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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深化的途径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修订定稿思考之一

2019-07-22陈增杰

辞书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汉语大词典义项

陈增杰

释义是辞书的灵魂。在收词、释义、引证辞书三要素中,释义居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的作用。释义给予读者以释疑解惑最直接的帮助,是衡量一部辞书质量高低和修纂水准最重要也是最显著的标志。因此,在《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第二版修订定稿中必须非常重视释义问题,应花大气力在词条的释义上细做审订修补和充实提高。

释义的深化,除纠正误释外,大量的工作是对原释进行加工、调整、补充和完善,使词目的释义更加确切合理,更加完满。尽量运用新的繁富的语汇资料,进一步挖掘字词的义蕴,通过细致辨析给予准确诠释和全面揭示,俾词义得以充分阐演,义项臻于完备,这是释义深化的富有成效的表现,是第二版修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汉大》作为大型详解性民族语文词典释义中的重要课题和所要努力完成的任务。

释义的深化,需要有博广富足的语料,要具备甄别判断的能力。《汉大》第二版副主编蒋绍愚先生说:“功力第一。”可称要言不烦不易之论。功力来自基础,也来自实践。功力的提高,依靠细致的作风、审慎的态度和孜孜不倦的精神,依靠工作实践的磨练、切磋和不断累积。

关于《汉大》第二版修订中的释义问题,拙文《全面细致的审订、充实和提升——〈汉语大词典〉二版修订定稿略记》(2016)、《典语释义及其他》(2015)已见述及,本文拟做进一步探索举证。释义问题往往与收词、引证系联在一起,故本文论述中有时兼及收目引例结合而言。

一、 订误

纠正误释是第二版修订中的首要工作。以下分类说明:

(一) 未明字义

傲狠① 亦作“傲很”“傲佷”。倨傲狠戾。《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傲狠威仪,矫诬先王。”又《文公十八年》:“傲很明德,以乱天常。”

按: 原释以“狠”为“狠戾”,即凶狠,盖以通常义作解(《汉大》“狠戾”释为凶恶残暴),不合例意。这里,“狠”通“很”,与很、佷同义。原引《左传》“傲狠威仪”的“狠”,《十三经注疏》阮校本、杜林合注本、杨伯峻注本均作“很”。很(佷),不顺从,违逆。《庄子·渔父》:“见过不更,闻谏愈甚,谓之很。”《说文·彳部》:“很,不听从也。”王力《古汉语字典》:“佷,同‘很’。不听从,犟。”均是。傲狠(傲很、傲佷),倨傲乖戾。《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的“傲狠”与《左传·文公十八年》的“傲很”,是一个意思。“傲狠威仪”,是谓倨傲悖慢,藐视礼仪;“傲很明德”,是谓倨傲悖戾,不听从有盛德的大人。“狠”(很)均不能释作凶狠。另外,原引《左传》二例序次失当,应先文公后昭公。原以“傲狠”为主条,“傲很”为副条,其主副处理亦本末倒置,应加互换。(另: 《汉大》“狠1”⑥ 用同“很”。副词。表示程度深。按,当作改补: ⑥ 通“很”。(1) 不顺从,违逆。(2) 副词。表示程度深。)

(二) 对例证理解错误

停解谓担任职务。《北史·崔亮传》:“亮乃奏为格制,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明张居正《辛未会试程策》之二:“即如算商贾,置盐官,则桑弘之遗意也;论停解,制年格,则崔亮之选除也。”

按: 原释完全理解错了。停解,应为“停职、解职”义。北魏崔亮立停年格,规定武人退役任官,不问贤否,概以停解年月先后为准依资选授。原引《北史·崔亮传》不完整,断章取义。该传出自《魏书·崔亮传》,原文为:“亮乃奏为格制,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沉滞者皆称其能。”张居正例,说的正是停年格。唐杜牧《上李司徒相公论用兵书》:“雄健敢勇之士,百战千攻之劳,坐食租赋,其来已久,一旦黜去,使同编户,纷纷诸镇,停解至多,是以天下兵士闻之,无不忿恨。”《旧唐书·宪宗纪上》:“御史台奏:‘常参官在城未上及在外未到、假故等,在外未到,计水陆程外,满百日,并停解。’从之。”亦为停职、解职义[1]。

