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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消失意味着什么

2019-09-10格非

旗帜文摘 2019年5期
关键词:城市化

格非

我先来解释一下这个题目。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所谓的“乡村的消失”这个题目本身是不成立的。中国那么多的乡村都还在,世界各地有很多不发达、欠发达地区的乡村都还在,怎么说乡村消失了呢?我想要解释一下,我说的乡村消失是指乡村文明被城市文明所取代,我从这个意义上来讨论乡村的消失。

今天我主要讲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想对世界范围内的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交替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做一个简单的回顾。第二个问题,我想简单地讨论一下中国的城市化的问题。

先来讲第一个问题。所谓的乡村消失,乡村文明被城市文明取代,这个过程从世界范围来讲的话,应该说已经延续了四五百年,甚至是五六百年了,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当然,我们说到今天的中国的城市化过程,和西方意义上的城市化过程有一个很重要的时间差,这个时间差一方面是说,西方已经慢慢地发展变化,城市化持续了四五百年的时间,中国可能是刚刚开始,这是一个时间差;另一方面,人家用四五百年的时间走完的这个过程,我们到今天大规模的城市化的过程,可能只用了几十年,这当中也有一个时间上的错位。

在西方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说法,叫作上帝创造了乡村,人创造了城市。这个话是什么意思?几千年、几万年来,只要有人类社会,乡村就出现了。这个乡村不是每个人建立起来的,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是这么一个文明的形态,慢慢地朝前发展,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西方人说它是上帝恩赐的,它自古以来就是这么一个形态。为什么说人创造了城市呢?城市的规范完全是人为的,完全是人在某种文化的引导之下,创造出来的一个新东西。如果我们追溯城市化的过程,我们就知道,比如说在英国、德国、法国、荷兰,差不多在14世纪末到15世纪初,这个过程就已经开始了。英国是最典型的,大家都知道圈地运动,由于羊毛的出口,毛纺织业的发展,由于工业革命,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对粮食和肉类的需求在短时间内激增,这样一来,资本觉得有利可图,当时在英国的乡间,很多地主就开始把土地从佃农手里收回来,转租给贵族和资产阶级,这个过程就叫作圈地,它通过转租土地来获得更大的利润。到了18世纪,英国政府开始直接介入这个运动,圈地运动从政府的层面被合法化。这也是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这本书里所说的,大家都知道这个概念,叫“羊吃人”。这个过程,可能有一些人看过简·奥斯汀的作品,看过《傲慢与偏见》,看过《理智与情感》,奥斯汀描写的就是当时的英国乡村。

大家在读奥斯汀的作品的时候,很大程度上会为那种田野牧歌似的内容所迷醉,被作品所呈现的乡间的那种安静、优美的环境所吸引。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在奥斯汀的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规则,出现了新鲜的资产阶级,但是它里面完全没有出现农民。也就是说,最应该出现的人被奥斯汀给掩盖了。贵族到了一起要吃饭、喝酒、喝茶,要吃各种各样的美食,这些东西怎么来的?全部都是那些佃农,那些农民通过艰苦的保证提供了这样的一种物质生活,但是这样一些在乡村里面的主角,在奥斯汀的小说里是看不见的。所以说在英国这样一个国家,城市化慢慢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圈地运动开始扩大农民生产力,把鄉村纳入到资本主义的文化秩序中,这样就对乡村进行了非常大规模的改造,这是城市化非常重要的开端,也是乡村文明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段。

城市要发展,离不开乡村。因为大量的农产品、肉类、羊毛,就得由乡村来供给。但是这个情况到了19世纪发生了根本的逆转,由于远洋贸易,由于海外的殖民,英国人开始征服全球,他们在世界各地所获得的利益足以支撑英国现代城市的发展,也就是说本来这个城市是依赖乡村的,但是到了19世纪之后造成了很大的错觉,就是城市可以不依赖乡村而自行发展。那么它的条件是从哪里来的呢?是通过海外殖民地所获得的巨大的收益。差不多到19世纪中期,英国的城市人口第一次超过了乡村人口。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到了19世纪的中期,在世界范围内开始出现了城市文明。城市文明取代乡村文明的一个标志性过程,在19世纪中期出现了。

