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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有莫,不知有英”

2019-08-13郭晔旻

同舟共进 2019年7期
关键词:洋行太古香港

郭晔旻

买办之始

谈及近代中国贸易史,“买办”无疑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百余年后,尚不能盖棺论定。有人认为,这些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啻“中国与西方的桥梁”;也有看法认为他们只是些替外国资本家在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活动的代理人:激愤者如章太炎,干脆斥之为“白人之外嬖”。

其实,买办这个行当在鸦片战争前就已出现。不过在当时,他们的地位并不显赫。依照1832年瑞典人龙思泰在《早期澳门史》一书中的说法,“一个人要在广州筹办一家商行,必须先找一名买办。买办就是得到特别许可执照,充当仆役头目的人。他对商行的内务有总的监督权,按雇主的愿望介绍其他仆人,购买食物及日用品,等等”。这样一个“仆役头目”的身份,与几十年后游走于中外商人之间,叱咤风云的商业大亨形象实在是有云泥之别了。

对于买办而言,1842年的《南京条约》是一个转折点。在这个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清廷取消了广州十三行的对外贸易垄断,规定外商可以“自由贸易、随意雇觅跟随、买办及延请通事”。只不过,欧美洋人既是远道而来,不通汉语,也不了解中国,想要与华人做生意,没有一个华人为中介,就无法拓展业务,也难以取得华商信任。正是从此时起,买办真正变成了中外贸易间的一个重要角色。

早期的买办“多系旧日洋商行店中散出之人,本与该夷素相熟悉”。由于与广州十三行的这层渊源,粤籍买办一时间独占鳌头。譬如19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商琼记洋行所雇佣的24名买办,清一色系广东人。至于粤籍买办之中,又以香山人为多,故香山被稱为“买办的故乡”。这里“既近广州又近香港,也是中国早期国际贸易中心之一——澳门的所在地”,“因为大多数当地人从事海上贸易,自然许多买办就来自这一地区”。

莫仕扬(1820-1879)就是这样一位香山买办。他是香山金鼎镇会同村(今属珠海市会同乡)人。早在鸦片战争前,莫仕扬就已随父亲及同乡在广州经商,通过行商(十三行)与外商做生意,还在英商洋行(商馆)做过帮工。这样的经历让莫仕扬结交了不少广州行商和各地商人,以及不少外商朋友,当然为此他也不得不学习英语(也有说法是他与英人交往仍需仰赖“通译”)。

咸丰六年(1856),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广州发生了商馆被烧事件,外贸业务遭受沉重打击。这时,莫仕扬的英籍朋友极力劝他“趁着香港目前处于开辟商埠时期,如赴港搞生意,必可获得巨利”。于是莫仕扬在咸丰十年(1860)由广州赴港经营建筑业。当时,港英政府为了鼓励本埠商人及外来人士投资建造业,以每英尺一两白银的低廉地价批予申请人兴建,莫仕扬藉机申领了不少地皮,在今天中环的摆花街与卅间街(香港街名,因莫仕扬首先在那里兴建30幢房屋得名)等地段兴建了一批住宅,用“置业公司”的名义进行买卖,获利颇丰。之后莫仕扬又开设商行,兼营进出口杂货生意,从此跻身于香港华人富豪之列。

除了自己经商,莫仕扬还在香港的美商琼记洋行里担任买办。与其他香山买办一样,他的精明强干和诚实可靠,尤其受到外商的信任。按照19世纪50年代后的惯例,几乎每个买办都必须有人作保,或以押金担保,保证人对于他们在商业交易上的诚实和资金偿付能力负有全部责任。而在1859年约翰·侯德给阿尔伯特·F·侯德的信中就称:“上海买办根本不可靠。不过他由我们第一次去上海时我们的老买办(莫仕扬在广州)作的保。”换句话说,只要是莫仕扬保荐的人,外商就可以放心使用。

邂逅太古

这样的信用,终于帮助莫仕扬攀上了太古洋行的高枝。

19世纪70年代,是香港开埠后各国商贾向沿海各口岸发展的重要年代。其时广州已有150余家外商洋行,其中影响最大,实力最强的是英商怡和洋行与太古洋行。在华南洋场早已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太古有钱,渣甸(即怡和)有面”,意谓太古洋行以资本雄厚见称,而怡和洋行则以政治手段灵活取胜。

1870年,太古洋行的总行从上海南迁到了香港。当时的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环境让它如鱼得水——无论输出中国土特产,或代中国商人从英国订货,太古洋行都可以得到英国银行的支持。此后一个多世纪,香港始终是太古集团最重要的业务基地。为了进一步开拓在华业务,太古方面亟需物色有商业经营头脑的中国人作为助手。经过多方接触,终于选用莫仕扬为香港太古洋行总行买办。双方的合约规定,每当一笔生意成交后,买办可以从太古洋行方面收取5%的佣金;同时在经手每一笔生意时,同样可以向中国客商收取回佣(同样是5%)。如此两头得利,到底是比经营地产和搞杂货买卖好得多。所以莫仕扬干脆于同治十二年(1873)将原有业务全数交由亲友经营,自己全心全意为太古洋行服务。