(三) 对词语望文生义

俳儿俳优。亦指俳优之子。又《新唐书·郝处俊传》:“彼俳儿优子,言辞无度。”

按:“亦指俳优之子”,殆从所引《新唐书》“俳儿优子”加以臆度,以为优人之子,实属想当然之误解,甚无据,应删。宋任广《书叙指南·乐工倡妓》:“乐官曰伶人,又曰俳儿、优子。”乐官,指歌舞艺人。见“乐官”义项②。伶人、俳儿、优子同义,皆指艺人。唐段安节《乐府杂录·傀儡子》:“其引歌舞有郭郎者,发正秃,善优笑,闾里呼为郭郎。凡戏场必在俳儿之首也。”即此义。“优子”犹优人。正引《新唐书·郝处俊传》例,可互证。此条可改释: 俳优。歌舞艺人。

借拟谓假如作某种打算。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大小麦》“穬麦非良地则不须种”原注:“凡种穬麦,高、下田皆得用,但必须良熟耳。高田借拟禾、豆,自可专用下田也。”

按: 此释不寻绎书例的意思而照字面臆揣,属于另一种望文生义。应为“借拟,参照”之义。例言高田之种穬麦,参照种植禾、豆的方法施行,怎么会释成“谓假如作某种打算”?令人疑惑。“借拟”还有另外的意义,可列为义项②仿照,摹拟。义项③取比;比拟。(例略)

二、 准确诠释词义

原释存在不够妥切稳当或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修订中应做润饰加工,俾臻明确完善,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 做到确切

做好看使之增添光荣。《水浒传》第四四回:“这都是别人与我做好看的,怎么是诈得百姓的?”

傍落谓坠入他途。明谢肇淛《五杂组·人部三》:“譬之于诗,右军纯是盛唐,大令未免傍落中、晚也。”

按: 此二例的释解都有点不着边际,使人不得要领。“做好看”条可改释为: 做面子;装体面。“傍落”条可改释为: 落到;降至。(“傍落”又有“落在别人手里”“衰落”二义,不赘。)

传书① 谓使书籍流传于世。《庄子·天道》:“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

按: 此释未吃透例意。语曰“传书”,而释作使书传世,从结构看便不符合。陈鼓应(2016)《庄子今注今译》释为:“传之于书。”可取。言表达传述之于书册。“世因贵言传书”,谓世人因为珍重言语故而著述之于书籍,这同本段开头说的“世之所贵道者书也”是一个意思。

偃骨仙骨。道教称名字上了仙册的人,胸间必有偃骨。唐皮日休《寄题玉霄峰叶涵象尊师所居》诗:“子细扪心无偃骨,欲随师去肯相容?”原注:“偃骨在胸者,名入星骨。”

按: 根据增引的《锦绣万花谷》前集卷三十引南朝梁陶弘景《真诰》:“仙相: 名在琼简者;目有绿筋,名在赤书者;阴有伏骨,名在琳札者;胸有偃骨,名在星书者;眼有四规,皆上仙也。”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玉格》:“胸有偃骨,名在星书者……有前相皆上仙也,可不学,其道自至。”及明王世贞《宛委余编》十七:“老子身九变,有七十二相、八十一好。七十二相者: 头圆为天,伏晨蟠起……爪有玉甲,身有绿毛,胸有偃骨。”原释尚可稍事加工,更求确当: 仙骨。道教称胸有偃骨为仙人之相。(又,皮诗原注“名入星骨”欠通,据《真诰》《酉阳杂俎》,“骨”当为“书”之误。)

(二) 做到精准

偏丧① 整体中失去一部分。《国语·周语下》:“偏丧有咎,既丧则国从之。”韦昭注:“丧,亡也。步、言、视、听四者而亡其二,为偏丧。”……

按: 原释云“一部分”为未准确。韦注明云,“步、言、视、听四者而亡其二”,言失去一半。偏丧者,整体中失去一半之谓。“既丧则国从之”,韦昭注:“既,尽也。四者尽丧,国从而亡。”下文:“晋侯爽二,吾是以云。”韦昭注:“爽,当为‘丧’字之误也。丧二,视与步也,是为偏丧,故言晋君当之。”说得更加明白。此条可改释为: 谓失去其中一半。

