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思考
2019-08-06何杰
国际贸易 2019年6期
何 杰
2013年9月,我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诞生;2015年4月,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广东、天津、福建设立;2017年4月,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挂牌;2018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1+3+7+1”全新格局。基于前两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熟范本,第三、四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定位更准确、规划更科学,承载国家多个重大战略落地落实。
重庆、四川、陕西三个西部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标志着国家将西部内陆地区纳入到自由贸易试验区整体建设的系统探索中。两年来,三地积极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了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遵循这一要求,本文借鉴国内外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经验,对我国西部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发展方式做了分析和探索。
一、西部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现状
(一)功能定位与试点任务
从国家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来看,三个西部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定位和任务分工各有侧重(见表1)。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带动西部大开发,探索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要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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