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乡土社会视域下乡村振兴的道路选择
2019-10-21林乐琨
青年生活 2019年13期
林乐琨
摘要:在工业与城市优先发展的依附模式下,我国乡村经过近百年的历史嬗变,已从乡土社会步入后乡土社会。随着农业边缘化、社会原子化等发展趋势的逐渐衰落,“熟人社会”的物质载体和文化内核得以在后乡土社会存续。实现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农村和城市两个市场的积极性,一方面要重建乡村共同体,另一方面要实现以农村现代化和乡村特色为导向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因此,文化、产业、人口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和推进成为后乡土社会乡村发展与振兴的关键要素,使农村在自然与人文互嵌与交融、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与融合中增强发展获得感,提升发展能力。
关键词:后乡土社会;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发展迎来了新一轮历史机遇。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从乡村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角度调整治理方略,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乡村振兴应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性地位,转变以往政府主导发展的模式,发挥农民建设乡村的积极性,采取恰当的实践路径与策略调控,化解我国城市蓬勃发展与乡村逐渐衰落的“二律背反”矛盾,提升乡村在社会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
从乡土社会到后乡土社会转变的历史逻辑
后乡土社会是指“乡土性特征部分维续的情况下,乡村社会结构所发生的转型”。[1]尽管后乡土社会具有明显的流动性和异质性等特征,但传统乡土社会的村落共同體、情感与道义联系等纽带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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