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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雷默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2019-10-21赵天夏

当代音乐 2019年1期

赵天夏

[摘 要]贝内特·雷默,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当代审美哲学的代表人物。著有《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该书将形式主义与思辨主义之争引入音乐教育的层面进行解决,分别论述了不同的理论在音乐教学实践中的诸多差异性。并对形式主义、思辨主义和实践主义的优点与弊端进行了详细整合,仔细地分析了不同理论的立论依据,将其中的观点作为构成音乐的基本尺度进行吸纳,进而申明了其绝对表现主义的立场,提出了一种“融合的”理论方法和“体验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关键词]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1-0118-02

1983年,霍德华·加德纳多元智能理论提出,将音乐定义为智力的一个范畴,打破了以语言和数理能力为核心的智力理论,以及包括三元智力理论在内的仍以理性和逻辑思考为中心的智力定义,传统的身心分离的二元论思想被认为是一种谬论。表达情感的音乐首次与智力联系在一起,音乐不再作为其他学科的附庸,人们开始更多地重视音乐并且关注到音乐教育的本质。20世纪下半叶,音乐教育哲学趋于被审美教育哲学统一,后现代主义的出现对现代主义的挑战波及哲学、教育、音乐等各个领域,使得哲学的发展有了种种不确定性。20世纪后期至21世纪初期,各种思想学派林立,雷默所持有的审美哲学也几经修正,有了更符合时代发展的内涵。

一、形式主义与思辨主义的融合——绝对表现主义的哲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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