俗不可医人若庸俗,则不可救药。语出宋苏轼《于潜僧绿筠轩》:“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

(三) 释未到位

俯仰① 低头和抬头。《墨子·鲁问》:“大王俯仰而思之。”

按: 原释只是照字面直译,没有揭明它所表达的意思。原引亦过于简略,影响了对词义的理解。原文:“子墨子曰:‘并国覆军,贼虐百姓,孰将受其不祥?’大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俯仰在这里是表示“思之”的两个连续动作,云“低头和抬头”,用“和”字来衔接,失其神态矣。此条可改释: 头低下又抬起,形容思索的样子。(原义项⑤ “形容沉思默想”,应当归并于此。“低头和抬头”义项可保留,另引书例。)

(四) 释语内涵嫌窄

传柑亦作“传甘”。北宋上元夜宫中宴近臣,贵戚宫人以黄柑相赠,谓之“传柑”。宋苏轼《上元侍饮楼上》诗之三:“归来一点残灯在,犹有传柑遗细君。”自注:“侍饮楼上,则贵戚争以黄柑遗近臣,谓之传柑。”

按:“传柑”故事,首见于唐玄宗时,释以“北宋”,失其原委。《说郛》卷六九引唐孙思邈《千金月令·传柑》:“上元夜登楼,贵戚例有黄柑相遗,谓之‘传柑’。”《广群芳谱》卷二引唐郑处诲《明皇杂录》:“唐上元夜,宫人以黄罗包柑遗近臣,谓之‘传柑宴’。”(传本《明皇杂录》失收此则)苏诗注文尚有“听携以归,盖故事也”数语,今予删略,亦为失当,易致误导。

(五) 释语外延过宽

释语过于宽泛,失却准确,故应尽量避用多义字(词)做训解。

假借① 借。《庄子·至乐》:“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

按: 《汉大》第一版“借”下列有19个义项,究竟取哪一项,缺乏明确性。《庄子》原文:“亡,予何恶!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成玄英疏:“夫以二气五行四支百体假合结聚借而成身,是知生者尘垢秽累,非真物也。”言身体乃是外物假合而成[参陈鼓应(2016)《庄子今注今译》]。此条可改释: 借来;假合。

倾送犹断送。《水浒传》第六七回:“我等众人欲请员外上山同聚大义,不想却遭此难,几被倾送,寸心如割。”

按:“断送”多义,《汉大》第一版列有10个义项,读者难以判断。此例“倾送”为害死义,可改释: 陷害丧命。

仓1③ 通“苍”。(1) 青色。《仪礼·聘礼》:“缫三采六等朱白仓。”参见“仓龙”、“仓玉”。(2) 斑白。

按:“青色”包含四种颜色,《汉大》第一版“青”: ① 颜色名。(1) 绿色。(2) 蓝色。(3) 白色。(4) 黑色。这里究竟指哪一色?未做交代。且原义(2)“斑白”(灰白色)亦与“青色”交叠,逻辑混乱。据宋王应麟《玉海·器用·虞三帛》:“天子三公诸侯皆以三帛以荐玉。宋均注云:‘其殷礼三帛,谓朱白仓,象三正……’郑注《虞书》三帛:‘高阳氏之后用赤缯,高辛氏之后用黑缯,其余用白缯。’”是“朱白仓”之仓,指黑色。如是,其云“参见‘仓龙①’、‘仓玉’”,则相捍格。《礼记·月令》记孟春“驾仓龙,载青旗,衣青衣,服仓玉”,据孔疏“夏云朱,冬云玄,则春青秋白也”,春天的服饰器物择用青色(绿色)。仓玉(青玉即碧玉)之仓属绿色;仓龙(苍龙),指骏马,不能解作黑色之马[2]。当做改释: ③ 通“苍”。(1) 黑色。原引《仪礼》例,补引《玉海》例。(2) 绿色。参见“仓玉”。(3) 斑白。

(六) 分辨褒贬

倡情冶思冶荡轻佻的情思。清戴名世《吴他山诗序》:“余游四方,往往闻农夫细民倡情冶思之所歌谣,虽其辞为方言鄙语,而亦时有义意之存。”

