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志愿者服务如何增加温度
2019-10-21蒋惠岭
新华月报 2019年11期
关键词:服务
蒋惠岭
我国的司法志愿者(法庭义工)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做法还处在探索阶段。尽管有的法院在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建设司法志愿者工作制度任重道远。如果能够深刻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司法志愿者工作的前途将更加光明。
现阶段,司法志愿者(法庭义工)工作存在适用范围不够广泛、职责分工不够清晰、人员管理缺乏统一、“志愿者文化”尚未形成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司法志愿者工作已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起来,但总体上来看还远不够成熟,在运行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适用范围不够广泛。目前,法庭义工仍然只是在一部分法院试点使用,大部分法院并没有采用规范的司法志愿者制度。不少地方法院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设立了人民调解室,任免了义务联络员、执行信息员、司法联络员等,其属性与法庭义工有相似之处。但是,这些做法并不属于规范的志愿者模式,也没有完全纳入我国的志愿者服务体系。由于受到适用范围的局限,目前的法庭义工还只是发挥示范、宣传等作用,很多领域中还没有志愿者的影子。
职责分工不够清晰。虽然各地法院的志愿者都不会介入审判核心事务,但由于志愿者的类型、知识、素质、功能多种多样,所以其职责范围比较模糊,而且由于法院未能全面把握志愿者自身条件,在志愿者分工方面不容易做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另外,志愿者与法院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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