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分析
2019-08-07冯明昱
都市生活 2019年6期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如果犯罪时年龄不满18年,被判处五年徒刑,有关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查封。如果犯罪记录被封存,则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需要办理案件或者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查询的单位应当对已经查封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可否认的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可以帮助未成年人在惩罚结束后去掉“犯罪”标签,这将极大地有助于其重返、适应社会生活。但与此同时,该制度也存在法律上的困难,如有关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查阅犯罪记录。但相关单位是什么单位,国家规定有哪些规定,这些法律不明确的问题在实践中会引起混淆。本文的目的是分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存储系统的法律适用和困境,并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法律困境 制度建议
一、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简述
目前,中国的未成年犯罪数量持续增长,犯罪低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就犯罪类型而言,大多数案件都是侵犯财产权的案件。犯罪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三点:
1.从自身的角度来看,大多数未成年人是由于青春期和成长期的心理发展,认知,辨别和控制相对较弱,从众心理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另外,很有可能仅仅是为了同朋友攀比而进行犯罪行为,并且自身往往对于其所做出的行为危害性没有正确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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