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内涵与评价指标构想
2019-09-27毛阳海贾雁岭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19年3期
毛阳海,贾雁岭,王 婷
(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定义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要“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七大战略。作为“七大战略”之一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已经并将长期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统领性战略。2018年1月,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西藏)人民政府主席齐扎拉在西藏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新一届自治区政府提出全面落实“七大战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着力实施“十大工程”。其中“区域协调发展工程”是“十大工程”中的第八个工程,这样,“区域协调发展”在西藏既是“七大战略”之一,又是“十大工程”之一,彰显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一、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提出及其目标内涵
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在经历了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之前)、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1979-1991年)之后,从1992年起进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时期,并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造成了发展脱离区域实际和严重的低效率问题。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使得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经济特区、沿海港口开放城市以及沿海经济开放区,实现了“率先发展”,进而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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