莫仕扬出任太古洋行总买办后,大量收购中国丝茶及各种商品,经太古洋行出口,又将英国、印度等国的棉纺织品及各种洋货,批发给华商。这样,太古洋行的生意逐渐兴旺发达起来,其分支机构除上海、广州外,还有厦门、汉口、九江、宁波、天津、安东、大连等地。中国沿海的海运与长江、珠江内河航运业,也几乎全为太古洋行所垄断。当时,轮船招商局是太古洋行的重要竞争对手,为防止两败俱伤,经莫仕扬建议,太古轮船公司凭借船只在技术、装备上的优势,于1877年与轮船招商局签订《齐价合同》,取得在“水脚”(运价)分配里占45%的高额收入。当时的几大著名买办,譬如时任上海太古轮船公司买办的郑观应,招商局的唐廷枢、徐润参与了该合同的具体谈判和签订。有意思的是,这几位买办大佬清一色都是香山同乡。

随着太古洋行商业版图的扩张,莫仕扬本人也积累了巨额财富。但作为一个买办,他在晚清社会的名声并不好。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四民之中,本就以商者最贱。近代以来,买办虽已“于士农工商之外,别成一业”,不过他们在长时间内仍然“耻言身份”;就连容闳这样的思想开明人士也不愿出任买办,因为“以买办之身份,不过洋行中奴隶之首领耳”。于是,“久贾而官”的选择就变得十分合乎逻辑了。莫仕扬自然亦不能免俗。他先后捐资纳官,获清廷颁授奉政大夫候选海边军民府加一级、朝议大夫、通政大夫、资政大夫、赏戴花翎等,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红顶商人”。

子孙世袭

当莫仕扬于光绪五年(1879)病逝(迁葬番禺)时,他的家族在太古洋行中的地位已经不可动摇了。在为太古洋行服务的10年间,莫仕扬先后安排了一大批亲友担任办房属员、初级买办,商馆买办、船上买办等重要职位。

平心而论,这倒是不能简单地归结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按照当时的制度,买办入职需要人事及庞大现金担保,新入职的买办还须由洋行内职员提供人事担保。这样一来,买办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巩固自己在洋行中的地位,常常推荐、担保和雇佣信得过而又能干的族亲、同乡和朋友到洋行任职。而这一点,也是为外商方面默许甚至赞成的。在1856年时,一位外国商人就认为:“买办感到了他的责任,我们可以放心的是,他雇来为我们服务的中国人总是正派的,不是属于他自己的家庭,就是属于他的宗族,或是他的同乡——这些人他完全了解。”

在众多先后进入太古洋行的莫仕扬家庭成员里,最引人瞩目的自然是其几位公子。为保持家族的经济实力,第一代买办莫仕扬刻意培育自己的下一代作为接班人。其中,莫襄甫在广州太古洋行任职,莫芝轩进入了上海太古洋行,至于他的二儿子莫藻泉更是子承父业,接任香港太古洋行的总买办。他从小在商场搏杀中耳濡目染,较之乃父更具市场眼光。甫一上任,便于光绪六年(1880)在香港鲗鱼涌以低价买下大片荒地,近海处建太古船埠,近山处建太古糖厂。前者建成后,可维修两三万吨巨轮,可造万吨海轮。于是太古洋行轮船公司如虎添翼,到20世纪初已拥有十多艘客货轮。特别是以“佛山”“泰山”“龙山”“金山”航行省(广州)港之间。这“四山”航速较快(每日下午四时自广州开出,晚上十时即可到达香港,全程只需六个小时),加上船只仓位大,置有特备的大木桶,每桶可贮水和载鱼数十担,使销往香港的鲜鱼在旅途中不致大量死亡。其它公司的船只便没有这种条件,这样一来,太古洋行在省港线上占据了压倒性优势。

至于后者,更是太古洋行的得意手笔。当时中国国内市场以土制的黄糖为主。在华南地区,只有广东惠州有少量白糖出产,但不洁白。而且它们均系手工制造,从压榨甘蔗到熬煮榨汁再到漏制糖清需时月余,且所获糖品纯度较低,价格较为昂贵,故有“斗米斤糖”之说。太古车糖股份公司(简称太古炼糖厂)成立后,利用当时最新式的设备,采用骨炭滤法及硫化法漂白制炼绵糖(白糖)。除此之外,太古炼糖厂生产的冰糖产量虽不很多,却因色泽洁白,远胜于当时国内市场上其它地方出产的冰糖,在华南及西南各省也非常畅销。据说当时云南民众对这种冰糖最为欢迎,甚至在各种宴席上亦必备一碟太古出产的冰糖宴客。

莫藻泉为了更好地在国内市场推销太古糖,还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凡购买太古糖者赠送月份牌一帧。这种“月份牌”由香港设计师关蕙农设计画面,用重磅铜版纸印刷,色彩艳丽。画面内容呈现出鲜明的中国民族特色,如花卉、吉祥人物(福、禄、寿、喜)、中国古代的天宫赐福、迎春接福、八仙贺寿及仕女图等;故而印制后深为民众喜闻乐见,太古糖”也随着“月份牌”迅速进入千家万户。其在市场上的强有力对手——怡和洋行最后也不得不低头认输,利润较高的白糖与方糖的经销权,就此全部落在了太古手中。莫藻泉发明的商战工具“月份牌”也就成了太古洋行首创的广告手段,引来群起效仿。后来,许多厂商竞相印制免费赠送“月份牌”,使其逐渐演变成为当代的“挂历”。