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这样一个时代,四五百年的时间,恰好是西方城市化的过程,恰好也是西方社会从传统社会开始迈向现代社会非常关键的时期,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的变革中,蕴含着非常严重的价值观的、文化的对立,比如说传统和现代的对立,比如说个人和社会的对立,比如说文化和自然的对立,比如说科学和宗教的对立。其中我认为在所有这些对立背后隐藏着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乡村与城市的对立。我们今天的人可能已经不太了解,当城市刚刚在西方出现的时候,比如说像巴黎和伦敦,像法兰克福和曼彻斯特这样的城市慢慢出现的时候,英国的知识界、欧洲的知识界怎么来看待这个城市的?我认为西方的城市化的过程一直伴随着一拨一拨的永不停息的对城市文化的批判、反省和抵抗。不是说乡村文明被城市文明所取代,大家都是欢迎和接受的态度,而是中间包含了非常强烈的怀疑、批判和反省。

举例来讲,美国作家艾默生认为现代化的大都市在人类社会出现是一个巨大的阴谋,本来就不该有的。英国的一个重要的作家托马斯·哈代把伦敦描写成一个怪物。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怪物”呢?

我们来看看哈代是怎么写伦敦的,他把伦敦描写成有四百万颗头颅和八百万只眼睛所组成的一个怪物,伦敦不是由无数的个体所组成的一个群体,而是变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一种和人类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一个黑色的软体动物。也就是说很多人对城市的出现,都不太适应,都感到强烈的愤怒和不适应感。我们再来看看奥地利作家,我最近还写了一篇文章来讨论奥地利这个非常重要的作家,他叫罗伯特·穆齐尔,穆齐尔是怎么描述1903年奥地利重要的城市维也纳的呢?他把维也纳描述成由无数双面孔、胳膊、大腿、牙齿所组成的漫无目的的行进的大军,城市在作家的笔下变成了人类失去目标的一个象征,人们漫无目的,人与人之间缺乏交流。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穆齐尔的著名小说《没有个性的人》。

我们再来看看恩格斯,恩格斯1844年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写道:“在这种街头的拥挤中已经包含着某种丑恶的违反人性的东西。难道这些群集在街头的、代表着各个阶级和各个等级的成千上万的人,不都是具有同样的属性和能力、同样渴求幸福的人吗 难道他们不应当通过同样的方法和途径去寻求自己的幸福?可是他们彼此从身旁匆匆地走过,好像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好像他们彼此毫不相干,只在一点上建立了一种默契,就是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靠右边走,以免阻碍迎面走过来的人。”这是恩格斯在1844年《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城市的描述,城市里面一个个的个体互相之间漠不关心。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学者,他第一次到日本的时候非常震惊,在日本的地铁站里面,来来往往的行人都穿着统一的黑色的西装,打着领带,都是上班族,他们在地铁站里面非常的安静,日本人不说话,这个地铁站里面传来的是腳步声,每个人神色凝重,大家不交流,这个学者说这是什么,这不就是地狱吗?大家都不交流,匆匆奔向一个地方,这个地方不是死亡吗?这是对城市的一种描述。这个学者回到欧洲之后参与了创建欧共体,希望能够把欧洲古老的话题在欧洲保留下来。