按: 原释含有贬义,不符例句。戴文指民间男女情歌,故言其虽辞俚而义存,不当以“冶荡轻佻”释之。证以宋元人用例,宋文同《水边春半》诗:“倡情冶思不可奈,好鸟间关花婉娩。鲜衫翠裾者谁氏,行歌杨枝惜时晩。”宋杨万里《宿池州齐山寺即杜牧之九日登高处》诗:“谪仙狂饮颠吟寺,小杜倡情冶思楼。”元方回《瀛奎律髓·风怀类序》:“晏元献《类要》有‘左风怀’、‘右风怀’二类,男为左,女为右,今取此义以类。凡倡情冶思之事,止于妓妾者流,或记辞寓讽而有正焉,不皆邪也。”皆非贬义。此条可改释: 指男女相爱的情思。

(七) 注意结构

健黠指极狡猾的人。《新唐书·张建封传》:“善容人过,至健黠亦未尝曲法假之。”

(八) 注意词性

候遮……亦泛指侦察吏卒。《国语·晋语八》:“攀辇即利而舍,候遮捍卫不行。”

三、 细致分析词义

细致辨析词义,是《汉大》作为大型详解词典独有的特色,修订中应予以发扬光大。释义的细化,是对词义做具体而微的深入发掘和区分,前无依傍,具有一定的难度,不仅需要有语料的支撑,更要见判断的功力。

(一) 阐释的细入

倒2裳① 把衣服穿倒,形容仓促、慌忙。晋陶潜《饮酒》诗之九:“清晨闻叩门,倒裳往自开。”

按: 原释于词义尚未深入挖掘。原义项①“把衣服穿倒,形容仓促、慌忙”,大致不错。不过,“穿倒”宜改作“穿倒了”,表示非出故意。根据用例,参考“倒2衣”,这一层面其实包含两种意蕴: 一是用指急出热情迎客,一是用以言忙碌于公务,当作区分。前者如原引陶潜诗。宋苏轼《和陶拟古》之一:“忽闻剥啄声,惊散一杯酒。倒裳起谢客,梦觉两愧负。”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委巷丛谈三》:“竹下倒裳迎使节,花间供具促吟杯。”后者如明程本立《题梦彩堂大理推官冯思齐氏自为察御史时扁其堂》诗:“人间少睡起,倒裳听禁钟。”明王世贞《汪伯玉书》之七:“唯泚笔理案牍,颠衣倒裳,以趣台期耳。”“倒2裳”与“倒2衣”,出典同,意义亦同,释义时应做适当联系,可加: 参见“倒2衣②”。

(二) 区别词义的差异

偁① 称举。《尔雅·释言二》:“偁,举也。”郭璞注引《书》:“偁尔戈。”汉许慎《说文解字叙》:“其偁《易》孟氏、《书》孔氏、《诗》毛氏……《论语》、《孝经》,皆古文也。”

按: 所引二例,《尔雅》郭注“偁尔戈”,举起你的戈矛。“偁”为“举起”义。《说文解字叙》“其偁《易》孟氏、《书》孔氏”,则为称誉、称扬义。《说文·人部》:“偁,扬也。”二者含义不同,界限清楚,应分立二义,不当用“称举”一语含混言之。

俊楚华美动人。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贡举》:“冀州进士张昌龄、王瑾并文词俊楚,声振京邑。师旦考其文策,为下等。”明林希元《送戴季才四子归武安序》:“予观子东兄弟丰神俊楚,天资颖悟,学问充积。”

按:“丰神俊楚”,言姿容神态,其与“文词俊楚”并不相同,均释以“华美动人”,有欠妥帖。补充其他书例,可改释: ① 优异卓越;俊逸。《汉魏六朝碑刻·北魏长孙瑱墓志》:“英奇发于弱年,俊楚声于强日。”原引明林希元例。② 华美动人。原引唐封演例。元刘壎《隐居通议·诗歌四·陈文定公诗句》:“《晓行》有曰:‘披衣起遐征,微茫认前路。哀鸿天际云。残月水边树。’此等皆俊楚,殊迫真也。”元刘仁本《送浙西宪府译史徐子信序》:“余又尝见其赋诗俊楚,染翰清新,信多才多艺者。”

(三) 释未充足

细致释义的另一表现是要求充分透彻。

偃伯亦作“偃霸”。指休战。《后汉书·马融传》:“臣闻昔命师于鞬櫜,偃伯于灵台,或人嘉而称焉。”李贤注:“偃,休也。伯,谓师节也。”

倨肆傲慢放肆。汉扬雄《法言·五百》:“故强世如夷俟倨肆,羁角之,哺果而啖之,奚其强?”

