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土地改革到乡村振兴:新中国70年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演进

2019-07-31颜英何爱国

理论与现代化 2019年4期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

颜英 何爱国

摘 要:新中国70年农业现代化道路经历了五个主要的发展阶段:1949—1953年,以土地私有、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融合为主要特征;1953—1956年,农业计划体制构建,以合作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初步融合为主要特征;1956—1978年,以集体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高度融合为主要特征;1978—2003年,农业计划体制逐渐消解,农业市场体制逐步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乡镇企业发展、农民流动为主要特征;2003—2018年,农业市场体制作用进一步增强,以土地产权流转、三大产业融合发展、人口城镇化为主要特征。新中国70年农业现代化的历史说明,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利益诉求,开放城乡交流的大门,开放市场交流的大门,农业现代化的脚步就得以加快。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新中国70年;现代化道路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9)04-0021-10

农业现代化,是晚清以来中国人的梦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农业和手工业逐步地向着现代化发展”[1]的历史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复强调的“工业国”建设,“其实也包括了农业的现代化” [2]。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最早提出“四个现代化”时,其中就明确有“农业现代化”。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70年来,新中国农业现代化在曲折之中不断前进。大体说来,经历了五个主要的发展阶段:以土地私有、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49—1953);以合作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初步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53—1956);以集体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高度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56—1978);以家庭承包经营、乡镇企业发展、农民流动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78—2003);以土地产权流转、三大产业融合发展、人口城镇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2003—2018)。70年来,引导中国农业现代化不断前行的因素主要有:农业现代化观念与战略的不断创新;土地产权制度与农业经营制度的不断合理化;从城乡二元到城乡一体的制度变迁;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的不断推动等。

一、以土地私有、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49—19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按照新民主主义的发展道路设想,确定了“三步走”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第一步以主要力量发展农业与轻工业,“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为重心”,初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第二步以更大力量(“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发展重工业;第三步,在重工业基础上,大大发展轻工业,并使农业生产机器化,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立优先发展农业的方针,当时的认识是“因为只有农业的发展,才能供给工业以足够的原料和粮食,并为工业的发展扩大市场。”在农业和轻工业优先发展的基础上,“可以把劳动人民迫切需要提高的十分低下的生活水平提高一步,这对于改进人民的健康状况,在政治上进一步团结全体人民,也是非常需要的。”[3]

优先发展农业的关键在于土地改革,最大程度激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耕者有其田”为导向的土地改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年得到顺利推进,这对推动当时的农业现代化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建立了以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均归属于农户为特征的家庭经营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使得农民爆发出空前的生产积极性。邓子恢总结了这种制度的三大好处:可以最大可能调动农户全家的劳动积极性;农民会有高度的责任心,一点都不会马虎;为了提高农活质量,农民会积极主动尽量钻研技术[4]。第二,通过土地改革而发达农业,能够创造一个广阔的国内市场,大大扩充工业化所需要的原料供应、粮食供应、资金供给、劳力供给和工业品的市场消费,从而为工业化开辟道路。1950年6月14日,刘少奇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报告指出,“中国的工业化必须依靠国内广大的农村市场,没有一个彻底的土地改革,就不能实现新中国的工业化。”[5]1950年6月30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也指出土地改革能够“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6]土地改革以后,中国农业发展就走上了以土地产权私有、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高度结合为特征的现代化道路。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于农业劳动力的过剩和城市高收入的吸引,大量农民进城寻找工作。土地改革以后,农民有了更多的劳动自由,愈来愈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城镇人口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时期。这一时期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空前激发,农产品产量、品种、农民消费水平、城镇与农村吃商品粮人口迅速增加。1952年,全国粮食产品达3278亿斤,比1949年增长44.8%,超过1936年3000亿斤的历史最高水平。1952年人均消费粮食440斤,超过1949年70斤。1949—1953年,城镇人口则增加了2061万人,农村吃商品粮人口也达到1亿[7]。

