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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著作权问题研究

2019-10-21孙笑妍

视界观·上半月 2019年10期

摘    要:近年来,网络游戏已经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娱乐消遣方式。伴随着游戏产业的迅速发展,游戏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多。由于著作权法中缺乏关于游戏这一客体的明确规定,使得法官在裁判游戏侵权案件中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因此关于游戏著作权相关问题的研究很有必要。本文重点讨论我国网络游戏著作权领域面临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从而促进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游戏;作品;著作权;侵权

一、网络游戏的概述

网络游戏也称之为线上游戏(Online Games)。国际数据公司(IDC)将其定义为利用 TCP/IP 协议,以互联网作为依托,可以多人同时参与的游戏项目。目前在学界对网络游戏著作权的研究中普遍将其定义为,指将互联网作为传输媒介,以计算机和服务器为处理终端,以游戏客户端为信息交互窗口的,旨在实现休闲娱乐的目的以及取得虚拟成就的多人在线游戏[1]。所以与传统的单机游戏相比网络游戏对游戏中时间与空间的感觉、对故事情节的控制、对重复事件的感受是不同的,一方面它需要游戏终端来运行游戏,另一方面它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信息的交换。

二、网络游戏作品在著作权法上的定性

(一)、网络游戏视为计算机软件作品

网络游戏视为计算机软件作品是基于网络游戏必须通过计算机代码、编程才能使其游戏内容得以呈现,所以其中必然有属于计算机作品的部分。我国早期在处理游戏著作权纠纷案件时普遍将涉案游戏视为计算机软件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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