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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图存:抗战后天津市戏曲电影业同业公会

2019-09-09王兴昀

艺术探索 2019年4期
关键词:警备军警票价

王兴昀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 300040)

抗战胜利后,1945年10月2日国民党天津市政府成立。11月在国民党天津市社会局监督下,对日伪时期成立的“天津市戏曲电影公会”进行改选,抗战前分属租界、华界的大小84家剧场组成统一的“天津市戏曲电影业同业公会”(下文简称“同业公会”),李吟梅任会长。本来天津“电影戏曲事业也随着失地的收复获到解放,各影戏院,刷新门面,加强阵容,以备复兴”[1]8。但是事与愿违,天津各家剧场却在“光复”后,迎来了极为艰难的一段时光,士兵滋扰、物价飞涨、捐税激增等问题,对剧场的经营产生了冲击。如何在困境中图存,成为极为现实的问题。同业公会为了维持同业利益,和天津社会局、天津警备司令部及天津市政府进行了各种艰难的争辩和交涉。

一、取缔无票入场的多方交涉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天津市政府各党政机关先后成立,各部军队或驻津,或过境,但是天津的社会秩序却迟迟没能恢复。党政军各部门处于某种“无序”状态,将“接受”变成了“劫收”。

例如在津党政军各机关多以“庆祝”“慰问”“集会”等名义,在剧场举办活动。这些活动往往“在未征得影戏院之同意,即决定日期并制定某院举行免费招待等事项”。而对于剧场来说,“在影院之片商因分账关系往往要求赔偿损失。在戏院因限于角色之包银制度与停演日角色之生活费则概由院方担任。其他水电等消耗尚属末节”。党政机关随意征用、借用剧场,使各剧场“在营业上受有颇大之影响”,而且“各影戏院原系民营事业,此种损失无从索偿,各机关对此似未便任意支配”。同业公会各会员剧场希望同业公会“设法制止以维商业”,同业公会呈请党政军各机关,并希望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局能通令各机关团体,“在未征得院方同意前,勿再断然支配,否则院方不敢接受”。[2]社会局自身无力约束其他机关,只得呈请天津市长杜建时。杜建时对同业公会的意见表示同意,明令机关不得随意征用剧场,并指示社会局制订相应章程。社会局制订了《天津市各机关团体租(借)用各影戏院限制办法》,要求所有在天津“设有办公处所之中央或地方党政军等机关及工商文化等团体”,在举行集会前应先在社会局备案,批准后才能与剧场接洽,各剧场“对未经本局(社会局)备案之机关团体租借院址时不得租用”。[3]此项交涉还算有效,而对天津各剧场影响最大的“点头票”横行问题,同业公会的交涉却显得徒劳无益。

当时许多随公务人员、军警特别是士兵无票入场观看演出。“容一千人的剧院,虽然上了个满堂座,实际上买票的不过五六百人,稍有势力的看戏全可以不买票,除去他本人以外,还带着亲戚朋友。由于此等有势人之施势,院方不能彻底实行良好的对号入座的办法,也影响了一部分观众的裹足不前。”[1]8

同业公会向社会局反映,无票入场“不但妨害商业抑且影响捐收。会中无力制止,此为会务上至感困难之点”[4]。社会局对此无能无力,同业公会只得向负有管理天津地方治安之责的天津警备司令部求助。以警备司令部为首,天津相关职能部门也发觉公职人员和士兵无票入场的行为妨碍社会秩序,如果控制无力可能会影响民心。所以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禁令,并组织巡查队赴各剧场查处无票观看演出者,试图对“点头票”进行限制。但是自恃有“光复”之功的士兵们,对此却是置若罔闻。

1946年9月初,天津警备司令部再次重申禁令,但10日北洋戏院就发生了枪击事件。当日晚,“北洋戏院正演第三本《八仙得道》彩头戏,上座尤盛。十时半,院内正在查票。巡查队因查得空军司令部士兵数人(据受伤王福成称同伙共有六人)与在门口巡查之班长因买票问题发生口角。是时突自门外发来枪声,王受伤后犹能跑出院门外,倒于便道中,旋即昏去”[5]。院内倒数第三排最右方观众田云庆右上臂亦被击中。事件发生后,天津警备司令部极为愤怒,“决定今后更加强巡查队之组织及力量,彻底执行维持剧场安宁之职责,对于各部队之官兵及一般公务人员无票入场者,将立时予以制止。如有故违命令及不服巡查队阻止者,决定立予拘捕,并解交警备司令部按照军法从严惩处”[6]。