但是,这一农业现代化道路,为什么在“土地改革激发的生产者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展现”[8]时就被人为改变了。首先,因为这是一条新民主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新民主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在1953年以后被逐步终止了,开始了向以单一集体所有制、单一集体经营、单一计划经济为主要内涵的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过渡的新时期。“毛主席1952年就开始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9]其次,这条农业现代化道路,如果缺乏制度链的配合,的确会导致贫富分化。陈锡文等指出,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制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这显然是受到了自秦汉以来私有土地一直都可以自由买卖的制度和习俗的深刻影响,但却没能充分考虑到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与出现兼并现象之间的必然联系[10]。鄧子恢总结了这一农业现代化道路所依托的制度有四个缺点:劳力少、劳力弱、生产搞不好的人,收入少,生活也差,甚至无法生存;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很差;产生贫富分化;受市场价格操纵,生产有盲目性[4]437。第一个缺点的出现是因为缺乏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第二个缺点的出现是因为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投资建设制度没有建立;第三个缺点的出现是因为缺乏消解贫富过于分化的税收制度与再分配制度;第四个缺点,现在看来,并非缺点,而恰恰说明市场经济制度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但当时的观念是,要克服土地私有制度、家庭经营制度与市场经济制度三者的缺失,要迅速推进以苏联援助的156项工程为重点的工业化建设,就必须坚决消灭以家庭经营为基本内涵的小农经济制度,坚决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为根本制度的社会主义道路迈进。

二、以合作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初步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53—1956)

1953—1956年,中国农业发展进入合作化主导的农业现代化新阶段。这一阶段的合作化强调自愿、平等、互利,仍然有一定的市场经济因素发挥作用,但只是通向集体化的一种过渡形式,开始了与工业化、计划经济体制的初步结合。这一阶段的合作化,主要形式为互助组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于1956年以后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同于1958年以后的人民公社,不同于1978年以后的合作化,也不同于西方的合作化。与1956年以后的集体化比较,互助组之中,农民的土地与生产生活资料仍然是私有的,可以自由支配,只是劳力自由开始有了限制。初级社之中,土地、生活资料、部分生产资料仍然是私有的,但开始集体经营、集体劳动、集体分配,部分生产资料开始公有,公积金公益金开始积累。高级社则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投资、集体劳动、集体分配。人民公社则由小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向大集体所有制迈进,由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向生活资料集体所有制迈进,一度出现了公共食堂这样的集体消费。与合作化比较,互助组与初级社的土地都是私有的,也没有双层经营机制,而合作化则是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另一种经营机制,而且开始立足于市场经济之中。与西方的合作化比较,中国的合作化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之中,而且与工业化牢固结合。

为什么必须走合作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结合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因为当时认为这是唯一一条通向社会主义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可以消灭小农经济,消除两极分化,让农业大发展,让工业大发展,特别是让重工业大发展。1951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指出了四点原因:第一,可以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第二,可以使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第三,可以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他工业原料;第四,可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品得到广大的销场[11]。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8月与10月还进行了两次修改)则分析了五点原因:第一,可以让农民摆脱贫困,改善生活;第二,可以抵御灾荒;第三,可以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第四,重工业的拖拉机生产、农业机器生产、化学肥料生产、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生产、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生产等等,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第五,可以抑制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消除两极分化[12]。

這条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确有它的合理性,由于一开始遵循自愿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农业现代化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不仅起到了巩固土地改革成果的作用,而且也开启了改造农业传统经营方式的探索之路[10]23。”合作化与计划经济的结合,使得国家可以有力地指挥农业生产,及时满足国家工业化的急迫需求。合作化与工业化的结合,则工业化所需要的原料、粮食、劳力、资金、市场均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但这条农业现代化道路也有它的局限性,在合作化过程中,“农户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土地的直接控制权”[7]13,“合作占有和财产归大堆,两者之间政策界线划分不够严格”[8]21。出于急速工业化的需要,“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行由国家定价的统一收购制度,价格定得过低,给农民留的粮食过少,使农民生活很苦。”[10]11

