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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儿童站在法治情境的正中央

2019-09-10濮亚娟何丹

天津教育·中 2019年1期
关键词:法治消费班级

濮亚娟 何丹

在自我体验中,情感的道德功能对个体法律意识的培育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创设鲜活的活动情境,采用“自我体验”的教育模式,能够唤醒学生的法治情感。我们努力创设班级、校级法治情境,寻找和创造 “关键期”“最佳发展期”“转折年段”等个体生命发展历程中具有更佳发展效应和价值的节点,创设“关键事件”“最佳发展事件”“转折事件”等各种班校法治活动,主动推动和实现个体更高生命质量的发展。

为了实现教育增值,2009年,我校选取了具有一定工作积淀的“法治教育”作为学校办学特色加以打造。在几年实践中,我们制定了法治教育持续发展之路。通过创设班校情境,使孩子在体验中唤醒了生命的法治情感,推进了法治教育向教育教学活动的发展。

一、班级情境下的法治活动

(一)班级公约制定及行规修炼活动

法治教育本质上是遵守一种特定的社会行为规则的教育,具体到小学生,就是培养其遵守规则行事的综合品格。对于小学生来说,进行法治教育时,更要营造生动、具体、形象的教育文化情景,让孩子们在体验中完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情感体验过程。

所以,我们先从小处入手,依据《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例开展了班级公约制定工作和小学生形象设计活动,学生们热情参与其中,量身制定出了属于自己的班级班规,并且,在少先队代表大会的决议下,一致推出了小学生的新形象——服装得体、举止文雅、勤学守纪、健康活泼。此外,制定了《小学生百荣百耻》,向学生提出了成长口号——“做最好的自己。”

各班以“集星卡”的方式开展了“五项行规修炼”活动,在“学习——体验——历练”的教育过程中,各班评选出了“英才少年”“阳光男孩”“优雅女孩”等奖项。在各班评比的基础上,少代会综合评定出各年级“英才少年”“阳光男孩”“优雅女孩”,入围者和获奖者都将受到最高荣誉——学校 “乐育英才”基金会的奖励。

在体验过程中,孩子们不仅理解、认同、内化了规则价值理念,而且自觉形成了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方式,还体验到了良性的同伴交往。在同伴互动过程中,孩子们获得了大量的信息资源,从而能够积极影响自我的价值观,努力塑造良好的自我形象。年龄相近的同伴中富有情感密码,他们在互动过程中会不断发展各自的社会性,不断为自我发展汲取能量,彼此之间的自由平等交流更是一种建构性的学习,这种建构性的学习是师生之间的教与学不可同日而语的,我们要利用好这一优势促进法规意识在同伴交往之间的传递。

(二)“纪念日”法治活动。

在“119消防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通过广播、电视、集体晨会、图片展等教育活动,不仅让学生知晓了《消防法》,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懂得了哪些是违法行为以及如何预防火灾的发生。通过逃生演练、观看消防队员的灭火演练等活动,学生掌握了一些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学校邀请交巡警中队的指导员来校开展讲座,通过鲜活的事例引起大家对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视,通过手抄报比赛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各班还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以学法、守法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四(10)班的《规则在我心中》中队主题活动还在长泾德育研讨活动中得到了好评。

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五年级学生前往长泾法庭,开展与法“零距离”普法实践活动。学生们参观了法庭设置及功能,了解了诉讼、立案、审判流程,并在审判庭里体验了一回当法官、原告、被告的感觉。通过参观,学生了解了我国的司法程序,实地感受了法庭审判违法犯罪行为、伸张社会正义的庄严。最后,吴书记员还为学生们开展了题为《未成年人与自我保护》的讲座,对法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一些概念进行了解释,并以翔实生动的例子介紹了未成年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二、校级法治社团专题活动

