析教育的生态环境[J].中国教育学刊,2001(04):38-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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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鑫,张卫国.教育生态学视阈下的教师发展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19):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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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吴克庚 ,周丹丹.教育生态学[J].中国电大教育,1992(12):48-49.

(责任编辑:滕一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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