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的几点思考
2019-10-21张浩
度假旅游 2019年4期
张浩
摘要: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对以往三农战略的深化和完善,对新时代“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乡村要振兴,必须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本质上,就是要让土地走上一条的高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目前,小农经济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释放,以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土地规模化经营也已在全国范围发展开来。如何顺利完成这一进程,除了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我们更要回顾相关历史,以史为鉴,或许可以少走些弯路
关键词: 乡村振兴;三农;小农经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517(2019)04-0001-01
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成功,使农村出现普遍中农化的趋势。面对这一形势,刘少奇和东北局、山西省委在就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如何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实质上是对“农业社会主义”的认识问题,具体表现在1950年春的东北新富农问题、农业互助合作问题和1951年山西省发展农业合作社问题上。山西省委和东北局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当前的农村农业要求和条件已经具备了使绝大多数农民‘由个体逐步地向集体方向发展,将互助组进一步提高到农村合作社。刘少奇认为不应过早过急地采取否定私有制步骤,急于搞农业合作社,“因为仅仅依靠农村的条件不能搞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化”,[1]最后刘少奇在毛主席的指示下,在大会上作了检讨,随后农村在国家的推动下迅速合作化,直到人民公社普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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