我说了这么多,在座的各位也许会问我一个问题:你说了这么多对城市表示反感的,有没有作家、艺术家对城市表示欢迎的,认为城市代表着未来的希望和活力呢?这样的作家也很多。我想最著名的例子是惠特曼,惠特曼有一首诗广为传诵。这首诗写于1856年,19世纪中期,叫《一路摆过布鲁克林渡口》,这首诗大家可以在网上搜到,是非常著名的一首对城市表示赞美的诗,他认为城市蕴含着巨大的希望,蕴含着自然的活力,象征着未来的发展,我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也有很多作家对城市所代表的这样一个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我个人认为重要的并不是说对城市是厌恶还是赞美,重要的是我认为需要有两种不同的视野:一种视野,我们展望城市生活,通过城市生活我们展望未来,我把它称为是一种向前看的视野;还有一种视野是不断地往回看,不断地去追溯乡村的历史,去了解我们的过往。乡村被城市取代,我们对于城市文明又抗拒又迎合的这种矛盾的态度,我认为特别重要。今天的中国人也是这样,一方面我们觉得不适应,觉得乡村很美好,一方面我们对未来又怀有巨大的希望,对城市给予我们的就业,对城市非常复杂的文化,我们怀有某种好奇,年轻人有很多的热爱,这当中交织着一种矛盾,这种矛盾在西方延续了四五百年,这个过程一直到今天还没有结束。正是这样一种对未来的展望、对过去的回望,这样一种既迎合又抗拒、批判、反省的双重视角所包含的矛盾运动,这样一个内在的动力,催生了现代思想和现代话语,也导致了文学、艺术、哲学发生巨大变革,也推动了社会政治、文化的巨大变革。

比如在诺瓦利斯看来,现代哲学就是起源于乡愁,起源于我们对于失去的一种生活的追忆、追溯。这是现代哲学产生的一个契机。只要读一读《共产党宣言》,大家就知道青年时代的马克思有强烈的怀旧情绪,马克思对于过去的生活,对于古希腊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怀旧的情感,這种情感我认为是马克思进行社会批判和社会思考、哲学思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动力。

第一个部分我简单回顾了一下城市化、乡村文明被城市文明所取代的过程,在西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向前看,为什么会往后看。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中国的城市化是怎么回事?

一谈到中国的现代都市,我们马上就会想到的一个城市是上海。上海这个城市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国内的格局,好像一夜之间就在地球上出现了,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上海这个词,本来是一个地域名词,但是上海这个词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如果我们用一个词来描述它,就是摩登、现代。上海就是现代的通译。改革开放之前我们知道上海的地位之重要,上海这样的城市在中国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我认为这样一个事件掩盖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上,在中国文化的内部,中国传统的内部,难道中国人就没有发展出自己的城市观念吗?从宋代、元代到明清,中国的城市一直在不断地强化,人口在慢慢地聚集,尤其到了明清两代,人口爆炸式地增长,城市人口也开始增长。

那么刚才说的中国内部,中国自己的历史当中的城市化,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今天关心的是,以上海这样的城市为代表的西方式的大都市、现代都市,它在中国是怎么开始出现的?很少有人去关注中国文化内部、中国传统内部的中国城市是怎样慢慢发展的。中国古代的城市化,它的基本的理念是什么?在这里无法展开分析,我讲四点。

第一,中国过去的这種城市化,它是非常缓慢的,渐进的,从来就没有产生过城市和乡村的直接对立。它发展的时间非常长,人口自然聚集。人们到城市去干什么呢?第一,打官司,去法院;第二,做贸易,人们有农产品,拿到城市的集市里面去做交换;第三,到城里去做官,到城里去读书。这样的话城市的发展过程是非常缓慢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中国古代的城市化,它对城市的设想是严格按照乡村的模式来推进的。郁达夫说过,你们看看中国的城市,你们看看南京,过去的南京,你们看看建都之前的北平,你们看看杭州,你们看看成都,所有中国的城市都具有强烈的乡村的特色。城市里面有大量的城市森林,有大量的园林,它是对乡村的一种模仿。我有一个美国的朋友,这个朋友从来没有到过中国,他对美国的城市化深恶痛绝,在美国有一本非常重要的书,《四千年农夫》,美国人对中国充满了向往,他们认为美国的城市化是没有前途的,而反过来看,中国居然是做了四千年农夫的中国人在发展城市,城市也是乡村,这个很了不起。