在警备司令部看来,士兵们“热衷”无票进场,关键在于士兵休闲娱乐放松的机会太少,兵饷不足以支付士兵的娱乐消费。9月底,警备司令部“复又邀集全市戏院负责人,商定星期日早场轮流招待军警观剧办法,即日起实行”,同时承诺:“该部如发现无票观剧者,军人带部惩办,市民则当众处罚”。[7]随后,因“新来津市驻防之第二军,每星期四为士兵休假之期,星期日无暇观剧”,警备司令部和同业公会协商,将“全市电影院分为星期日及星期四轮流加映早场,免费招待。计星期日为中国、光明、河北、华北、东亚、天宫、大陆、权荣、美琪;星期四为明星、华安、天华景、国光、上权仙、开明、天津、上平安、天升”。[8]同时,同业公会为抗战荣誉军人制作“免费入场证三百六十张,交警备司令部转发”[9]。继而警备司令部规定:“凡军警观剧除星期日得以免票入场外,一律限制半票入场,以维持剧场正当收入,并示体恤军警之意。”[10]即便如此,剧场中还是状况频发。

1947年1月27日晚,伤兵易斌等人在中国大戏院观剧,“不按规定招待伤兵共十四排至十八排座次就坐,反而占据他人座位”。巡查队劝阻无效,“易斌率领百余伤兵殴打巡查队员”。警备司令部卢济清副司令正前往观剧,“对此颇为愤慨”,要求对肇事人等“依法从严处罚”。[11]易斌等人被判处徒刑。同日晚,华北戏院又发生手榴弹爆炸案。华北戏院“正在放映国产影片《重见青天》之际,突然于东廊发生巨响,院内一时秩序大乱。在场警察当即发现坐于廊内高座着灰棉军装之一观客肚肠突出,上肢亦被炸断,崩出丈许,另外有七人亦受重伤,血流遍地”[12]。送医后包括士兵及女招待刘秀荣在内共有四人身亡。经查该士兵为第五补给区司令部独立运输队第四中队士兵李满喜。“至于使手榴弹爆炸原因”,最有可能是女招待刘秀荣与李满喜“因口角而误触手榴弹致使爆炸”。[13]

2月1日,太平戏院发生滋事伤兵身亡事件。太平戏院位于河东地道外,“因在车站附近,故伤兵前往观剧者昼夜不绝”。而“该院迄今尚采男女分座制度,男座在楼下,女座则在楼上”。1日晚八时五十分,“有伤兵李寿臣等十余人入院观剧,登楼入女座,用手电筒向女客照射。随经茶房劝告,请其下楼入男座。该伤兵等乃与茶房发生冲突,一时秩序大乱”。太平戏院随即报告东区宪兵队,“经派宪兵一人前往弹压,该伤兵等不服,竟将该宪兵殴伤甚重”。此时恰逢四七〇团特务排巡查队经过,于是入院排解。“伤兵等益为蛮横,该李寿臣并欲夺取巡查队之枪。该枪已上刺刀,在争打之际,巡查队为取正当防卫,致将李寿臣之胸部刺伤,旋即因伤重身死,其他伤兵见状离去”。[14]4月13日,又有海关工人何茂三在太平戏院醉酒吵闹,“经岗警带往派出所讯办之际,讵有伤兵二人跟踪而至,将户籍警殴伤,并砸碎玻璃”[15]。5月23日晚十时,中国大戏院正在上演《美猴王》时,“突来武装整齐之士兵约三百名,携带武器,强欲入内。与巡查队发生冲突,初口角,继动武,当将巡查队官长一人,士兵三人殴伤,并将院内玻璃、茶杯、椅子等砸碎甚多,一时场内秩序大乱,观众争逃,失落衣物颇多”[16]。

