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10-21宋宁玲
西部论丛 2019年29期
关键词:制度
宋宁玲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本文详述了南京地铁招标采购事业部如何让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以及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党风廉政;两个责任
引 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南京地铁招标采购事业部积极探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招标采购业务中的落实落地,构建起“两个责任”,要求明确、界面清晰、抓手具体、条件充分的制度体系,使“两个责任”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更好地服务于部门业务工作。
为避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出现主体责任表面化、监督责任被动弱化、落实方法简单化、检查考核形式化等现象,招标采购事业部专门在部门内部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展开了专题调研,正视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对策,在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定位上不断深化,并善用责任考核加强约束,督促落实。
一、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界定不清晰
基层单位对“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存在认识偏差,存在“廉政是纪检的工作”的思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将廉政建设与部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二)主体责任表面化
招标采购事业部因其工作性质是廉政的重点岗位,作为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没有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常态是年初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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