后来,制糖厂与船埠一并成为太古洋行创利最多的两个部门。作为主持其事的買办,莫藻泉当然也不会错过自肥的机会。他在广州开设大昌栈,并以大昌栈名义向太古洋行订货,大量囤积太古糖。“大昌栈在糖价低跌时囤积,市俏时抛出,往往在一起一跌之间,一瞬之间便可获利数万元”,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不知有英”

当莫藻泉于1917年病逝后,太古洋行的总买办之位仍旧留在莫氏家族之内。莫藻泉的儿子莫干生续任父职。在其担任总买办期间,太古洋行的糖厂、船坞、保险、航运、漆厂、外贸等业务继续得到发展。太古洋行的势力也由此超越了资历最深的怡和洋行,跃居各洋行之首。这里面当然有莫家的功劳。作为回报,莫干生出任总买办实在也是破天荒之举。洋行华人买办,在历史上没有一个如同太古洋行那样由祖孙三代世袭的。外界也因此将太古洋行戏谑为“莫氏家祠”。

其实还不光如此。莫氏家族既成了太古洋行的支柱,亲朋戚友自然趋之若鹜。莫家的故乡香山县会同村的族中子弟,甚至形成了这样一种风气:凡是有心进入太古洋行工作的照例都先由乡间前往香港莫家居住,学习英文一段时期后才开始工作。真正急于谋生的,亦在进入太古洋行后边工作边补习英文。太古洋行的业务扩大一些,莫氏族人进入太古洋行工作的人数又增加一些。到了后来,会同村的族人,凡能工作的,几乎都抛弃了农业,由莫家接引到太古洋行或其他洋人办的企业工厂工作了。百年之间,莫氏家族及其亲朋戚友在太古洋行工作的累计达千人,以至于员工中居然流传着一句让英国人听起来格外刺耳的话:“只知有莫,不知有英。”

这在太古洋行的洋人董事们看来,确实显得有些“喧宾夺主”了。实际上,太古洋行的工作人员分雇员、行员两类。雇员绝大多数都从事中下层工作。行员则绝大部分皆为外籍,晚至1946年11月为例,上海太古洋行的行员共计60人,其中华籍人员仅8人而已。莫家三代虽然为太古洋行的发展极尽犬马之劳,但“华人”身份却让他们始终属于“外人”——洋行最核心的财务数据,他们始终是无法置喙的。太古洋行除香港的远东总行有一笔总资金外,在华南各分支机构,均无独立资金。至于香港太古总行的总资金究有多少,莫氏家族虽充任了超过半个世纪的买办,仍是毫无所知。英国人对买办的防范之心昭然若揭。

即便如此,英商仍旧担心利权受到威胁,寻找种种理由加以限制,最后干脆剥夺了莫氏家族在太古洋行的权利。事情的导火索是莫干生在香港新购置的豪宅。莫干生上任之时,正好赶上太古车糖价格上涨幅度最大时期。太古砂糖原来市价每担不过8元至10元,一战后,欧洲各国都放松了食糖管制,食糖需量大增,1917至1919年间的食糖价格竟一度高达每担80元。莫干生这几年手中经常拥有太古糖10万包左右,通过不断吃进、抛出,取得的利润竟达500万至600万港元。他大赚一笔后,豪掷百余万港元在靠近山顶的干诺道建造了一座英国皇宫式的住宅,较港督宅邸更有气派。在这座当时香港最豪华(也是最早设有电梯)的住宅落成时,莫干生邀请太古洋行经理布朗前往参观,谁知引起了后者的嫉妒,随即派人审核莫干生的账目。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莫干生担任买办期间在战时采购装糖的蒲包(麻包袋)时,存在虚报价格情况,令太古洋行蒙受巨大损失,要求莫干生予以赔偿。

这件事大概确有其事。不过即便如此,太古洋行事隔两年后才以这样的方式要求赔偿,也确实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显然不在于金钱(最后莫干生赔偿25万港元了事),而是意在打击树大根深的莫家在太古洋行内的威望了。洋人心中既然有了芥蒂,自此以后,买办莫干生在太古的日子越发难过。太古洋行不但把买办的保证金由原来的15万元增加到50万元,而且将买卖佣金由2%减至0.25%,同时将经营的范围和项目大幅收窄,局限于在广东及广西推销太古糖。

莫干生也感觉到了英人的排挤,最终于1931年正式向太古洋行提出辞呈。这时,太古洋行自觉在华业务已有雄厚基础,能自行处理与华人的业务往来,无需再假手华人买办,对莫干生的辞职亦乐于接受。并从此时起,顺水推舟地取消了香港总行的买办制度。莫氏三代连续任太古洋行买办63年的传奇历史,也就此落幕了。

(作者系文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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