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与法》
2019-10-21秦君维
锦绣·上旬刊 2019年3期
秦君维
摘要:中国传统一直都是以“孝”为重,“孝文化”形成与西周,经由孔子和曾予的推广,在中国影响巨大,源远流长。我国自古就是一个礼仪之邦,“百善孝为先”的观念深刻的印在了人们的脑子里,而孝道入律则是我国历代法律的一个明显特点,因此,本文就孝道与法律的发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进一步探究两者间的关系。
关键词:孝道;法律;传统文化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礼仪之邦,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在《孝经》中,儒家赋予了孝道更高的境界,认为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同时也是衡量一个人的德行的重要标准。此外,孝敬父母不仅仅是体现一个人道德的表现,同时也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赡养父母一直被认为是做子女的应该执行的义务,如果子女出现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的行为,则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由此可以看出,不仅是在古代还是当下,孝道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中国古代的孝与法
自西周起,人们就有了孝的概念,在西周宗法制的影响之下,“孝”被赋予了浓重的宗法色彩;在春秋时期,孔子将“孝”发展到了极致,他用“仁”来对“孝”进行了补充及时,且最早的意识到了“孝”对于社会的影响意义;春秋战国时期的《孝经》将“孝”的内涵充实了起来。我国历代的法律中的明显特征就是将孝道纳入法律的章程中,早在先秦时期的《商书》中就对与不孝者有了详细的处置条文:五刑之属三千,某罪大于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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