面对愈加严峻的形势,8月15日,天津警备司令部召开整饬军纪会议,“出席军警宪以及戏曲业同业公会等各有二十余单位”。副司令卢济清指示:“一、各军事机关部队对所属官兵加强管教,严予约束,为整饬军风纪治本办法。二、责成各区宪兵队对于各娱乐场所、旅馆、妓院加紧巡查。三、军宪警联合巡查队及荣军纠察队随时出动,遇有不听劝告,不服制止之官兵,即扣押来部,依法惩办。”此外,“荣军观剧仍照前案由戏曲业同业公会统发免费入场券,此种入场券仅限荣军使用,不得转赠他人”;联勤总部各服装厂全体工人“赴各娱乐场所观剧,则一律购票,不得与军警享受半价优待”;由同业公会“转知各戏院一律不设弹压席,另行于场外指定地点为弹压人员休息处所,并须取缔黑票,任何座位军警均得享受半价优待,不得加以限制”。另外约束在津各部官兵“对于警察现场调处均须接受,不得有逾规行动”。[17]从9月5日开始,警备司令部“加派军警宪巡查队至各娱乐场所检查。连日共查获无票看戏之军人(内有商民一名)七十五名,经讯明后一律处以重紧闭二日。重紧闭期内不给饭食物,只给开水,并罚劳役,期满后通知原机关、部队领回”[18]。

9月12日,警备司令部为求得“本标兼治办法”,卢济清副司令再次召集“全市四十余剧场代表及五个宪兵区队、宪兵二十团、警察局、稽查处、军法处、参谋处、军警宪联合巡查队等单位负责人于警备部大礼堂举行会议”。各剧场代表纷纷诉苦,“各剧场白票(即无票看戏)占售出票数之比例数如下:第十区占一二成;第一区占三点五至五成;南市一带最坏,经常占六成以上,最高达八九成”。最后各剧场表示,如果当局能拿出办法来,“保证正常营业时间军人不来看白戏,情愿加演几场招待军人戏在所不惜”。各治安机关负责人发言认为,一方面需要“各部队长官自行约束”,一方面各影戏院须随时报告军人滋事情形,以便取缔。“同时剧场应彻底消除黑票,售票按时间,要公正”。卢济清副司令归结为两点,“一为招待问题,务求在津官兵每周每人能看到一场影剧,此一问题解决,第二点秩序亦好维持”。会上决定:“暂时沿用各影院每星期日上午十二时以前为招待军警宪时间,可演两场电影,其中一部分电影院可于星期四午十二时以前加演早场,招待第二军官兵”。[19]

此举虽有一定成效,但随着天津当局统治力的日渐削弱,以及往来过境、驻扎士兵的不断流动,种种举措愈发难收实效。1948年1月3日,宝兴戏院演出之际,“有某军士兵一名因争座位与一名清洁夫发生口角,经警察调解,于是结怨。该士兵不服,乃集合弟兄二十余人,至该派出所将门窗玻璃等物捣毁,并抢夺枪支”[20]。鉴于此种情形,天津警备司令部决定借加强春节期间治安的契机组建剧场稽查队。该稽查队成立后,“分发到各剧场去常川驻守,凡是军人无票入场和捣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分子,立时便加以制止和逮捕”[21]。孰料春节期间再次发生恶性事件。

1948年2月15日,联勤第二被服厂男工刘胜起带妇女四人到良友影戏院观剧。“因为没有买票,曾一度引起冲突,后经人说合了事”。16日下午七时,“刘胜起突率领工人六七十名前往该院,到后不容分说,进门便砸,椅子玻璃窗等都被打碎”。当时良友影戏院经理赵宝善恰巧不在,工人将赵父母打伤,并要挟持而去,之后与管地警察发生冲突,“据说工人中有人上前抢警长的枪,又据说在争抢时枪机被触动,抢枪的工人杨景芝左胸被击伤。其余工人看见已经出事后一哄而散”,[22]杨景芝当晚伤重身亡。

