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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驱动因素研究

2019-09-06高洋刘思圻李海鹏殷向阳

党政干部学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驱动因素企业社会责任供给侧改革

高洋 刘思圻 李海鹏 殷向阳

[摘  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驱动因素由拉动因素和推动因素共同构成,其中消费者和民营企业主构成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拉动因素,外部制度环境和新的发展理念构成了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因素。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成为一种必然,也是促进其自身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民营企业;企业社会责任;驱动因素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9)05-0061-06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宏观看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从微观上看,主要是树立市场主体尤其是企业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环节不仅要注重满足市场对量的需求,更要提升产品的附加属性,为市场提供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好、价格实惠的产品,这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而作为中国市场经济中分布最广、从业人数最多的民营企业,其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责行为对市场秩序的构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企业社会责任内涵

商人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在博文的《商人的社会责任》这本著作中给出,他认为“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由于他本人的学术声望,其著作引发了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不断探索和研究。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学术界目前还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但其中以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和卡罗尔所提出的最具有代表性。经济发展委员会认为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包括产品和经济增长等;其次的责任是对社会价值与优先权变化采取积极的态度,例如强调劳动关系、正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强调秩序、注重安全防护以及环境保护等;最后是商业行为为促进社会环境发展而需要采取行动的部分,也就是改善社会环境的责任,它是对为适应社会发展内涵而进一步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统称。这三层内涵并不相互独立,而是层层包含,在模型上可以表示为三层同心圆,因此也被广泛地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三层同心圆的概念。卡罗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最为全面,他将其划分为四类,即基本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及高级的伦理责任和慈善(自由决定)责任。卡罗尔的定义得到了学术界较多的认同,因为它能够兼容社会制度及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差异。

总体而言,企业社会责任是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弗里曼(1984)从经济联系性、所有权、社会效益的角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定义与分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与企业发生经济联系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消费者、员工、债权人和供应商等;第二种是支配企业所有权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股东;第三种是社会效益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政府管理部门、环境等。

二、我国民营企业及其社会责任现状

1.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对“民营企业”提出详细的概念,而在现有的企业组织形式中,也没有专门的“民营企业”类型,通过对中国目前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划分以及经济成分分类的总结,本文所探讨的民营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类型企业范畴,包括由个人独资及民间资本参与的中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类型。

中国经济长期以国有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民营经济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逐渐发展壮大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民营企业已经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它用将近40%的经济资源,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贡献达到了70%以上,对中国GDP的贡献达到了60%以上,对税收的贡献达到了50%以上,对就业岗位的贡献达到了80%以上。

2.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

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总体水平不高,但有向好的趋势。组织的行为模式及其管理结构不仅取决于利益相关主体相互之间的利益博弈,更长期受到其既有利益、惯性思维和竞争态度的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特殊性和局限性,长期游离于正统体制边缘,由于它较之于其他企业存在更高的利益诉求,股东对企业效益的迫切需求以及监管制度的缺失,使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社会责任意识缺失,对履责行为缺乏主动性,甚至有部分企业触犯法律底线以牟取暴利,具体表现为制假售假、侵权牟利、偷税漏税和破坏环境,不仅严重损害了员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不利于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对市场秩序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6)》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2016年发展指数较上一年下降了2.7分,与国有企业相比,其在依法经营、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仍有46%的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处于“旁观者”阶段;根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7)》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2017年发展指数较2016年增长了6.4分,与国有企业相比,其在社区关系、股东权益等信息披露方面相对突出,仍有44%的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处于“旁观者”阶段。可见,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总体水平不高,但有向好的趋势。

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不佳有其自身的原因。第一,经济方面。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都以盈利为最终目标,其生产经营活动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但民营企业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其资本实力不足,面临的竞争环境最为恶劣,大量的民营企业的管理者们更关注眼前的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期利益,不重视对企业品牌的维护和升值,无法预见到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品牌的塑造效应,因此在履责时常常处于被动,不会积极的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第二,管理者方面。民营企业中占绝大多数的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这类民营企业通常以家庭作坊方式或者雇佣作坊方式进行生产经营,企业规模极小,资金周转困难,管理模式简单,很难有精力和资金去承担社会责任。而且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主要管理者出身于工农,文化程度不高,管理方式落后,并不能意识到履责所带来的潜在效益。第三,外部约束方面。现今我国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监管并没有全面而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依据,没有明确量化的履责标准体系,相关监管部门在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和监管水平不足,往往只是重点树立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形象,对总体规模更为巨大、数量更多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存在监管督促盲区。同时,整個社会对民营企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够重视,从而导致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足。

三、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

1.消费者的拉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消费者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因为他们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影响最大。只有当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时,企业才能实现其价值,最终获取利润,企业也才能履行对企业员工、供应商等其他与其发生经济联系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民营企业由于数量庞大,涉及行业广泛,企业规模宽泛,因此其面临的消费者群体十分庞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阶段,目前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消费者的消费结构全面且快速升级,需求结构快速调整,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使得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显著提高,消费行为随着购买经验的丰富而不断理性成熟,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更加关注。如果产品质量不达标,市场秩序不安稳,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不高,消费者会以“货币投票”的方式转移消费方向,最终导致民营企业的市场份额迫于国有企业和国际市场的压力而急剧压缩。

