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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已过数月,取消“地补”有点难?

2019-10-21李文慧

新能源汽车报 2019年34期
关键词:燃料电池公交车设施

李文慧

等到深圳的“地补”文件出来,大家才恍惚忆起,原来距离6月25日,新能源汽车补贴过渡期结束已经俩月有余了,而各地“地补”取消的进度到底发展得如何了呢?

部分地区

率先取消“地补”

8月26日,深圳发改委在官网上发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征求意见稿显示,能获得补贴的新能源车须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此外,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运营里程应当符合有关要求,累计达到2万公里。而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不作运营里程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公布。

深圳的这份文件,简而言之就是,深圳不打算继续补贴除了燃料电池汽车、纯电动公交车以外的新能源汽车了。而这样类似的规定,随后也在广州得以颁布。

8月28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6月25日后,燃料电池补贴标准不变,纯电动公交车地补不超国补的50%,其他类型车辆不再补贴。

2019年6月25日之后,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1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纯电动公交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5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且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他类型车辆不再给予地方补贴。

深圳和广州的这两份“地补”方案正是源于今年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的相关文件。

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解读》,其中规定,要求地方从2019年起完善政策,过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结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将购置补贴集中用于支持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环节。此外,相关通知还规定,如果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也就是说,国家要求地方从“补车”转为“补桩”。

新能源汽车报记者发现,除了深圳、广州以外,只有北京、重庆等少数地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主动取消了“地补”。

业内人士指出,备案制度和地方补贴的存在,导致了当地有新能源汽车工厂的车企生产的车型会在当地进行大量上牌。取消“地补”将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引导地方政府发展充电基础设施,营造公平公正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提高终端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

从“补车”到“补桩”

各地方式不一

除了率先取消“地补”,深圳、广州、北京、重庆等地也正在积极向“补桩”过渡。

以深圳为例,深圳除了要取消“地补”,还增加了对充电设施建设的补贴。在深圳的意见稿中提到,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重庆则是加大了补贴力度。在6月20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对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费用、加氢站建设进行补贴。其中,对加氢站建设补贴中,按照日加氢能力分档次给予补贴。对日加氢能力达到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贴;对日加氢能力达到350公斤不到5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300公斤的撬装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而北京则是着重对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场站进行建设补贴。5月3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指南表示,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7kW及以下补助标准为0.4元/W,7kW以上补助标准为0.5元/W。补助范围为在2018年1月1日(含)至2019年6月30日(含)之间投运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

根据北京市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e充网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市申报单位内部补贴的充电场站数量为964个、充电基础设施8789台,已发放补助金额8012.42万元。2018年北京市申报单位内部补贴的充电场站数量为354个、充电基础设施3713台,已发放补助金额2368.38萬元。而2019年申报工作已经在进行当中。

虽然各地取消“地补”的进度不一,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又是不尽相同,但可以看出,各地政府还是在积极将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引导,回归到市场引导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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