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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美感知到艺术表现

2019-10-21朱倩颖吴子吟

当代音乐 2019年1期

朱倩颖 吴子吟

[摘 要]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是高中音乐学科的两大核心素养,提升学生对音乐的感悟鉴赏能力与音乐实践水平是高中音乐鉴赏课程的基本理念与要求。本文从高中音乐鉴赏课中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的关系出发,总结出教学过程中,学生在聆听感受音乐作品的同时也要关注音乐艺术的表现性和情感性特征。

[关键词]审美感知能力;艺术表现能力;高中音乐鉴赏课程。

[中图分类号]G6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1-0050-02

一、音乐的审美感知能力

(一)感知音乐的能力

人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也称“乐感”,是凭借人先天的听觉器官对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等基本性质的辨别而产生的。而人对音乐作品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调式等音乐的表现要素的认识则来源于人后天对音乐的认知经验。人对音乐感知能力具有一定的先天性,但要想真正提升音乐鉴赏水平还是需要通过后天培养与训练才能做到的,所以音乐感知能力是提高音乐鉴赏水平的基础。

(二)音乐审美的能力

音乐审美活动是指人对音乐作品中的艺术美感和精神内涵的感悟体验,它在听觉感知和艺术表现中进行。人的音乐审美能力则是在音乐感知的过程中形成的对音乐作品所表现的情感进行总结评价的能力,也是对音乐的认知理解与创意表达的能力。音乐审美能力一方面来源于人的直接音乐认知经验,是人对音乐的本性认识;另一方面是受每个人的生活与教育环境所影响,是一种间接的音乐认知经验,并会在人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积累和提升对音乐的审美与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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