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文化的严峻事实
2019-10-07加里·皮萨诺
销售与管理 2019年6期
加里·皮萨诺
有利于创新的组织文化,不只对公司利润有好处,还受到领导者和员工的重视。
笔者在全球各种公司的研讨会上非正式地采访过几百名管理者,询问他们是否希望在把创新行为视为常态的组织中工作。所有人都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这不能怪他们。创新文化一般都被形容得很有趣。我继续请这些管理者形容这种文化,他们立刻给出了一长串管理学书籍鼓吹的特征:包容失败、乐于实验、提供心理安全感、高度协作,以及不分上下等级。相关研究也提供了支持,这些行为能够提升创新表现。
企业作为一种以人与人的组合为基础的经营活动主体,其经营行为必然最终都要人格化,也就是说,企业是人格化的企业,企业的所有活动最终都要靠人来执行。正是因为如此,企业的制度创新,企业的经营战略的创新,最终都必然会体现在人的价值理念中,也就是以企业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这里所讲的企业文化,就其形式来讲,它是属于人的思想范畴,是指人的价值理念;而就其内容来讲,则是企业制度与企业经营战略等与企业相关的活动在人的理念上的反映。
创新文化诚然令人向往,许多领导者声称自己知道创新氛围能带来什么,但是,这种文化实际上很难建立和维持。这一点令人费解。大家都喜欢的、有趣的做法,为什么难以实行?
笔者认为,原因在于创新文化被误解了。广受大家喜爱的那些特征只是创新的一部分,另外还有一些更难、更无趣的东西会抵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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