这条农业现代化道路并不是长期的一种发展道路,而只是一种通向农业集体化的过渡性道路,是合作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的初步融合。接下来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则是集体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的高度融合。合作化与集体化虽然同属统一经营管理、集体劳动、统一投资、统一分配,但其根本差异在于,前者以土地私有与生产资料私有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为主要驱动力,大体遵循自愿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农民有退出合作的自由,后者则是以土地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为基础,完全以计划经济为农业发展的手段,农民已经失去了退出合作的自主性。

三、以集体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高度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56—1978)

1956—1978年,中国农业走的是以集体化、工业化与计划经济高度融合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这一时期的集体化大体包括三个时期:1956—1958年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1958—1962年,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急剧变动与反复调整时期(主要围绕核算单位的调整),1962—1978年,是人民公社体制的大体稳定时期(确立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78—1983年,进入人民公社体制的消解时期。1956年从初级社向高级社的急剧跃进,意味着合作化向集体化的过渡,当时称之为由“半社会主义”向“全社会主义”的过渡。“高级农业合作社与苏联的集体农庄有许多类似的特征。例如两者都取消了重要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都实行按劳分配,生产要素退出了分配领域,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也大体相同。”[13]向集体化过渡,不仅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需要,也与我们对集体经济优越性的认识密切相关,当时认为集体经济有六大优越性:生产资料可以综合利用,因而可以因地制宜;生产资金可以积累,因而可以不断扩大再生产;可以扩大多种经营;可以使社员各尽所长;统一分配,可以有公积金、公益金;贫富差距缩小[4]438-439。

相对苏联而言,集体化在中国的推进还是较为顺利的,原因在于中国的集体化,在经济上看似乎是从“一小二私”到“一大二公”的剧变,而在文化传统上却是秦汉以来大共同体本位传统的强化[14]。集体化的成功推进对中国现代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成为当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当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所有制上的一个重大区别[15]。集体化的成功推进,为计划经济体制的完全建立提供了制度支持,也为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大规模工业化奠定了基础,大规模工业化所需要的资源、劳力、资金、市场有了较为可靠的保证,国家的工业化得以在一段时期迅速推进。本来预期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实施农业现代化,但由于三线建设的实施而被迫中断。

集体化的一个最大的试验就是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的最初设想,并不是民粹派式的,避开工业化问题;也不同于以私有经济为基础的西方合作模式;更有别于第二国际先资本主义、再社会主义的主张;不是严格的先社会主义、后共产主义的模式,不走一般工业化、城市化的道路,而是想试验一下中国大同世界的理想[8]78。但集体化过程存在的重大失误在于“组织形式变化太快、管理过于集中、形式过于单一,导致了‘吃大锅饭的体制”[10]11。集体化体制的主要缺点是,经营管理没有搞好,没有建立一套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制度,最大的问题是集体经济成员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干活质量差,抢工分,打冲锋,对农活不负责任,分工合作搞得不好[4]。

就集体化对农业现代化的促进而言,土地公有确实有利于对土地的统一管理与利用,为农业现代化加速提供基础条件;统一经营确实有利于统一调配资源,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劳力,从而提高劳动效率;集体劳动确实有利于统一调配劳力,发挥群众的合力,集中力量进行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集体积累确实有利于最大限度筹集生产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并为工业化积累资金;统一投资确实有利于增强资金的投资力度与投资效果,特别有利于对社队工业和国家工业化的投资支持;统一分配确实有利于快速提升并最大程度保证社会公平。但集体化体制的最大问题在于群众根本丧失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而这一切又根源于抹杀利益驱动的经营管理与分配机制。因此,集体化总体上对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很有限。1957—1978年,农村人口从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年均收入,从40.5元增加到73.8元,21年之间增加33.3元,年均增加1.59元。粮食总产量增长58.1%,年均增长2.2%[7]。农业生产率年均递增0.3%,低于印度的0.7%,更低于中等收入国家的2.6%的水平[16]。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农业机械化、电气化事实上也没有完成。更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农民流动的空间极为有限,除了大跃进运动期间(1958—1960年)外,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不仅农民向城市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在农村内部跨行业、跨地域的流动也很有限。当然集体化的最大贡献是,独立自主的工业化体系与国民经济体系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农村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架构建立起来了。