(一)“儿童法治教育宣讲团”法规行规传播行动

“儿童法治教育宣讲团”以“学法律,守规则,见行动”为社团宗旨,在每学期确定一个主题,让学生学习相关法律条文、撰写讲稿、制作PPT,然后分批到全校60个班级中进行宣讲。社团成立以来,分别开展了《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珍惜粮食履行光盘》《环境保护与垃圾回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我的消费我作主》等主题的宣讲活动,共400多场。 法学小宣讲员的每一次进班宣讲不仅仅给学生们带来了图文并茂的法律常识,更重要的是向学生们明确提出了相关的行规养成要求。如,宣讲《国旗法》时,结合学校“向国旗敬礼”活动,明确升旗礼仪;宣讲《珍惜粮食履行光盘》时,结合“五小行动”,倡议学生们用餐“光盘”;宣讲《我的消费我作主》时,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掌握消费知识、知道维权途径,更重要的是消除学生的攀比心理,养成适度消费的习惯;摒弃不良消费行为,倡导文明消费方式;引导学生从小关注环境和资源问题,形成绿色消费理念。一批批小宣讲员们从不懂、不知、不会、不敢到独自一人走进不同年级的教室中,到面对学哥学姐、学弟学妹熟练地使用多媒体,再到滔滔不绝地引用法律条文,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法治活动与儿童成长的共生。

(二)“儿童维权爱心港湾”科学消费进校园活动

我校作为江阴市人民法院青少年维权“爱心港湾”联系点,在探索的过程中,我们觉得,只有立足于学生最关注的、和他们切身利益相关联的东西,整合法治文化的各种教育资源,容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和实用性于一体,才更易于被学生认同和接受,进而影响学生科学的生命观、价值观。

为了让法治文化教育更贴近时代、生活、学生,我们与工商局长泾分局合作,将“科学消费”作为“儿童维权爱心港湾”社团的新课题,把食品安全、科学维权、合理消费作为研究的重心。科学消费进校园活动的开展是为了让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引导学生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健康消费。

长泾分局的工作人员除了传授维权知识外,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体验活动、班级实践活动:他们带领社团学生到超市体验购物,教他们了解食品生产标准,认识产品各项标记,辨别真伪,检查保质期;到灵芝园考察食用菌生长环境;到网吧等娱乐场所体验执法;到沈洲园艺考察园艺行业标准。在体验活动后,孩子们这样说:“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消费,我们都是消费者,但是‘能消费不一定‘会消费,而‘会消费不一定‘懂消费。”“这次我掌握了很多关于消费的知识,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明白了做一个成熟消费者的基本要求。”

“科学消费进校园”活动成了我校的法治文化教育的又一专题名片,“绿色消费,科学生活”成为我们师生共同的消费观,这粒种子在“法治校园”中从容发芽、蓬勃生长。

(三)儿童模拟法庭、儿童议事厅活动

我校每年都召开隆重的少先队代表大会,今年已经是第七届,商议、决策、通过学校的重大决定已经是少先队代表们光荣的使命。议事厅是少代会代表们进行热议的场所,在那里,他们经常就校园有价值的热点新闻进行热议,一个个代表班级、学校的小代表们行使着自己的权利,成了学校真正的小主人。

根据一桩桩的“法庭审理案”,孩子们展示和体验着法庭审判的过程,法官、书记员、被告、原告、被告律师、原告律师、法警、法袍、法槌应有尽有,开庭及控辩双方的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和宣判进行得有条不紊,“小法官”们神情庄重、庭审熟练,颇具专业水准,据法力争,在体验过程中增强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我们尽可能选择发生在本市区的案例,改编素材,让孩子们参与编导、扮演角色,并定期聘请法官进行现场指导。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场景和素材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使法治教育真正深入到了孩子们的心中。

三、结语

儿童的法治教育需要“儿童的思维” “鲜活的教育情境” 和“儿童的体验”,我们用心探索,让儿童站在法治情境的正中央,让法治教育融通生命,散发出生动的魅力。做属于儿童的法治教育,这是我们的理想和追求的目标。

(责任编辑 周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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