消费者的逐渐成熟使得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感知更敏锐、期望更高。新时代背景下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新约束和新要求。民营企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然会更加重视对消费者的责任,更加重视生产供应质量更好、性价比更高、安全更有保证的产品,这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涵要求。

2.民营企业主的拉动

在中国,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面临着不同的生存环境,有着不同的发展印记、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这两种类型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管理者来源、不同的企业发展目标。因此民营企业发展更多的倾向于市场导向,而国有企业更多的是社会和市场的双重导向。此外民营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存在着原罪的问题,即其存有野蛮生长的历史,也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暴利。由于民营企业的这些特殊性,其企业文化内涵通常就是主要管理者的精神内涵,企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就是主要管理者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并对其职工产生影响。

民营企业经历了将近40年的成长,开始进入基本成熟和相对完备的阶段,随着其经营范围不断拓宽,综合实力也明显提高,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更为科学化,也更能意识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增值促进作用。成熟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引导民营企业家们在重视利润和效益的同时,更重视提升企业在社会事务中的参与度。民营企业主对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在自觉,再加上外部环境的影响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使得企业的经营过程不仅包含产品的生产和创新,更将企业道德和企业伦理纳入其中,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将生产的优先权更多让位于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履行社会责任方面。

3.外部制度环境的推动

制度理论认为,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因素包含很多方面,但其中最不容忽视的是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和政府的行为。

在法律制度方面,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强制性的法律责任,也包括企业的道德倾向和自愿性责任。我国民营企业中绝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和规模的局限性,虽然意识到企业履行自身社会责任的行为有利于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最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但有一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与其认知并不匹配,其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责任的底线需要健全的法律约束和政府监管。目前我国针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条例相对并不健全,且缺乏有效地执行与监督,但一系列法律如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2017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随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推进,在国家不断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同时必然会对其社会责任形成更有力的推动。

在政府行为的转变方面,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意见强调政府应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的使命意识,营造健康、积极、和谐的履责环境,鼓励企业在参与抗险救灾的援助工作、公益慈善事业、精准扶贫行动等活动中培养奉献意识,形成荣誉感。除此之外,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环节也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依法纳税、增加就业、尊重职工、构建良好雇佣关系,重点树立企业典型并鼓励企业间的相互学习、共同探讨。党的十九大报告再一次要求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一关系的构建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双向合作和共同进步。一方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落实责任、划清底线、有所作为,努力消除官僚思想对政商关系的不利影响,彻底杜绝政企合谋等腐败事件的发生,培养政府自身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主动地解决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阶段面临的诸多难题。另一方面,也会督促民营企业抓紧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提升法律意识,在企业发展中既要重视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社会效益,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应有力量。2018年11月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了六个方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宣布大幅度的降费降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这些都为民营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可能。

4.新发展理念的推动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作为新发展理念,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基本方略之一。新的发展理念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指引和重要遵循,它对企业而言既是引导也是约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营企业具有市场化程度高、经营灵活和创新能力强的特点。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在创新的同时,只有大力提升质量和效益,注重法治、环境和社會问题的解决,即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才能适应关乎全局的深刻变革。

新发展理念会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迅速而深刻的变化,使得诚信、公平、和谐、绿色等观念深入人心,整个社会将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发挥舆论导向、约束和监督作用。在这样的一种社会环境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就有了一种动力和压力,从而推动民营企业形成正确的责任观,践行社会责任。

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对策

随着中国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供给侧改革也逐步深入,如何在改革的大背景下有效推进我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是提升民营企业实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为继续深化改革提供助力。

文章从经济联系性、所有权和社会效益的利益相关者视角,分别从消费者、民营企业主、外部环境因素和新的发展理念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进行了分析。其中与企业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消费者、支配企业所有权的民营企业主对企业社会责任起到拉动的作用,外部的制度法律因素和新的发展理念作为社会效益相关者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起到推动的作用,他们共同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据此,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应着重以下方面。

1.加强微观市场经济主体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

民营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关乎企业的利益和声誉,也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微观经济层面来看,消费者同民营企业共同构成市场经济主体,所以消费者有权知晓并监督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和工作进程。因此,应该构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机制,将企业的履责情况及时的公布给消费者,使企业的履责情况更透明。此外,也应该动员社会各界群体对民营企业履责情况加大关注力度,以便能更好地督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使民营企业声誉和实力更上一层楼。

2.大力实施“民营企业主培养工程”,树立典型示范性民营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完善需要民营企业的支持和参与,民营企业主应该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使命和企业的文化核心,并不断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和道德理念。民营企业主应该挣脱固有的思维限制,意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终受益者也包括企业本身,这也是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权衡的必然趋势。因此,政府应该举办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讲座和研讨会,邀请业内优秀企业家分享履行社会责任的益处和必要性,转变民营企业家的传统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这不仅有助于民营企业家重新审视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帮助民营企业家更好的打造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内涵和经营方式,而且还可以帮助民营企业更好的将服务社会与发展自我完美结合。

3.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

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大势所趋,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政府的政策支持。目前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推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需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同时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强化执法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使民营企业树立法治观念,认真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4.以新的发展理念为遵循,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行改革创新。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益,注重法治、环境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同时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提出适应时代发展的社会责任目标。民营企业以此目标为基础,进行改革创新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在相关因素的不断完善下,民营企业才会以更积极的心态、更务实的举措对待企业社会责任,把握企业效益与公众利益的协调统一,最终推动民营企业本身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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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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