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保险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革对策
2019-10-21谢雪
科学导报·学术 2019年33期
谢雪
摘 要: 从降低税率、改革税基、公平税负等方面对保险税制加以改革,以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使得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保险税制;问题;改革;发展
一、我国现行保险税制的弊端
目前对保险业主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现行的保险税制对保险业的行业特殊性考虑不足、税率偏高、税基不合理、税负不公平、税优不够,这种税收制度既增加了保险业的负担,又违背了公平原则,不利于保险业的发展。
(一)税率偏高
从营业税来看,目前大多数国家征收的保险营业税都不超过不超过3%,且如英国、德国等国家免征营业税。但在我国,保险营业税的税率已调整到5%,而美国各州的营业税率一般在2%,西班牙、新加坡等国免征。因此,保险业的税率相比世界各国而言仍显偏高。就是相对于国内其他服务业,其税率也属偏高,如我国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建筑等行业适用3%的营业税率,而保险的营业税率却高出其2个百分点。
从所得税来看,目前中资保险公司所得税率为33%,外资保险公司为15%。现行税制下,就国际比较而言中资保险公司的所得税率,不仅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而且就国内而言也高于外资保险公司,因此这样高的所得税率明显不利于国内保险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更制约本土企业发展的后劲,不利于国际间企业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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