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核心素养的学生责任担当意识的培养
2019-10-21王丽媛江冬梅
辽宁教育·管理版 2019年6期
王丽媛 江冬梅
2016年9月13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责任担当”列为我国学生六大核心素养之一。长期以来,无论在家庭还是学校,孩子应该自己做的事情很多都由家长和老师包办代替,这种做法导致孩子责任意识淡薄、担当能力不强。那么,小学阶段如何培养学生的责任担当意识?笔者认为要以生活为土壤,使学生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事情帮着做,集体的事情争着做”的意识,这种意识就是责任担当意识。
一、让责任担当的“根”深扎在家庭生活中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的第一课,帮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枚扣子。在家庭生活的实际中要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责任担当。
(一)借助榜样的力量
作为父母,想要把孩子造就成一种什么人,首先自己应该先成为什么人。家长要以身作则,把家务处理得井井有条,把双方老人照顾得无微不至,把邻里关系处理得和和睦睦;在公共场所遵守各项规范纪律,主动帮助他人,等等。
另外,任何一个家庭不可能总是风平浪静,当家庭生活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时,家长要勇于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积极解决这些问题,为孩子树立有责任担当意识的榜样,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责任担当意识的形成。
(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家長要让孩子明确家庭生活中什么是自己的事情,要让孩子知道清洁自己的房间卫生、整理自己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都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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