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11条释放加快全方位金融开放信号
2019-10-21
理财·财经版 2019年7期
我国全方位的金融业开放再上新台阶。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最新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清单。这次发布的新11条举措,一方面鼓励外资深度参与中国的银行、保险、证券等业态,并针对一些领域提前了开放时间表,另一方面在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及债券承销等方面设定了新的开放目标。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金融委再推一系列金融开放举措,彰显我国坚定不移加快对外开放进程的决心和信心,金融业的开放也将更大程度激发国内金融机构活力,提升其服务实体、防控风险的能力,为下一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内生动力。
此次金融委提出的新11条措施,则向外界释放了更强的开放信号。“当前,我国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市场规模都已处于全球前列,通过多年的实践,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也具备了进一步开放的能力。不过,外资在我国金融体系占比仍然偏低,如在银行业资产占比仅约2%,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将有利于激发金融业的竞争活力,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也是我国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具体来看,一方面,这11条措施将一些此前已经宣布开放的领域的开放时间表提前,如提出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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