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探讨
2019-10-21王汉卿
农民致富之友 2019年30期
关键词:农村
王汉卿
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的登记和认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土地权利,增强农民的土地产权意识,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产权意识,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提高农民的土地产权意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农地产权状况的复杂性以及相关主体对农地流转收益分配的不同要求,使得农地流转权的确认和登记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目前,试点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登记证包括:仙游县榜头镇坝下村和紫泽村;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村;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秀屿区月塘乡东潘村、东峤镇上塘村、渚林村和汀塘村、埭头镇石城村;北岸管委会山亭村、利山村、东仙村、西前村和文甲村行政村区域范围内。
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目的和必要性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可以依法保护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受侵犯。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能促使广大农民热爱土地,集中农业,促进农村长期稳定、快速发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的工作程序。我们必须尊重人民的意愿,遵守政策,不违反规章制度,不遗漏项目,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下任何后遗症。
2、保持稳定。在维护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确保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注册和认证工作,并应严格禁止非法利用机会调整或收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