所以我的那个美国朋友读《红楼梦》,《红楼梦》写到了金陵,他以为就是南京,他做梦都想要到中国的城市来看看,大概是前年他在几个中国学生的陪同下到了南京,到了南京之后,他晚上给我写了一封信,非常痛苦,说他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为什么?他原来想象的中国的城市——南京,就是《红楼梦》里面写的金陵,他的理解是错误的,他说金陵就在他的梦中,但是他到了真正的南京之后,发现南京比美国很多的城市还要发达得多,他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这个人现在在韩国教书,我们一直保持着通信。

第三,在过去的城市里面,乡村的伦理要高于城市的伦理。古代中国是一个乡村社会,很多人当官退休之后要回到乡村,也就是说乡村和城市在价值上没有高下之分,如果说有,一定是乡村高于城市。也就是说,古代很多城市的价值系统都是按照乡村的模型建立起来的,那时的城市社会没有造成现在这种严重的对立。

第四,城市和乡村是自由交通的,你可以随时来往。我在城里面住几天,我也可以去农村,《红楼梦》里面写贾迎春,她住在城里,可是她到城外走出去几步路,看见的就是乡野风光,《红楼梦》里面写到了乡村,乡村人进城很方便,这是中国过去非常重要的传统,不像现在的大都市,对农民、对农民工有一种地位、身份上的排斥,这个在过去是没有的,乡村的读书人老了,还要回到乡村去,当了大官还是要到乡村去终老。但是不管怎么说,1840年,西方意义上的现代化大都市,毕竟在中国出现了,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变革,这个变革出现之后,导致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这里要讲一个小小的问题,在中国现代以前,漫长的文化史里面,中国有乡土文学吗?从来没有。中国现代以前没有乡土文学,因为没有形成乡村和城市的对立,乡村和城市是互相包含的,彼此交通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出现城市文学。《红楼梦》是城市文学吗?是乡土文学吗?都不是,它可以来去自由。《水浒传》也写到城市,但大部分它是在乡村展开故事。中国古代的小说,哪里分得清它是乡村还是城市?没有这个概念。正是因为西方意义上的现代都市在中国出现,反过来刺激了中国人开始去寻找乡村。所以20世纪20年代以鲁迅为代表,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运动,叫作乡土文学运动。出现了两种不同类型的作家,一种是鲁迅这样的,一种是沈从文这样的。我在清华给学生上课,经常问大家一个问题,鲁迅这样的作家,他到过南京,到过北京,到过厦门,最后在上海,他在城市里生活的时间要远远超过在绍兴的时间,他在绍兴只待了十几年,为什么鲁迅所有的小说写的都是乡村,没有写到城市?这样的问题,我们还可以问莫言,莫言离开他的乡村到了城市里面,他在城市里面生活的时间要比在乡村生活的时间长得多得多。他很早就出来当兵,他对城市的了解要远远超过乡村,可是你们发现莫言写过城市小说吗?非常罕见。到去年为止他写的很多中长篇小说还是在写乡村,这是为什么呢?大家有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不管中国怎么变化,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乡村社会,基本的乡村伦理价值非常强烈,中国仍然维系在一个几千年的乡村文明的基础之上。但今天的年轻人已经不一样了,我觉得中国的文学到今天面临一个非常重大的变化,我在这里稍微地提一提,也没有时间展开了。年轻作家必须学会描述城市,现在写城市的作品越来越多,这个过程正在完成。

中国现当代文学里,沈从文用田园牧歌的方法表达他对城市的厌恶,对北京的厌恶。他会回过头,把湘西乡村淳朴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当成中国在现代化过程里面非常重要的价值提出来。这是沈从文写《边城》这样的小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初衷。乡村与文化的关系,是中国文化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思考的脉络。

