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改革路径下小产权房解决之道
2019-08-06易宁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1期
关键词:改革
摘 要: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探索逐漸拉开了序幕。2018年和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问题,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方向也做出了具体的引导,探索“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当放宽宅基地的流转,把农民“死”资产变成“活”资产,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随着“三权分置”改革路径逐渐明晰,附着在集体土地的小产权房的流转也随着有所变化,小产权房能否由“死”变“活”?农民财产权收益能否增加?
关键词:宅基地;小产权房;改革
一、宅基地改革概述
现行法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特殊的制度安排,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进行了限缩,流通和融资功能被严格限制。但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着一定的困境和障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农村土地存在大量的闲置,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民进城居住和就业变得相对自由,户籍制度改革使得许多农民“背井离乡”,并在城市中取得居住之定所。城乡居民这种大融合趋势导致了农村存在大量的闲置宅基地,由于其流转受到限制,导致了大量宅基地和农村房屋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不能够满足农民融资和现代化需求。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下,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要远远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仅体现在不允许其单独流转,还体现在处分权能仅限于集体组织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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