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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种人”之说,乃政治歧视的产物

2019-08-03隋风

时代人物(新教育家) 2019年8期

文_隋风

亚洲人肤色在西人眼中的“流变”

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亚洲人,属于“黄种人”或“蒙古人种”,是一个国人从小耳熟能详的“常识”。

然而,这种划分,其依据并不是客观的科学成果,而是带有歧视的政治理念。

在早期中西交往史料中,来过东亚的西方旅行家,大都将中国人的肤色记为“白色”。

比如,16世纪初,葡萄牙药剂师多默•多列士写道,中国人“像我们一样白”,日本人“是白人,衣着考究”。

进入17世纪,由于传教受阻,欧洲人对中国人、日本人的观感大变,对他们肤色的描述,遂不再是白色,而成了多种多样的“暗色”。包括棕色、红色、黄褐色,甚至黑色。

从18世纪开始,亚洲人(尤其是东亚人)的皮肤逐渐被统一称为“黄色”,肇始者是瑞典生物学家林奈。他在《自然系统》一书中,将亚洲人的肤色用拉丁语定义为“luridus”——这是一个有黄色、浅黄色,以及死亡、像幽灵一样意思的贬义词;而且,在西方传统医学当中,黄色皮肤通常被视为患有疾病的症状(比如黄疸病)。

不久,德国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率先使用了“黄种人”名称。他还毫无科学依据地发明出了一个新种族——“蒙古人种”,中国人和日本人都被归在其中。

此后,西方世界对“黄种人”或“蒙古人种”的印象趋于定型,将其视为处于白种人和黑种人间的“中间”种族,特点为“总是处在停滞之中”“标志着与白种人相比天生低下和能力的有限”——在所有人种中,只有白种人是“真正勇敢、自由、慈悲和仁慈的”。(美•奇迈可:《成为黄种人》,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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