1948年3月28日,“上午十一点多钟罗斯福路美琪影院招待军警场,有保警、荣军等发生纠纷,并有数人受伤,巡查队赶到将关系人带走。下午七点钟南市上平安戏院尚小云的戏正要上演,场子里突发生纠扰,并有枪声,伤观众两人”[23]。同业公会似乎感到警备司令部无法维持剧场的正常营业,便立即上书天津市长杜建时,诉称各剧场“时有游军散勇荣誉军人及正规军警以及类似军警人员无票入场,强占座位,并有携带流氓及妇女三五人不购票入场观剧,每场竟占售票数十分之六七,并有公务人员滥划座位。无论有无影响营业与秩序,实且妨害于税收。院方对此稍加劝阻,马上致纠纷立至,近且变本加厉,打茶役搅剧场之事无日无之。如上月(3月)二十八日在美琪影院及上平安戏院发生之事故即其例也。上平安之事件幸在院外鸣枪射击,尚伤及观众及职工。设在院内鸣枪,被伤者不知若干人矣。质此之故,本市各影戏院率皆亏累不堪,已有不能支持之势”,部分影戏院负责人甚至提议“集体休业以示消极抵抗”。同业公会恳请政府当局“取缔办法,以策安全”。[24]4月初,天津市政府颁布相关饬令。“津市府因为公务员到各影戏院无票进场,妨碍各影戏院营业,训令各局处转饬所属,严禁无票到各影戏院观剧,并函警备司令部请饬所属严予查禁。”[25]但是4月12日,“又有番号不明之士兵约二百余人在天津影戏院无票占座,不听统一检查组官兵指挥,致发生鸣枪示威,砸毁院方玻璃、椅凳、壶碗等”。各家剧场决定“先请当局设法维持”,若“七日内当局无相当办法,实不得已全体暂行停演,宁可忍痛受停演损失,亦不愿发生意外事故,致危害观众生命,影响社会秩序”。[26]

可是天津军政当局的解决方法仍然是以满足士兵娱乐需求为依据,试图以进一步扩大士兵休闲权益来消弭滋事状况,推出了强化版的“招待场”办法,将“招待场”扩大到一周七天(表1),但也同时规定:“每日早场仅为招待军警,严禁其他人士(包括军警眷属及亲友)入场观剧”[27]。

表1 天津各电影院优待军警加演早场日期一览表(上午十时半起)

天津各家剧场对此举颇感无奈,只得再思破解之法,试图以“缓缴捐税”向军政当局施压。“本市各影戏院近来因无票观剧寻衅滋扰者较前为烈,若无具体取缔办法,影响营业与秩序,至深且巨。近悉上海各剧场为抗议滋扰决定在当局无相当办法前,缓缴捐税,或不代收娱乐税。闻实行后,颇收实效,津市影剧公会除于昨电沪声援外,并将采取沪上办法,唤起当局注意。”[28]天津军政当局对此颇为重视。6月,天津警备司令部司令陈长捷、天津市市长杜建时发布联衔公告,要求对无票观剧等行为进行严惩。“查电影、戏院乃高尚娱乐场所,为中外人士所荟集,观瞻所系,治安攸关,凡属观众均应共同维护。乃近查有少数不良分子有拒不购票及扰乱秩序情事,殊属不合,亟应严予查禁。嗣后除军警另订优待办法外,倘有故违,决予严惩不贷。仰各凛遵,勿违为要。”[29]

二、保障剧场收益的多方申请

一般来说,天津剧场票价主要由基本票价和各种捐税两部分构成,税费以外的基本票价为影院的收入。剧场“在规定票价时,即连同各项捐税笼统载在票面,除捐税而外实价不过仅得其半”[30]。同时,剧场运营开支较大,“看着不少的收入,除去了捐税及一切开支之外赚不多少钱”[1]8。所以如果捐税上涨,剧场方只能随之提高基本票价来保证收益。当然,剧场在售票时尽量协调几方面的数值,将票面价换算为整数,以便观众购票。1945—1949年国民党统治天津期间,为了扩大财政收入,不但娱乐税、印花税税率多有变化,还会临时加征多项摊派、税费。剧场方往往难以负担这些额外开支,多以提高票价转嫁到观众身上。而不断上涨的物价,更使得剧场票价进一步飞涨。

抗战胜利初期,天津物价还较为平稳,但是不久市场物价因通货膨胀、物资匮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狂涨不已。1945年10月—1947年10月,仅两年时间,天津物价总指数就上涨了204倍,剧场票价也随着物价一路上扬。物价问题虽属经济问题,然而这一时期却成为天津市政府亟待解决的严重的政治问题。物价飞涨会使市民产生恐慌心理,引发市民对政府的不满,危及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天津市政府为维持民心起见,对城市经济实行行政干预,采取了一些物价管控的应急措施,剧场门票价格也被纳入了物价管控的范围。

天津各家剧场由天津市社会局管辖,票价定价需要各影院先向同业公会申报,同业公会汇总后向社会局申报,社会局批准后方可施行。卷入了涨价大潮之中的票价在这种制度下,难以及时根据外界环境变化进行调整,而且社会局核准的票价又往往低于各剧场的预期,同业公会和社会局之间关于提高票价问题时常陷入争论之中。

