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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标准再研究

2019-09-10王雨静

大东方 2019年10期
关键词:课程目标课程标准课程体系

王雨静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作为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课程标准的建设与完善对于提成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意义重大。本文以《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为视角,剖析了课程定位、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考核标准等内容,以期为金融法学类课程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

關键词:课程标准;课程目标;课程体系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节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增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高等职业教育发挥的人才培养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是

深化课程改革,建设课程标准正是深化课程改革的切入点。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明确指出,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从而确立了课程标准建设在高等职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一、课程标准的再认识

(一)课程标准的涵义

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将课程标准解释为:确定一定学段的课程水平及课程结构的纲领性文件。课程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定位、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明确了学生应当掌握的知识、技能和具备的职业素养,是对学生预期学习效果的提前设定,是课程教学的依据。教师在开课前应当进行深入的人才市场调研,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制定课程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教学质量,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成熟,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日益受到重视,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课程标准研究和制定机构,缺乏国家统一的、系统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标准,也没有完善的课程标准评估体系。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在制定时存在着随意性,没有突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特色,可操作性不强。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同样教学内容课程名称和课程标准不同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些都制约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因此,相对社会需求和学生的培养目标而言,加强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建设是当务之急。

二、高等职业教育《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标准的特征

高职院校的课程标准应建立在以培养核心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和总体思路基础上,可以满足某一岗位(岗位群)或技术领域要求,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形成。高等职业院校《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具有以下主要基本特征:

(一)突出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联系与转化

高等职业教育法学类课程与很多理工科类课程不同,其存在着一个共性,即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连贯性,学生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很难厘清社会生活中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驾驭和解决各种法律纠纷。如何将抽象的理论知识与法律纠纷解决的实践技能相结合,在不破坏法学理论的系统性、逻辑性的前提下进行项目化、模块化改造,成为法学类高职课程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保险基础与实务》课程在此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课程标准打破了传统教学大纲对教师组织教学的束缚,教师通过设计典型的项目、任务确定教学内容,将相关的保险法理论知识融入到具体工作任务中,注重把握理论知识和科学原理的深度与广度,做到合理与适当,同时运用仿真实训、模拟演练、顶岗实习等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和训练,并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确定学生的最终成绩。

(二)突出职业能力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目标的设置应从用人单位的需求出发,具有明确的职业定向性,定向于某个特定的职业岗位(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标准从保险行业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出发,根据保险行业工作过程和人的职业成长及生涯发展规律,综合了各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由社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制定,形成了保险行业领域核心职业能力。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能够具备保险营销、承保、理赔、客户服务和相关保险法律纠纷处理的职业能力。

(三)将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培养纳入课程标准

职业素养是指职业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方面。社会和用人单位需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的毕业生,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应该把培养大学生的职业素养作为其重要目标之一在设置课程标准时不能只规定知识和能力标准,而应将素质培养纳入课程标准之中。《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标准结合本门课的具体情况,明确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融入职业道德、岗位规范意识和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职业素养。

三、高等职业教育《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标准设计框架

(一)课程定位

1、课程性质和作用。

《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是高等职业教育法学类专业素质与能力课程,其作用是为了帮助学生了解保险法的基本知识,掌握保险法律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该课程要求学生不仅应当有法律和法学知识的阐述,而且还应有金融方面的基本知识,因此,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学生应该先学习《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经济学》、《金融法》等课程。在学习此课程后,学生还应完成相关实训课程及保险公司顶岗实习。

2、课程设计思路。

《保险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打破原有的以理论为主的内容结构和课序,以实际工作任务为驱动,按实际工作的流程设计学习模块,立足于培养学生从事保险法律服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强调“教、学、做、训、评”一体化。在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的实践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来自行业企业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参与下,按照保险公司的实际工作流程,采用真实的投保单、保险合同、理赔单据等资料,指导学生完成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审核、保险营销、保险承保、保险理赔、客户服务、保险纠纷处理等工作流程,让学生在做的过程中掌握操作方法门课程学习过程中应形成以下职业态度和素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良好的人格和技能,并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知识需求时引入相关的理论知识。

(二)课程目标

1、理论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本门课程,学生应当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法定资格;投保单、保险理赔立案表、拒赔通知书等材料的填写要求;审核保险合同应注意的事项;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險的承保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内涵和法律后果;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等在保险法律服务工作过程中直接需要的,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过程知识和必要的理论知识。

2、职业能力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能够具备填写投保单、保险单、保险理赔的立案表、拒赔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正确判断投保单各项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市场调查、产品说明、促成签约、拒绝处理等保险产品营销技巧;对保险合同的条款、术语等向顾客进行明确说明;风险规划与管理建议;化解客户不满;提供保全服务;跟进孤儿保单等保险法律服务能力。

3、职业素质养成目标。

学生在完成本课程的学习后应当具备以下职业素质:(1)具有扎实的保险法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及素养;(2)具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精神;具备保险法律人的职业素养和岗位意识;(3)具有不断更新自己知识水平的能力和素养;(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5)具有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对抗挫折的素质很能力。

(三)课程教学方法

根据课程性质和典型工作任务,采取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案例引导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掌握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体方法为:(1)布置工作任务及要求,向学生讲解完成任务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2)运用仿真实训软件进行仿真实训;(3)在校内实训室进行模拟演练;(4)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实战演练;(5)完成任务分享与小结。

(四)课程考核标准

摒弃传统的全部闭卷考试方式,将考核成绩分为实践环节考核和期末考试两个部分。其中实践课环节占总成绩的4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60%。在实践考核环节中,要求学生分组建立实践活动档案,认真记录自己的参与情况、心得及自我评价,再由各组综合评议,为本组成员打分,最后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训各阶段性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总成绩。具体包括:(1)实践活动部分各小组根据本组成员个人完成工作情况评定成绩。评分标准由小组拟定;(2)学生实践活动各阶段性考核成绩。教师按照学生是否掌握本阶段岗位职业技能评定成绩;(3)学生总成绩由小组评定的成绩和教师评定的阶段性成绩组成。

(五)课程教学设计示例——以完成市场调查任务为例

1、布置实训项目及要求。

(1)拜访客户。要求:注意拜访客户的礼仪,第一步要先敲门,听到请进后再进入;面带微笑,表情自然,运用开场话术;施30度鞠躬礼。

(2)递送名片。要求:要将名片的名字朝向客户一方,并双手递送;如果客户回赠名片,要双手接收并读出客户的姓名和职务。

(3)与客户交谈。要求:目光:注视客户;表情:面带微笑;解说:肢体语言(动作不要太大,以免使客户有压迫感);座位:与客户成45度,坐客户右边,不与客户身体碰触;

语调:生动、兴奋、抑扬顿挫。

(4)填写市场调查问卷。要求调查中注意询问的要点和肢体动作,避免一直按照调查表问题念,运用通俗语言进行询问;调查表应由保险代理人填写,并尽量收集更多的客户资料;做好详细资料记录工作;始终注意保持礼貌、具体的保险代理人形象

(5)拒绝处理。在调查中遇到客户拒绝时能礼貌回应,并尽快调整情绪,继续完成工作任务。

2、带领学生在校内实训室利用仿真模拟实训软件进行仿真实训。

3、给学生分配角色,带领学生在校内实训室进行模拟演练。

4、带领学生到校外大型商场、超市附近进行实战演练。

5、回到实训室进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与分享并进行小结。

参考文献

[1]袁俊:《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的建设》,载《成人教育》2014年4月。

[2]张慧慧:《基于职业标准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研究》,载《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年12月。

[3]田凤权:《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建设研究》,《辽宁职业教育》2008年第4期。

(作者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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