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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芙蕖》为例谈李渔的审美理念

2019-10-21顾勤

科学导报·学术 2019年40期

顾勤

摘要:本文以李渔的散文《芙蕖》为研究点,探讨其较为独特的审美思想,并分析形成这种审美思想的成因。

关键词:《芙蕖》;李渔;创作思想

一、《芙蕖》的文化意义

莲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理想人格——君子的神圣象征。

清代李渔《芙蕖》一文则与前代文人大异其趣,文章从可目、可鼻、可口、可人等多方面描述芙蕖的种种悦目之娱、实用之利。传统文化中圣洁的荷花形象,在《芙蕖》一文中变得生动而可爱,文章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莲花的挚爱之情。

莲在李渔的笔下,脱离了高高在上的学究气,变得清新可爱,贴近生活。可以说,李渔再次改造了莲在中国文化中的形象。

二、《芙蕖》蕴含的创作思想

《芙蕖》一文短短数百字,集中体现了李渔独特的创作思想:

其一,“我行我法,不必求肖于人,而亦不求他人之肖我”,自成一家之言的创作理念。他在《闲情偶寄》卷首《凡例》中说:“不佞半世操觚,不攘他人二字。空疏自愧者有之,诞妄贻讥者有之。至于剿窠袭臼,嚼前人唾余,而謬谓舌花新发者,则不特自信其无,而海内名贤,亦尽知其不屑有也。”《芙蕖》开首即表明“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敢于突破传统文人的价值理念,大胆标新立异。

其二,独出心裁,抒写真性情。这一特点明显受到王学左派李贽“童心说”的影响。李贽所谓“童心”,就是“真心”,创作诗文必须从自己的真心出发,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李渔将散文创作视为心灵、情感的直接流露认为,“文生乎情,情不真则文不至耳”,“情真则文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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