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人 一座桥 一笔债
2019-09-10龚阿媛
党员生活·中 2019年11期
龚阿媛

这6个人,年纪相差很大,经历各不相同,3年前为了修一座桥,他们才联系在一起。然而真正让他们在法律意义上关联起来的,是今年的一份判决书。
判决书是由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2019年2月20日发出的:被告赵永贵、杨发政、李先辉、安美蛟、甘宗良、王国维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叶工程款223400元及相关利息。
这20多万元工程款是当初修桥欠下的。他们给施工方写过欠条。但这6个人感到伤心的是,他们又是捐款,又是筹款,帮着村里修了桥,不要一分钱报酬,这欠款怎么最后落在了自己头上?
桥是铁桥村的桥,名为“铁索桥”,只供行人通过。78岁的赵永贵说,铁索桥年头很长,到2006年,铁索桥被政府列为危桥,禁止通行了。
就是赵永贵把6个人聚集在一起的,他早年在外当兵,回乡以后,他很想帮助村民“生活好起来”。
赵永贵根据他有限的修路经验测算了一下,要建起一座新桥,大概需要60余万元。他找到了铁桥村村民安美蛟、甘宗良、杨发政、王国维,还给外出打工修路的村民李先輝打电话,提出了自己的想法,6个人一拍即合。
考虑到大家生活都比较拮据,赵永贵拿了自己多年的积蓄,捐出1.2万元,又垫付了5万元。李先辉捐了2000元,是他从工地上赚的。其余4人靠着务农维持生计,生活相对困难,分别凑了1000元。
施工方知道困难,提出可以先支付修桥所需的材料费,等到大桥竣工以后再结算人员工资。
工期持续了9个月。除了赵永贵每个月有固定退休金收入,其他5人耗在桥上,没有其他收入,都只能靠着积蓄维持开销。……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