按: 原释尚欠透彻,未说明本义。原引《法言》截取不完,断句亦大误。夷俟,出《论语·宪问》“原壤夷俟”,伸两足箕踞而坐。倨肆,犹踞肆,即踞坐。两脚底和臀部着地而坐,两膝上耸。这二者古人都视作倨傲无礼的举态,可引申为傲慢放肆之意。

此条可改释: 踞坐。两脚底和臀部着地而坐,古人视作倨傲无礼之态。用指傲慢放肆。汉扬雄《法言·五百》:“或问:‘礼难以强世?’曰:‘难故强世。如夷俟倨肆,羁角之哺果而啖之,奚其强?’”(难故强世,司马光注:“以其难,故强使遵之。”)宋咸注:“夷俟、倨肆,皆骄倨之谓也。”司马光注:“人之箕倨骄慢及幼子啖果,皆其情所欲,何必强也。”汪荣宝义疏:“夷俟、倨肆,皆古语蹲踞之谓。”增引《朱子语类》卷三五:“人之容貌,只有一个暴慢,虽浅深不同,暴慢则一。如人狼戾,固是暴,稍不温恭,亦是暴;如人倨肆,固是慢,稍或怠缓,亦是慢。”明张岳《还乡事略付宓》:“汝今方离吾侧接应人事之始,凡事须小心收敛,虽僮仆下人,待之亦宜有礼,噭喝倨肆,俱损德器,切宜戒之。”

倒扁儿向他人通融财物。《红楼梦》第二四回:“如今这个货也短,你就拿现银子到我们这小铺子里来买,也还没有这些,只好倒扁儿去。”

按: 原释大致不错,只是还没有讲明原委,交代“扁儿”的取义。明无名氏《金陵六院市语》:“铜钱则为匾儿。”拟改释: 向他人通融(挪借)钱物。扁儿,同“匾儿”。指铜钱;钱币。见明无名氏《金陵六院市语》。亦指货物。(《红楼梦》例言如今此货短缺,你就是拿现银来买,本铺也无货可供,还得向别店调借。)

做光调情。

做眼① 打听消息,充当耳目。

按: 此二条释义上尚可做必要的补充。前条改补: 做光景。调情。后条改补: ① 做眼线。打听消息,充当耳目。这样加释一句,益见完整,且使之与“做光景”“做眼线”联系起来,加深理解。

四、 全面揭示词义

全面揭示词义是从两个方面说的,一是将字词的众多意义罗列齐全,即力求义项齐备;二是在训释时说解周至,不致偏颇。

(一) 释未周至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囿于所引书例而致释义不周全或偏颇,二是于书例存在歧解者采取片面之说。先说释义不周全或偏颇。

健翼猛禽。元洪希文《拟古呈贺郡公》诗:“翘首仰云衢,亦有健翼游。”

按: 从用例看,“健翼”实含三层意义: 矫健的翅膀;借指矫健的飞禽;亦比喻有才能的人。唐崔远《授泾州节度使张琏加检校司徒同平章事制》:“某官切玉雄锋,摩霄健翼,智符灵蔡,节贯寒松。”宋郭祥正《子中修撰示书作唐格四韵寄别》:“自叹鹪鹩无健翼,追飞不到水晶宫。”宋强至《汤七秀才见和再和》:“斋庭健翼飞虽晩,一举青云笑我衰。”原引洪希文例。明王直《刘教谕画像赞》:“故健翼以迅征,将乘风而上寥廓。”

偏丧② 丧失配偶,失去丈夫。《诗·小雅·鸿雁》“哀此鳏寡”汉毛亨传:“无妻曰鳏,偏丧曰寡。”

按: 原释“失去丈夫”一语,就《诗》毛传而言,是符合的,但从其他例证来看,则欠全面。《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齐崔杼生成及强而寡,娶东郭姜”晋杜预注:“偏丧曰寡。寡,特也。”指的是丧妻。故后句当改云“失去丈夫或妻子”,虽改动不多,却极必要。又: 据引书格式,作“汉毛传”,而不作“汉毛亨传”。“无妻曰鳏”前有“老”字,不省略。可加引孔颖达疏:“又哀此无妻之鳏夫,偏丧之寡妇。”