1946年4月1日起,财政局要求随票征收的娱乐捐(税)由40%增为50%,同业公会向社会局申请“拟同时增加票价以资挹注”[31],但社会局所允许的涨幅同绝大多数剧场的诉求相比有所差距,如表2、表3。

表2 天津各剧场呈请调整票价比较表(电影)[30]1946年4月9日 币种:法币

表3 天津各剧场呈请调整票价比较表(戏曲)[30]1946年4月9日 币种:法币

1946年5月,天津“物价即已逐步上升”,票价“遂与一般物价失去平衡”。各家剧院“所有日常应用之水电运费包银人事种种开销较前倍增,若仍照前定价格售票自必入不抵出,势将陷于停闭”,同业公会开会“共同拟议不得不酌增票价,以维营业”。[32]社会局虽然同意涨价,但是涨幅依然难符预期。

从1947年开始,物价上涨的幅度已经开始超出了社会局所能控制和预料的程度,即便社会局批复的票价依旧低于各家剧场的预期,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以电影票为例,1947年2月,电影票价上涨到“国片西片各头轮楼上三千元,楼下二千五百元。二轮二千元,三轮一千五百元”[33]。10月25日,同业公会“呈准社会局,电影票由今日起加价。头轮影院楼上一万四千元,楼下一万三千元,军警半价票,楼上下一律七千元”[34]。

1948年2月,头轮西片最高票价已达“楼上三万四,楼下三万二”[35]。到了6月,社会局核定的各轮影院票价,“华安、美琪,十万、十二万;河北、华北,八万、十万;光华、大光明、平安,十四万、十六万;光明、明星,十二万、十四万”[36]。但6月“各物价格高涨平均在三倍左右”[37],电影票价上涨也是势在必行。到8月,电影票价再创新高。4日,社会局召集外国电影公司驻津负责人和同业公会代表会商票价,“决定:(一)六、十两区映演西片影院(平安、光华、大光明等院)票价为一百万、八十万两种;(二)一区西片影院(明星、光明等院)为八十万、六十万两种;(三)各区国片影院分五十万、四十万、三十万三种”。《益世报》发出了“一影百万”的感叹。[38]

国民党政府于1948年8月下旬进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1元金圆券折法币300万元,并且规定:“一切价格均以本月十九日价格为最高标准,不得擅自涨价”,试图以此平抑物价。但是物价的上涨不以政府的规定为转移,同业公会立即“要求回复战前票价,而以金圆券计算。据当时租界存在时,英租界影院每票一元五角,日法租界一元(合现在法币四百五十万、三百万元)”。[39]社会局严厉斥责。虽然没能征得社会局的同意,一些影院还是私下提高了票价,被社会局监督小组查获。“平安、亚洲两影院擅自高抬价格,各处以停业三日处分,并在各该商号门前张贴布告,俾众周知。”[40]但是随着金圆券开始崩溃,社会局也不得不允许提升票价,即便如此“影剧业方面依然认为赔累不堪”[41]。

每年冬季,天津市政府会组建冬令救济委员会向社会征收冬令赈济款,即冬赈。1948年10月,处于内外困境中的天津市政府将向电影业摊派的冬赈捐,提高到实际票价的50%,为期3个月。同业公会表示反对:“请在筹赈之中兼顾商艰,俾收实效。缘本业在目前表面似乎繁荣,惟以票价限制过低,白票无法取缔,实际营业上已一落千丈。第以本业有辅助社会教化繁荣市面及国家复兴建设宣传之使命,在万难之中仍各勉强营业,否则早有多院停业,风中残烛不堪再受摧残。”[42]而目前“最高票价为金圆券三角三分三厘,除娱乐捐七分四厘又印花税一分三厘外,仅余二角四分六厘,再与影片商对折分账,院方所得不过一角二分三厘。尚有售价一角者,院方所得仅三分五厘许”。影院难以以此微薄的收入,“应付庞大之开支,实为外强而中干”。况且本身影院的赋税负担已经很重。“再就娱乐税而言,津市为百分之三十,较其他都市超出百分之五,并有营业税千分之三十,而票价则反低(上海电影票已售到一元六角)。若再附收冬赈捐百分之五十,种种附加之数高出纯票价数倍之多,无形中突将票价提高。观众势必减少,营业自趋清淡,本业处境当益艰窘,而账款收入亦难期理想”。而且“筹募赈款应向各阶层入手劝募,群策群力,始赴事功,似不能偏重任何一业,致将乐输变勒捐。且立法院通过娱乐税则规定,娱乐税外不得附加任何捐税,京沪各地向无附加冬赈捐之前例”。同业公会“本人类同情心理对于救济事业仍愿竭其绵薄之力”,希望能够减免冬赈摊派。[31]

