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

2019-09-10

科教新报 2019年11期
关键词:陪餐类食品制售

  近日,由教育部、國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还提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此外,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据教育部网站

猜你喜欢

陪餐类食品制售
以科普工作助力食品自动售卖(制售)行业监管和发展
幼儿园“陪餐”,怎么做才更有意义
公安部公布8起利用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典型案例
幼儿园“陪餐”,怎么做才更有意义
校长“择优陪餐”不宜提倡
谷城县庙滩镇南川中心小学:打造“领导陪餐”新常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重拳打击“傍名牌”
这些“垃圾食品”,你家孩子喜欢吗
上海市虹口区市售速冻预包装面米类食品卫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