新中國成立以后,我们国家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发展模式,希望通过乡村的积累来反哺城市。中国要搞现代化,现代化需要发展工业,中国人不能够像英国人、美国人、德国人那样发动一场战争到海外去掠夺,那么工业化的基础在哪里呢?只有靠农民,勒紧裤腰带,通过农民的粮食来支持城市的工业化发展,这是主流的对新中国成立之后城市与乡村关系的一个重要的解释。为了保证对城市的供应,中国社会加强了对乡村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是中国社会并没有通过直接的城市化,通过剧烈的城市化来改变乡村的内容,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的过程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在改革开放到今天的几十年中完成的。

我讲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比如说我离开乡村到城里来工作的时候,我到上海读书的时候,城市对我来说就是一个他者,我会不舒服。我们一到上海,上海人什么都很熟悉,他们从小就生长在这个地方。我们怎么过马路,甚至第一次见到水龙头还不会拧,城市对我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东西,然后我就开始进入了这个城市。在我读书的那个年代,三十多年前,城市对于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他者,是一个陌生的东西,我们最了解的是乡村社会。但是时间才过去了三十年,你今天去问问,问中国大部分的年轻人,他们真正了解的是城市,乡村反过来成为了一个需要科普的,变得多少有点陌生化的东西。短短三十年,原来城市是一个他者,是一个陌生化的东西,今天,城市经验已经变成我们经验的主体,乡村反而变成一个陌生化的东西,需要去寻找,需要通过旅游去发现。这个过程只花了三十年,就造成了如此大的变化,这个过程也导致了非常多的问题。

中国当今社会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呢?你可以从社会学,可以从政治学,可以从经济学,可以从各个领域去解释。我在这里要提供一个思路,其实我们也可以从乡村和城市文明互相交替的过程来解释今天中国社会碰到的所有问题,比如很多中国人很任性,到了外面随地吐痰,这在中国乡村很常见;比如说到了香港,很多孩子随地大小便,在乡村里面随地大小便是人的自然的权利,你有尿,随便找一个树林子就解决了,而在城市规范里当然不行,城市有城市的规范。但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迅速发展的国家来说,传统的伦理和价值,正在面临解体,而新的城市化制度,新的规范、新的伦理,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建立,我们还没有受过很好的训练。中国人城乡混杂,很多人离开农村没几天,就出国了,到了外面也不知道东南西北,看到飞机上有一个紧急出口,就敢把它拉开。这就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对于我们从事文学工作的人来说,我不知道怎么来概括今天的快速发展所导致的感觉,非要我来描述的话,我愿意把它称为一种失重感。

失重,有两个意思,第一个意思就像坐电梯,突然下降,然后就造成失重,造成人的眩晕。我不太会用手机去购物,我也不太会用手机的App,不会用支付宝交党费,我第一次听说交党费要通过支付宝我就感觉到很恐慌,共享单车出来了,需要扫码,我就学不会,要学会的东西不是一件两件,包括去银行,怎么开通你的网银,怎么去管理你的钱,这个社会的变化也没有问你这么做行不行,直接就来了。今天到银行去,还可以看见一个现象,在银行里坐着、等着排号的人,绝大部分是老人,年轻人都在手机上解决。这就造成了社会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群体,多多少少会出现某种不适应。

第二层意思,这种失重我把它称之为真正地失去重量。怎么理解?按照我个人的理解,如果各位有乡村生活的经验,你就会发现,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来说,个人永远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不是个人,是个人背后的那个群体。姓氏要保留下去是最关键的,中国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中国乡村人来说最大的恐惧是,他的这个姓氏、家族没有办法维持,中断了。中国人最可怕的一个概念叫作什么呢?绝户,就是你这一户人家绝了。