四、以家庭承包经营、乡镇企业发展、农民流动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1978—2003)

1978年以来,伴随改革开放的启动,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现代化成为最大的政治,农业现代化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首先在农村农业领域得以取得重大突破,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这一重大突破就是家庭承包經营制度的出现,这一制度最突出的创新特征就是破除了多年来困扰中国农业发展的“大锅饭”体制,让农业现代化有了持续不断的发展动力,农户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得以空前爆发,温饱问题得以在20世纪80年代迅速解决。1982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生产责任制不但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病,而且通过劳动组织、计酬方法等环节的改进,带动了生产关系的部分调整,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的缺点[17]。198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18]。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机制得以逐步确立起来。这一制度对农业现代化的伟大贡献在于:其一,农民有了自觉追求经济利益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有了内在的发展动力,农业现代化有了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其二,农民有了经营的自由,多种经营在农村得以迅速发展,农村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种产业得以建立起来;其三,农民在最大程度追求经济效益时,大大节约了劳力成本,农民流动有了可能,随着城乡二元体制的松动,这些相对过剩的劳力资源能够为乡镇企业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供给,农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第三产业发展均得以向前推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允许农民进城,1985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19]此后越来越放松对农民进城的限制,有力推动了80年代中期以后至90年代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现代化道路最明显的特征是市场化取向的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辅助性作用,1992年以来的基础性作用,最终发展为2013年以来的决定性作用。农业现代化道路也是如此,市场化取向的经济改革首先就是从农业领域开始的,主要表现就是取消1953年以来形成的统购统销制度,农业领域由此首先开始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1985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19]56。90年代初期,粮食自由交易市场制度建立,粮票制度最终在中国消失。农业领域市场经济制度的率先确立,为经济现代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农业现代化开辟了一条市场主导的新的发展道路。

农业领域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与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为乡镇企业的大发展铺平了道路。乡镇企业是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条重要路径,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乡镇企业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为投资主体,设在乡镇,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原名社队企业,萌芽于50年代,徘徊于60年代,复苏于70年代,高速发展于80年代,稳定发展于90年代。1983年中央1号文件鼓励努力发展社队企业,充分肯定社队企业不但是支持农业生产的经济力量,而且可以为农民的多种经营提供服务[18]27。1984年中央1号文件也肯定社队企业是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鼓励社队企业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面向国内外市场,特别是广大农村市场,以发挥自己的优势[20]。1984年社队企业正式改名为乡镇企业。这一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1986年中央1号文件总结了8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的重大成就,认为乡镇企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产值已达2000亿元以上,吸收劳力6000万人,为我国农村克服耕地有限、劳力过多、资金短缺的困难,为建立新的城乡关系,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21]。

乡镇企业发展有力促进了小城镇化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乡镇企业主要分散于乡村,这不利于资源的集中利用、生产效率的提升和环境的控制。198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农村工业适当集中于集镇,可以节省能源、交通、仓库、给水、排污等方面的投资,并带动文化教育和其他服务事业的发展,使集镇逐步建设成为农村区域性的经济文化中心。”[20]90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改变了“村村办厂,处处冒烟”“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布局,开始从分散走向集中,大大推动了城镇化发展。

就乡镇企业对农业现代化的贡献而言,乡镇企业的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农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乡镇企业的发展也提高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丰富了市场产品供给,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五、以土地产权流转、三大产业融合发展、人口城镇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2003-2018)

