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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检察信息化建设

2019-09-10高珊

现代信息科技 2019年23期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新时代

摘  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事业的发展迎来了新时代。检察技术作为司法体系的信息化辅助工具,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基层院作为检察系统的分支力量在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积极调整职能,在法律监督主体不变的前提下,革新检察技术,加强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难题。

关键词:新时代;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706(2019)23-0116-03

The Construction of Procuratorial Informationization

of BasicLevel Procuratorates in the New Era

GAO Shan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Changchun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Changchun  130031,China)

Abstract:After the reform of the national supervision system and the reform of the built-in institutions,the development of procuratorial undertakings has ushered in a new era. Procuratorial technology,as an informationized assistant tool of the judicial system,also ushered in new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As a branch of procuratorial system,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reform,how to actively adjust its functions,innovate procuratorial technology and strengthen th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basic level procuratorates under the premise that the subject of legal supervision remains unchanged is the main problem we are facing at present.

Keywords:new era;basic level procuratorates;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1  基層院检察信息化建设现状

为全面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网络化、应用化、智能化,要升级完善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的司法办案平台,强化办案全过程的智能辅助应用[1]。基层检察院是检察系统办案一线的主要力量,目前普遍存在案子量大、办案人员短缺的问题。虽然在打造“智慧检务”方面不断努力,但是根据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仍然存在可以提高的空间。基层检察院检察信息化建设(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为例)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1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完成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业务支撑,在基本业务模块的基础上完成数据的收集,为管理者提供数据查询功能。目前使用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版本是1.0.2.5,该系统是司法办案最基础的应用,系统也在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不断升级更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由各省级院独立部署,各省级院的数据库也是独立部署的。在进行应用升级时,由高检院测试后下发到各省。

基层检察院有负责统一业务应用后台管理的管理员,管理员主要负责统一业务后台的案件信息更改、系统的组织机构管理、相关人员的角色功能分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案件文书要号配置,以及案件中涉及到的节点删除等具体系统操作,同时配合上级院进行后台的软件升级和维护。

1.2  电子卷宗系统

电子卷宗系统能够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检察官后期可以使用阅卷模块进行案卷的查阅。案件被成功受理之后,可以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搜索和查阅,这些信息不仅包括部门的受案号,同时还有案件名称以及相关的办案人员等信息。目前,侦查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材料大部分为纸质版,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通过机器扫描来将这些材料转换为电子版,这样一来,卷宗的内容都以电子版的形式呈现出来,不仅提高了检察官的办案效率,也使卷宗材料更加规范。其他人员在进行案件审理时,查阅资料也更加便捷,同时为开展案件后期工作提供保障。

1.3  检答网

检答网由最高检统一搭建,目的是为全国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和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由全国检察人员共同使用。检答网以“互联网+”为依托,不仅为基层检察人员提供了业务咨询,同时也为检察业务学习交流提供了一个信息化的平台。

检答网所使用的标准是规范化的,通过这样一个网络平台来实现数据的共享。同时解决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疑难案件的业务需求,为检察工作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在解答问题的过程中,也能够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养。

1.4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其中包括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通过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大模块,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等19项具体功能。

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作为检察系统的技术辅助力量,在完善职能和创新服务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提高检察技术,不断开拓创新,寻求新的突破是当下检察院基层单位面临的难关。

2  新时代检察技术

2.1  大数据

大数据在司法工作的创新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比较经典的应用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作为检察系统最基本的应用软件,随着应用过程中的不断升级,目前已经是一套比较完整的应用体系。系统中所包含的信息量以及信息的及时性、深入性都较强,将这些信息进行合理整合和分析,得到的数据对于司法工作的总结、未来工作的方向有着重要的作用。

办案部门的工作都要求在相应时间节点内完成,因此就要求相关的检察技术具有时效性。结合大数据,通过数据分析,为整个案件流程中的关键环节提供参考信息,不仅能够提高检察业务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大数据对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也十分重要,不仅能够帮助案管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同时还能够为律师阅卷等与律师相关的业务提供便利,在一定程度上为检律关系提供了保障;办公室以及政治部在具体工作上也与大数据息息相关,通过大数据提供的信息,能够提取出与干警业务能力相关的信息,这样一来,可根据数据来进行检察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在院内建设经费等方面,大数据提供的信息也是办公室计财部门的重要参考依据,使其更好地完成检察业务的后勤保障工作。

2.2  “互联网+”

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互联网+”这一新兴理念得到了各个领域的青睐,互联网与其他行业的结合也并并非简单的组合,而是需要将信息化的技术深入融合到传统行业中去,使传统行业的发展更加科学,与时俱进。

最高检也高度重视“互联网+检察业务”的发展,如何将“互联网+”与检察业务结合到一起共同发展是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也要以此为出发点,结合基层院的特点以及具体业务流程,合理规划适合基层院发展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要把“互联网+”的思维融入其中,不仅要建设好检察系统内部应用,同时面向其他领域以及社会的应用更需要全面发展。与时代的信息发展特征相结合,将检察业务的法律监督等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不仅能够促进检察业务的蓬勃发展,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一个了解检察系统的新渠道。

3  检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新时代检察信息化建设面临严峻的考验,基层检察院的问题尤为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能够结合基层院的特点,迎难而上,使检察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使基层检察院脱颖而出,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加强技术人员专业素能培养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技術人员,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发现,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技术人员存在人员缺失以及专业素能有待提升的问题。基层检察院的人员数量较少,技术人员名额也相对有限,因此人员缺失是基层检察院普遍面临的难题。专业的技术人员数量少,提高工作效率迫在眉睫,加强专业素能的培养至关重要。