所以我们中国过去讲,一个家族,它有资格、有权利要传承下去。在乡村的大家庭里面,一户人家生了七八个孩子,有一个孩子要出去读书,就有三四个孩子在乡村里面干活来供应这个最聪明的人读书,这个人将来做了官,发了财,他有义务去反哺家庭。也就是说一个个人的背后涉及的是一个群体,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个社会,甚至是一个国家——这里说的是过去的国家。过去在中国有非常多的“国家”。《赵氏孤儿》里面为什么那么多人死掉了?他们前赴后继,为了保护一个婴儿的生命。放在今天我们不能够理解,那么多人的生命,难道不如那个婴儿的生命重要吗?但是你要记住,那个小孩不是别人,是赵家的最后一根根苗,如果这个小孩死了,这个绵延多少年的赵家就完了,所以赵家的门客,一个叫程婴,一个叫公孙杵臼,坐在废墟里面,程婴对公孙说,我们赵家已经被灭了,听说赵家唯一的一个根苗还在公主的肚子里,我们两个人活着就要把这个小孩保护下来。当然对方也要杀这个小孩。然后公孙就问程婴一个问题,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是生容易还是死容易?程婴回答说,死是很容易的,生是很难的。公孙说,我的才华不如你,我来做容易做的事情,你活着的目的就是保护这个孩子。然后公孙就把自己的孩子偷偷地运进宫里,把运出宫的小孩说成自己的小孩,然后叫人去告密,去把自己的小孩杀掉。他们花了这么多的精力,把赵家这个小孩给保留下来。在古代,群体永远比个人要重要。

到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我们之前,一个人长成年轻人之后,他遇到一点困难随随便便就自杀了。这在古代是不可能的,不是你处置你的生命,你背后有那么多人,有抚养你的人,有那么大的群体,每个人的分量都是非常重的。今天的社会出现了一个新的状态,我们的存在变得非常輕,在今天,原子化的个人出现了,我就是我,我愿意为自己付出,我可以不结婚,我管什么祖先,什么姓氏的继承,我不愿意结婚,我不愿意有负担,我就在家里面,我打发我自己的一生就可以了,生活变得特别的轻。我认为现在中国社会年轻人当中精神类的疾病开始蔓延,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生活变得很轻。过去你要认识社会,你要了解社会,从小你的弟弟、妹妹在模仿你,你在模仿这个社会,家里有老大,大哥的话你能不听吗?父母都是封建家长制的,对你的要求非常严格,小孩就要模仿一个社会化的过程,等到他们成年了,进入社会了,他们就变成了社会的人。但是今天有一个问题,今天的小孩都被父母保护得非常好,我们今天把儿童当成一个最好的东西来保护,父母也会商量着跟孩子说话,会把他捧在手心里,避免他受任何的伤害。儿童在这样的理念里成长,等到他有朝一日踏上社会,进入社会残酷竞争的时候,他根本来不及反应,会觉得晕。我觉得这是造成今天这个社会出现各种各样精神问题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今天,我们的生存变得很轻,文学也变得很轻,你们看今天的穿越小说,看大量年轻人所写的消费主义小说,它非常轻,它不承担一个历史、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使命。很多人也嘲笑我们,我儿子说,你们这代人太沉重了,压力太大了。我觉得压力大也有压力大的好处。我并不反对把儿童当成受保护者来看,我也不反对文明现代化的进程,但我们要来思考这些问题,为什么我们今天的写作突然会变得那么的轻,那么的个人化。

中国社会之所以会选择这么一种方式,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走完西方几百年走完的路,我认为不是哪个人决定的,是由今天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的基本现实状况所决定的。这个世界会留给我们安安静静、从容发展几百年这样的机会吗?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得非常快,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剧烈的社会变革在很大程度上也带来了一系列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我认为这个当中最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来认真地思考,乡村文明的解体和消失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这次吕梁文学季的主题叫:从乡村出发的写作,我特别地喜欢这个题目,这个题目让我想起了我的同行,今天下午也许会到场的余华,余华在若干年前写了一篇很怪的小说,叫《18岁出门远行》。这个作品据说已经被选入各个类别的教材,很多人都读过,但是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懂?《18岁出门远行》可以从很多的层面去解读,我的解读是什么呢?什么叫作出门?出门肯定是要离开家的,离开家就叫出门。这个家是什么?是余华所生存的那个乡、那个镇,这是家,出门就是离家。什么叫作远行?远行是去一个未来的敞开的世界。大家看这个小说的时候,你会看到余华小说里面所描写的道路通向一个遥远的地平线,当时正好是日落时分,这条公路像海浪一样,向远方伸展。也就是说余华建立了一个基本的起点,出门了,但是出门以后的世界,他写得非常隐晦。不管怎么说,《18岁出门远行》是中国新世纪文学里面非常重要的象征性的作品。

