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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背景下弹性学分互认机制的实证研究

2019-09-10李浩波

现代营销·理论 2019年5期
关键词:新零售

李浩波

摘 要: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弹性学分互认机制研究,是其中一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弹性学分互认有利于培养在新零售背景下的电商人才培养。

关键词:新零售;弹性学分;互认机制

新零售,即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在商贸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渐成主流,电子商务正式步入跨境电子商务时代。金华是中国第5大出口城市,拥有22500家外贸进出口企业,产业实力雄厚,港口物流业发达,城市信息化程度高,开展跨境电商贸易的土壤非常发达。然而,随着外贸跨境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物流服务的瓶颈制约作用也越发明显。物流服务混乱的竞争市场、低水平的物流服务以及亟待完善的物流网络和信息化水平等都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如何提升区域物流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服务意识,寻求跨境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的协同共盈的合作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为推进电商人才实战型、创业型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完善现有的教学评价制度,体现职教特色,给学生以强补弱、扬长避短、突出特长、个性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学生综合能力全面发展,培养适应新要求的电商类人才,弹性学分互认機制是期中重要的一环。

一、弹性学分互认机制研究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是否授予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按照学生学习成果形式的不同,学分有以下6类:课程学习类、竞赛获奖类、创新创业类、企业实践类、课程替换类、讲座培训类。

1.课程学习类学分是指通过参加教学计划指定课程的学习且考核合格,所获得的学分。

2.竞赛获奖类学分是指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活动或经过专业认可的校内竞赛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3.创新创业类学分是指由学生参与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或学生自发的个人或团体的创新创业活动、学生网上创业活动以及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申请的发明和专利等所获得的学分。

4.企业实践类学分是指学生在专业认定的校企合作基地企业或在校内双翼公司、全拼公司顶岗实践所获得的学分。

5.课程替换类学分是指学生在非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申请学习电子商务课程或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更换选修方向,或取得与专业课程相关的技能证书(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除外),可申请替换课程学分;或是学生在转学、转专业、校际交换交流、修读兄弟院校课程、修读MOOC、自学考试的课程和学分,与我校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请替换课程学分。

6.讲座培训类学分是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店长系列微课程讲座或校外网络运营专题培训合格后所获得的学分。

二、弹性学分互认实证研究

通过管理办法和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明确目标,准确定位,坚持原则,整合资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管理,稳步推进该制度的全面实施,运行两年来,通过该制度进行学分互认的学生达到674人次,效果显著。

该制度在学院实施两年以来,针对之前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如学分互认申请的时间限制、申请条件的可用期限、申请流程优化等进行内部讨论,具体操作流程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更贴合广大师生的实际需求。课程学习类是学生通过正常学习获得的学分,因此没有进行统计,目前进行学分认定的成果形式主要是竞赛获奖类、创新创业类、企业实践类三种,运行两年的学分互认情况具体如表1-1所示:

1.按照每学期的学分认定人次来看,由表1-2所示,弹性学分认定的学生人次总数每学期大致呈递增趋势:2014-2015第二学期为74人;2015-2016第一学期为157人;2015-2016第二学期为126人;2016-2017第一学期为317人。

2.根据学分互认学生所在的年级(按照学生所在学期认定年级)来看,如表1-2所示,学生在大二年级进行学分互认的人次较多,大三次之,大一最少。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弹性学分制度规定了学生能够进行学分互认的课程仅限专业课,不包括通识课。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大一学年的课程大多数都是通识课程,所以无法进行学分互认,因此人数最少,而大二开设专业课程最多,所以认定的人次也最多,大三第二学期的课程只有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这两门课程不能进行学分互认,因此,大三进行学分互认的人次也比大二要少;二是由于学分互认需要学生在竞赛获奖、创新创业或公司实践方面有所收获,凭借实践成果才能进行学分互认。学生在大学一年级时对专业知识的积累较少、获取实践成果的途径也较少,因此能够进行学分互认的人次也少于大二、大三年级的学生。

3.从申请学分互认的类型来看,企业实践类的申请学生人次最多,为494人次,占总人次的73%;竞赛获奖类次之,有156人次,占总人次的23%;创新创业类最少,只有24人次,占总人次的4%,如图2-1。

三、弹性学分互认机制思考

1.进一步优化弹性学分认定流程。先行弹性学分认定流程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于相同成果可能存在重复认定的问题、认定流程过于繁复、任课老师不能及时获取认定学生的相关信息等。为了破解这些难题,学院未来将会采用微信平台的模式,在确保服务器数据本地存储、自动备份的前提下,利用师生使用率极高的微信为接口,实现在线认定申请、审批、查询、公示等功能,将极大地提高弹性学分认定流程效率。

2.加强弹性学分认定制度的宣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或个人创业,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类和竞赛获奖类实践成果的认定比重。从以往的数据来看,学生使用企业实践类成果来认定课程的比重较多,为了全面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的能力,学院应该增强创新创业类和竞赛获奖类实践成果的权重,鼓励学生更多地进行个人创业或是参加学科竞赛以获取学分认定的机会。

3.鼓励学生进一步拓宽学分互认的渠道。创新创业类学分(由学生参与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或学生自发的个人或团体的创新创业活动、学生网上创业活动以及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申请的发明和专利等所获得的学分)中,也没有学生以公开发表专业论文、申请发明或专利来获取学分。这些情况说明学生对于弹性学分的获取渠道不够多,应该鼓励学生积极获取专业知识,在专业技能证书、专业论文和发明专利等方面有所收获,进一步拓展学生获取弹性学分的渠道。

参考文献:

[1] 曹巍,刘南. 终端网点参与下电子商务物流外包的协调策略研究 [J]. 管理工程学报,2015;

[2] 王志国. 博弈视角下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质量提升策略研究 [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3;

[3] 肖静华,谢康,吴瑶,廖雪华. 从面向合作伙伴到面向消费者的供应链转型—电商企业供应链双案例研究 [J]. 管理世界,2015;

[4]李明华.教育变革的新职业:学习工程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最新研究报告评述[J].开放教育研究,  2016;

[5]晏维龙,  吴明忠.高校学分制改革的理论基础与制度保障[J].教育研究,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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