检察技术人员不仅需要掌握检察业务的办理流程,还要求能够对统一业务应用等软件进行后台配置、维护工作,同时掌握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够进行计算机、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维护,以及对各种业务网站的使用及后台管理,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由此可见,检察技术工作是多方面的,对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也是全方位的。

针对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能培养,可以从多个方面展开:一是检察业务流程方面,由于检察技术人员所学专业大多为计算机相关专业,对法律方面的知识较为匮乏,因此加强对检察业务的专业培训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对检察业务熟悉、对法律熟悉,才能更好地做好技术保障工作;二是软件应用方面,检察系统所使用的软件都是针对检察业务的需求所设计的软件。加强软件实际应用方面的专项培训,在提高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性上有一定帮助。软件应用在不断更新升级,对技术人员的培训也应当定期进行,只有掌握最新的软件应用情况,才能够及时高效地为检察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三是硬件维护方面,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部分技术人员的操作不够专业、熟练,面对出现的硬件问题,解决能力有待提高,进行专业的硬件维护培训迫在眉睫。由于硬件问题一旦发生需要马上解决,因此对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有很高的要求,进行硬件维护培训不仅能够提高技术人员的硬件维护能力,同时也为技术保障提供坚强后盾。

3.2  规范检察技术管理

随着检察技术不断更新、不断完善,检察技术管理也需要合理化、规范化。司法改革的开展,使检察技术在检察业务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对检察技术规范化管理,明确检察技术的职责,提高检察技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

检察技术规范化管理的首要步骤是制定检察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检察技术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让检察技术人员有据可依,同时在对检察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核查时有迹可循。以我院为例,根据我院具体的检察技术工作,制定了《计算机等硬件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不仅为我院计算机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检察技术人员提供了管理标准,使管理规范化、合理化。

在检察工作规范管理中,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很关键的一部分,虽然在部分检察人员转隶后,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有所减少,但是这项检察技术工作的责任非常重大,录音录像资料不仅是案件的关键资料,也是检察人员的重要参考资料,因此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化管理,不仅能够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同时也能够保障司法办案的公正性。

3.3  深入融合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检察业务不断创新,在新时代新要求的背景下,深入融合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既是对检察业务的提升,也是对信息技术的拓展。2016年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了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打造“智慧检务”[2]。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工作,信息技术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将检察业务与信息技术融合起来,才能够打造“智慧检务”。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办案人遇到相关法条法规,除了自身储备的知识,还需要查阅相关法律资料进行参考,这样可能费时又费力,在检答网出现后,这一现象得到了改善,办案人可以到检答网上查阅相关资料,这样的变化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将新时代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相融合,不仅提升了检察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办案人提供了学习工作的新途径。应当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继续开发类似检答网这样的应用,为侦查监督等司法办案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4  科技强检求创新

“科技强检”战略是检察事业发展里程碑中的重要战略,基层检察院的科技强检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要将科技的力量融入检察事业的发展中,使两者有机结合,发出更有力的声音,从基层检察院着手,能寻求创新的地方还有很多。

加强检察技术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应用。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检察四大职能之一,在检察业务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目前基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方面的线索挖掘主要依靠群众举报、办案人员的主动巡查和发现。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并肩作战,例如,利用大数据信息进行搜索、在互联网上进行关键字排查、结合网络舆情信息、在两微一端等群众经常使用的互联网应用上设置举报站点等方式,拓宽公益诉讼的线索收集渠道,不仅从信息化建设的角度为公益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办案人节省了人力物力。

发挥检察技术在互联网类犯罪中的辅助作用。在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类的犯罪越来越多,这类犯罪大多数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其中以互联网金融类犯罪居多。将检察技术应用到互联网类犯罪侦查过程中,不仅能够提高案件侦查的效率,同时也能够提高准确性。以互联网金融类犯罪为例,这类犯罪一般属于高智商犯罪,犯罪的主體通常熟悉互联网应用,同时对网站或者手机应用的相关操作十分熟悉。这类案件的侦查的过程中,就需要检察技术人员的协助,检察技术人员相对于办案人来说,对互联网应用相对熟悉,因此在取证等方面可以提供帮助。根据掌握的互联网技术,协助办案人将犯罪事实调查清楚,是检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的技能,也应当是未来检察技术发展的方向。

拓宽信息化建设思维。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化的技术始终保持着飞速发展的步伐,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应当与其并驾齐驱。将检察技术融合到司法办案的理念中,不断更新办案模式,改变传统的保守理念,将信息公开合法合理化,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资源共享、信息同步,提升检察业务的公信力,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新时代的科技发展为检察事业办案能力的提升、办案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检察信息化建设也是司法改革后的重要环节。不断深化“智慧检务”的建设目标,切实保障“四大检察”在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下稳健发展,探索“互联网+检察技术”的新型信息化发展思路,利用大数据等新时代检察技术,探索检察业务信息化建设的新领域,紧紧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转型的发展步伐。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基层检察院应当本着科技强检的初心,牢记服务司法办案的使命,主动推进新时代检察技术的发展,为检察技术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印发意见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R/OL].(2018-01-03).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1801/t20180103_208087.shtml.

[2]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R/OL].(2016-12-27).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 2016-12/27/content_5153411.htm.

作者简介:高珊(1989-),女,汉族,吉林长春人,副主任科员,硕士,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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