同样,原版“偏罚”指丧母。唐骆宾王《灵泉颂序》:“幼丁偏罚,早丧慈亲。”唐杨炯《泸州都督王湛神道碑》:“公幼钟偏罚,毁瘠过人。”“偏露”谓父死。谓失去荫庇保护。唐孟浩然《送莫甥兼诸昆弟从韩司马入西军》诗:“平生早偏露,万里更飘零。”

从原引看,原释并无瑕疵;但别的书例所指不同,如《旧五代史·周书·王殷传》:“臣本燕人,值乡国离乱,少罹偏罚,因母鞠养训导,方得成人。”“偏罚”指丧父。宋宋祁《叶学士书》:“早者亦闻道卿君侯奄遘偏罚,结痛终天,顾礼自支,顺变为正。”则不明丧母抑或丧父。《文苑英华》卷七七九引唐骆宾王《灵泉颂序》:“伶丁偏露,早丧慈母。”“偏露”指丧母。结合同类词条来考察,如“偏侍、偏丧、偏殃、偏艰”等,都是对双亲中失去一方的讳称。所以,该二条应改作: 讳称丧母或丧父。这样才能包含全面。

次说采取片面之说。词语之古训存有歧义,宜广予采列,不当偏执一说(除非能做判明他说皆错);更不当漏略流传已久通行之说。

倍差① 增加一倍后又减去原数的三分之一。即增加到原数的一又三分之二倍。《书·吕刑》:“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史记·周本纪》引此文,张守节正义:“倍中之差,二百去三分一,合三百三十三锾二两也。”

按: 原释片面又且不当。“倍差”古有三说: (1) 一倍又半。《书·吕刑》孔传:“刻其颡而涅之曰墨,刑疑则赦从罚。六两曰锾。锾,黄铁也。阅实其罪,使与罚各相当。截鼻曰劓刑。倍百为二百锾。刖足曰剕。倍差,谓倍之又半,为五百锾。”(2) 增加一倍后又加上原数的三分之一。陆德明释文引马融云:“倍二百为四百,差者又加四百之三分之一,凡五百三十二锾三分锾之一也。”(3) 增加一倍后又减去原数的三分之一。原引《史记·周本纪》张守节正义。

这三说中,孔传为最先诠训,亦为通行之解。孔颖达疏:“赎劓倍墨,剕应倍劓,而云倍差,倍之又有差,则不啻一倍也。下句赎宫六百锾,知倍之又半之为五百锾也。”意思说,五刑中原处墨刑,如存疑问,赦减从轻,罚一百锾(六两重黄铜);劓刑加倍,罚二百锾;剕刑倍差,罚五百锾。解释合理,没有理由说他不对。今人王世舜《尚书译注》、周秉钧《尚书易解》,皆从孔传。后人用例,如宋朱熹《鄂州社稷坛记》:“已而刘君行州事,遂以属录事参军周明仲,行视得城东黄鹤山下废营地一区,东西十丈,南北倍差。”元吴澄《崇文阁碑》:“其崇四常有一尺,南北之深六寻有奇,东西之广倍差其深。”也是一倍半的意思。据此,孔传应取为主解,而马融、张守节之释可作又一说存录,用见全面。

原释为何独取张说而舍弃孔、马说,殆片面听信张氏正义后面的一句话:“宫刑其罚五百,膑刑既轻,其数岂加,故知孔、马之说非也”,而未做查证思考。张氏此语可谓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只看到《史记·周本纪》后文云:“宫辟疑赦,其罚五百。”认为膑(剕)刑轻于宫刑,其罚金不当超过宫刑的五百锾,遂加推断,想出“倍中之差”是减,计合三百三十三锾二两,因指孔、马为非。却没有细读《书·吕刑》原文:“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宫刑是罚六百锾的。而且《周本纪》“其罚五百”之文的差讹,裴骃集解已做校勘,引徐广曰:“[五],一作六。”这些都说明张氏的粗心疏失,不可奉为正鹄。孔疏还有一段很重要的解释:“截鼻重于黥额,相校犹少;刖足重于截鼻,所校则多。刖足之罪近于宫刑,故使赎剕不啻倍劓,而多少近于赎宫也。”至此更释然明白。剕(膑)刑赎罚五百,宫刑赎罚六百,轻重有差,又何存疑惑?

