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住房公积金存废的争议
2019-10-21何静宇
西部论丛 2019年29期
何静宇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直以来都引起人们的持续关注,2月份黄奇帆在《新冠疫情下对经济发展和制造业复工的几点建议》文章中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该建议发出后,迅速引起讨论,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废推向的舆论的顶峰。但各方观点明显不一。作为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制度,想要改革甚至取消,很难在社会上形成共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当前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中逐渐体现出的一些弊端:
一是普惠度低。所谓住房公积金,就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是国家提供给大家的福利。简而言之,就是存点钱,帮助没钱买房、或租房的人降低难度,互惠互助。但是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291万个,职工是1.44亿人,我国目前总人口不到14亿,也就是说,全国只有1/10的人口在缴纳公积金。因此,很大一部分想买房的人,压根没有公积金,达不到普惠大众的目的。
二是资金浪费多。各地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各有不同,除了买房,满足一定条件后,装修、租房、离职、出国、退休、死亡等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截至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9万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也就是说,很多人缴纳了公积金,在实际买房过程中没法使用,或者不需要买房,也不提出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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