2003年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完善与深化阶段。破解农业领域市场经济制度完善深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深层次障碍,日益聚焦在土地产权流转(主导方面是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上。一条以土地产权流转为基础、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发挥市场经济决定性作用为手段、以三大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口城镇化为路径的农业现代化新道路开始破土而出。20世纪80—90年代,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深入发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分的层面分得彻底、激励充分,但‘统的层面统得不够、明显滞后。”[22]农村的多种经营虽然存在,但三大产业融合的程度却远远不足。随着人口的城镇化的加快,农民的土地产权流转问题日益凸显。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3]。200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24]。200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25]。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6]。201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7]。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28]。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29]。如此密集的中央1号文件,均聚焦土地产权流转这一问题,说明土地产权流转问题,是破解新时期农业现代化、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环。但这次土地产权流转与1953—1956年的合作化、1956—1978年的集体化最大的不同是,完全是在市场经济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环境下进行,完全遵循农民的意愿,完全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流转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培育土地使用权市场,通过私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自愿转让,来实现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健全土地法规,界定土地产权和制定土地流转的规则上,而不是用行政命令手段,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去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30]只有尊重土地产权的市场自由流转,三大产业的融合发展才能顺利推进,农业的产业化才能得以加速和深入,人口城镇化才能免除后顾之忧,才有持续不断的动力。

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是密切联动的。可以说,三大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将使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融为一体。只有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建构城乡一体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与深化才能落到实处。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启动的正是这种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有的义务[23]347-348。

这一时期,中央正式确立了农业现代化战略,这个战略就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的关于农业现代化的理念、目标、任务、方法、阶段、重点、关键、保障、基础、根本、前提等方面的一系列战略构想。其一,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201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提出“四个优先”: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31]。其二,提出农业装备现代化,农业科技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化,农业发展理念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人口城镇化等一系列农业现代化的任务。200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用現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32]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着力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持,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28]4,5。其三,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系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这个战略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生态宜居为关键;以乡风文明为保障;以治理有效为基础;以生活富裕为根本;以摆脱贫困为前提[29]。确立农业现代化的时间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农村农业现代化三步走的发展阶段与目标规划。到2022年,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33]。

结语

回望新中国70年农业现代化的道路,确属屡遭波折,农民长期陷于贫困,解决不了温饱问题,进城的大门也几乎被封闭,农业长期陷于停滞,进步很慢,粮食危机一再发生,农业经营非常单一,但新中国70年又在曲折之中奋力前行,我们对农业现代化的追求始终没有改变,因此当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一旦被确立,农民就爆发出空前的生产积极性,短短十来年,就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又经过短短十来年,就达到了基本小康水平。到2020年,我们将实现全面小康。新中国70年农业现代化的历史说明,什么时候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利益诉求,坚持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开放城乡交流的大门,开放市场交流的大门,农业现代化的脚步就得以加快;什么时候违背农民意愿,关闭利益驱动的大门,关闭城乡交流的大门,关闭市场经济的大门,让农民丧失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现代化就步履维艰。因此,农业现代化要遵循国际市场农业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规范一系列土地产权与农业经营制度: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合作经济制度、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制度、土地产权流转制度等,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建构城乡一体制度,统一社会保障制度,顺应农民进城的美好愿望。同时,更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对市场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调控和规划。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0.

[2]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10.

[3]刘少奇.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A].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528.

[4]邓子恢.关于农业问题的报告[A].邓子恢自述[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36.

[5]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29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A].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336.

[7]陈锡文,赵阳,陈剑波,罗丹.中国农村制度变迁6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41.

[8]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23.

[9]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44.

[10]陈锡文,罗丹,张征.中国农村改革4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22.

[11]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A].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511.

[12]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A].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五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246.

[13]罗平汉.农业合作化运动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375.

[14]秦晖.公社之谜——农业集体化的再认识.传统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14.

[15]罗平汉,卢毅,赵鹏.中共党史重大争议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242.

[16]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404.

[17]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2.

[18]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20.

[1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62.

[20]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50.

[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部署[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73.

[22]唐仁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怎么看怎么干[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3.

[23]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A].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1978-2014)[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347.

[2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99.

[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匯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91.

[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212.

[2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17.

[2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30-31.

[2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2.

[30]韩俊.中国经济改革30年:农村经济卷[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57.

[3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25-26.

[3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36.

[3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3-17.

猜你喜欢

农业现代化
黑龙江垦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研究
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平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
咸宁市农业现代化现状及发展对策
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金融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实证分析
贯彻新的发展理念 促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及其金融支持的国际经验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内涵与实施策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