孰料冬令救济委员会仅仅对方案做了微调,“改为百分之三十期限定为四个月”。同业公会再次呈请天津市政府,认为:“随票附收百分之三十为期四个月与百分之五十为期三个月权衡轻重无所差别”。同时,为了使整体票面价格为整数,“在百分率下代收赈款找零补数,困难颇多”。而且电影业“上年协助冬赈系每整票附加法币一千元,半票五百元,期限原两个月。嗣以各业总收入款数不足,本业曾自动延长一个月,去年本业代收捐款数目相当可观”。因此同业公会希望“在不影响营业之中完成助赈使命”,恳请“收回百分之三十成命,准予根据上年随票附加数目推算代收赈款以期轻而易举,而示体恤”。[43]但是天津市政府认为:“业经提交本府市政会议通过在案,所请应毋庸再议”[44],使得减免冬赈摊派的希望落空。当然,事后天津社会局也还是同意了同业公会提高票价的要求。10月20日,“头轮外国片影院票价最高自三角三加至六角”[41]。

较之演出戏曲和曲艺的场所,各家电影院在调整票价方面却有着独特的“优势”。电影票价在基本票价和各类捐税之外,还有着片方的提成。票面价格除去捐税外,“余下的钱,由影院和片商分。普通是对半,遇有特别好的片子,影院分百分之四十到四十五,片商分百分之五十五到六十。国产新片影院百分之四十五,片商百分之五十五;旧片影院和片商各分百分之五十”[45]。而在当时天津乃至全国电影放映业中,占据绝对优势的是外国特别是美国的片厂。

美欧多家电影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其中尤以美商八大公司即二十世纪福克斯、米高梅、哥伦比亚、雷电华、派拉蒙、华纳、联美、环球为最。1946年4月,各家影院在要求涨价未果后,情况为外商片厂获知。各外商影片公司代表向美国驻华总领事要求即刻增加天津票价,他们提出的票价比之前同业公会的申请还要高出一些。美国总领事致函天津市政府外事处同社会局协调票价事宜,社会局局长胡梦华坚持认为:“所请改定票价数目过高,碍难照准”[31]。

1948年6月,天津物价暴涨,“涨风狂飙,月初和月底物价相差三倍多。粮价暴涨影响市民生活,一般薪金阶级的收入,再三贬值”[46]。虽然当局设法平抑,但收效不大。“从事影业的职工,一方面受到营业不振的影响,一方面又受到物价飞涨的刺激,生活感到无法维持”[47],要求提高工资待遇。7月1日上午劳资磋商中,双方产生分歧,当日全市各影院下午第一场全部停演。7月2日,经过警备司令部稽查处,警察、社会两局及总工会出头调解,劳资双方达成初步一致。

影院方面似乎试图将工人工资提高的部分转嫁到观众身上。7月6日,同业公会会长李吟梅陪同二十世纪福克斯等九家外商影片公司驻津办事处代表到社会局,声称接到美国总公司来函,“以影片成本均保美金本位,而法币价值日贬,日前已不能维持,如仍按照过去标准售出票价,势将停止影片供应”,要求即行改订各院票价,“比现在的票价一律增加百分之一百五十”,[48]并要求今后票价“按社会局所定的生活指数按月调整”[37]。社会局表示同意,但要求同业公会备文呈请后,召集议价委员会决定。

结语

1945—1949年,天津的大小剧场走过了一段极为曲折的历程。主持光明影院20年的冯紫墀曾言:“国民党伤兵到处横行霸道,军警也动辄寻衅,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往往扣除影片应得成数外,所余有限,几难维持开支,加之税吏百般挑剔,趁机敲诈,变相加税。当时应付极艰。”[49]222以同业公会为代表的各家剧场虽然极力振作,但是始终难以挽回颓势,各家剧场多因票务不振,陷入窘境。天津的大小剧场饱受着复杂多变的外界环境而产生的冲击,而冲击所带来的震荡不是单靠各家剧场自身的努力以及天津地方当局的各项措施所能消解的。1949年1月15日,天津战役结束,天津剧场的经营才真正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责任编辑、校对:李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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