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2019-08-18李渊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5期
李渊
摘 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需要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在运行的过程当中出现了种种的弊端,从整体上来看,弊大于利,改革势在必行。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优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必要性,并分析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分析优化对策,并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关键词: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仲裁委员会;劳动纠纷
一、引言
劳动争议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优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可以显著提高我国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劳动者解决实际的问题,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现象。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要求当事人必须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前置程序存在很多弊端。
二、改革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必要性
劳动纠纷是我国社会纷争的主要类型之一,高效地解决这个纷争,有利于国家管理部门更加快速的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之间存在的利益纠纷,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传统的劳动争议前置仲裁程序有很多问题,改革这个程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第一,减少劳动纠纷处理过程当中的不必要环节。劳动关系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关系,与每一个民众的日常生活都息息相关,影响着千家万户的生计问题,因而,政府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资源进行劳动纷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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