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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产业借款人在P2p网贷市场中的融资可得性研究

2019-08-21孙庆蓉

消费导刊 2019年12期

孙庆蓉

摘要:P2P网络借贷在中国已发展数十余年,然而这一创新的金融形式依旧难以摆脱传统金融市场中信贷歧视的问题。本文将研究平台中的借款人按照行业信息进行分类,通过对于所属三大产业的借款人信贷歧视程度的研究来检验其在P2P网贷市场中的融资可得性。实证结果表明,相较于第三产业借款人,第一产业借款人不受投资人的非理性歧视投资,第二产业借款人则受到投资人的非理性歧视。由此对于投资人、网贷平台和行业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 信贷歧视 三大产业 投资者行为

一、引言

P2P网络借贷在中国已经发展了11个年头,截止2018年年底,中国P2P网贷历史累积成交金额已经突破了8万亿,P2P网络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金适配,拓宽融资渠道的作用,其存在和发展丰富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多样性。

但是,P2P网络借贷市场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金融排斥、金融歧视的现象。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由于我国P2P融资市场尚未成为弱式有效市场,投资人不具备完全的信息和风险识别能力,只能更多地依照自己的经验和偏好进行投资,因此造成许多信用良好的借款人无法获得贷款或融资成本增高。而很多资信状况较差的借款人为了提高借款可能性会虚构自己的信息,进而造成逆向选择、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下降等诸多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选择借款人的行业信息作为研究对象,探究分属三大产业的借款人在P2P网贷市场中进行融资活动时是否受到来自投资人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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