封闭的乡村生活被打破,一个孩子要出门,要离开故土。大家读过这篇小说就知道,主人公在公路上看见一辆车,车头的方向是朝向故乡的,然后这辆车又往回开。一方面人在出走,在向着一个遥不可及的远方出发,一方面这辆车又在往回走,向故乡回溯。这也契合了我今天所讲的主题,我们的目光是望向未来的,里面有种种的不安,但是同时我们的车头又朝向了自己故乡的方向。余华的这篇小说很短,很快就结束了,没有告诉我们这个小孩最后是回到了家乡还是住进了旅店。我们也可以去了解贾樟柯的作品,余华的小说是从时间上展开了思考,主人公出门远行,这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姿态,一个象征性的姿态。而贾樟柯的电影,比如说《小武》,我认为他呈现了空间方面的一个巨大复杂性的叠加。《小武》写的不是乡村,也不是城市。电影里年轻人在道路上闲逛,他穿的服装,喇叭里放的歌曲是香港的歌曲,意味着城市文明已经横切过来,这就在一个小镇里面出现了非常多的空间性因素,我认为这是贾樟柯当年特别敏锐捕捉到的中国乡村或者说中国乡镇极其复杂的空间上的叠加,这是一个复杂的把控,我觉得很了不起。当然中国也有许许多多的作家对于新世纪以来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过程,做出了非常多的回应。我这里还要说一个作家,这个作家是已经去世的路遥,大家都读过他的《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写兄弟俩从乡村到城里面去,这已经不是余华的小说所写的时代,已经到了20 世纪90年代,余华小说里面的人究竟去了哪儿我们不知道,但是在路遥的小说里面我们知道这两个兄弟一直在城市和乡村里穿梭,我称之为互相关照。他进城的时候,就用乡村的眼睛来打量城市,当他回到乡村的时候,又用城市的眼光来打量乡村,所以叫作城乡互关。

路遥提出了什么问题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大家来思考,也是最有价值的问题,中国的文明史、中国的伦理价值,只有一个载体,就是乡村,千百年来中国人怎么生活?中国人对生活什么态度?是什么样的情感?这些都附着在乡村这个基本的集体之上。现在乡村解体,城市开始兴起,城市靠什么来立足?未来的城市,我们在城市里生活的每一个人,我们怎么来建立我们自身的价值系统?路遥提出这个问题,当年的沈从文提供了某种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沈从文希望将中国乡村里面那些最好的,比如说自然、淳朴,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彼此真正的关心,把這些基本的、乡村里最好的东西,能够保留下来,在城市里延续下去,作为将来城市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个伦理的基石。这是路遥的优点,但是他也很悲观,他已经发现城里人都瞧不起乡下人,在这个前提下,路遥发现了非常大的焦虑,这个焦虑就是我们几千年的文明所附着的乡村,它解体之后,最重要的價值体系没有了。那么我们依靠什么来建立城市文明、城市伦理的基础?我认为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我们今天作为一个作家,作为艺术家,或者像贾樟柯这样作为一个导演,电影艺术家,我觉得我们今天必须在路遥的问题之上,继续向前思考。我认为一个作家的写作,在今天最重要的目的是回应时代所提出的问题,真正伟大的作家总是在跟时代提出的问题进行对话,建立某种关联。所以我觉得贾樟柯艺术中心今年举办这样一个活动,“从乡村出发的写作”,以这样一个标题,来思考城乡的问题,来思考我们当今的文学、文化问题,这是一个非常伟大的、非常重要的开端。

(:十月 2019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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