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旅游是“奢侈品”
2019-09-10
文萃报·周二版 2019年38期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远门的不是出差就是探亲。”,安徽芜湖今年79岁的沈奶奶说,她因供职于百货公司,才有机会常出去跑业务,顺便逛逛地方景点。
“那时候还没有旅游的说法,都叫接待。”沈奶奶告诉记者,住宿一般是当地百货公司提供的招待所,吃在公司食堂。
而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只有探亲时才会出远门。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李敏芳告诉记者,上世纪60年代,每年要跟父母回150公里外的爷爷奶奶家,因交通不便每次要走三天四夜,“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苦,但当时很开心,因为只有这个机会可以走出县城。”
“解放初期,旅游多是‘出差’‘接待’的概念,外國人来中国旅游,都要找外事办。”中国人民大学休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琪延说,旅游是少数人的奢侈品,全民也没有旅游意识。
1949年12月,新中国第一家旅行社——国营华侨服务社成立,但主要是保证华侨侨眷出入境旅行。1954年成立的中国国际旅行总社还隶属国务院外事接待单位。1978年,邓小平登黄山提出要发展旅游业,中国现代旅游业从此真正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