(二) 义未齐备

较诸一般词典,《汉大》字词收列的义蕴已经相当丰富,广有建树;但仍然存在许多遗缺和不足,一些词条(特别是复词)单义独例,过于薄弱,未能全面揭概词义,故而广泛搜采、深入挖掘以做增补充实,应视为修订中之重头戏。

倾世去世;死亡。引清平山堂一例(从略)。

可改为: ① 冠居当世。晋傅玄《傅子·检商贾》:“上逞无厌之欲,下充无极之求,都有专市之贾,邑有倾世之商。商贾富半公室,农夫伏陇亩而坠沟壑。”② 倾倒一世。极言使人爱慕、佩服。明李昌祺《题并头牡丹图》诗:“娉婷窈窕俱有倾世貌,浅颦轻笑并立偎香肩。”明黄道周《姚现闻墓铭》:“先生为文章韵事,包燕纳许,摇笔倾世,而未尝以是自诩。”③ 犹言举世。唐梁陟《送孙舍人归相州》诗:“俊才倾世重,清论满朝归。”④ 谓与世隔绝。《法苑珠林》卷七六:“须臾,门上有一僧唤渡。渡便辞去,云:‘贫道当向交广之间,不复来也。’齐谐等拜送殷勤,于是绝迹倾世。”⑤ 去世;死亡。原引清平山堂例。

健足健步。指善于走路的人。清恽敬《散季敦说》: 越二日,“有健足负巨厢顿于地,启之,则敦与汪云海所作图在焉。”清平步清《霞外攟屑·时事·谢邱之讼》:“两造健足愬京,至于再三不已。”

按: 原释“指善于走路的人”,尚未确切。恽例指派去送物件者,平例指派去办急事的人。“两造健足愬京”,言诉讼双方(两造)各急遣人赴京上诉。于是笔者搜寻更多书例,细事排比,分列四个义项,改释如下:

其他如: 失列初义,“偏狭”: 片面而狭隘。所引清周亮工“李君性偏狭”、曹禺“兴趣偏狭”等,均就“胸襟、识见”言,为引申义;失收本义“(地方)狭小,不宽广”。例有宋王溥《唐会要·百官家庙》:“居处偏狭。”《册府元龟·牧守·仁惠》:“境土偏狭。”

失列引申转化义,如“倾仆”原释“跌倒”,失收“倒塌。倾覆;败亡。逝亡”诸义。

失列语词义,如“傈”: 见“傈僳族”。按,可补: ① 见“佶傈”。② 通“栗”。指古代庙堂所立的神主,用栗木制成。见《玉篇》。③ 通“慄”。发抖。见《灵枢经·口问》。

失列虚词义,如“伟”,除已收的5个义项外,还可补: 词的后缀,犹“们1”。一说语气助词。唐司空图《障车文》:“儿郎伟,重重祝愿,一一夸张。”宋胡宿《醴泉观涵清殿上梁文》:“儿郎伟,抛梁东,石桥观日任施功。”宋楼钥《跋姜氏上梁文稿》:“上梁文必言‘儿郎伟’,旧不晓其义,或以为唯诺之唯,或以为奇伟之伟,皆所未安。在敕局时,见元丰中获盗推赏,刑部例皆节元案,不改俗语。有陈棘云:‘我部领你懑厮逐去。’深州边吉云:‘我随你懑去。’懑本音闷,俗音门,犹言辈也。独秦州李德一案云,‘自家伟不如今夜去’云。余哑然笑曰: 得之矣,所谓‘儿郎伟’者,犹言儿郎懑,盖呼而告之,此关中方言也,上梁有文尚矣。”宋叶寘《爱日斋丛抄》卷五:“楼大防参政又考‘儿郎伟’始于方言,其说云(引略)。予记《吕氏春秋》月令‘举大木者,前呼与謣,后亦应之’,高诱注为‘举重劝力之歌声也’。与謣,注‘或作邪謣’;《淮南子》曰‘邪许’。岂‘伟’亦古者举木隐和之音?”明方以智《通雅·释诂二》:“与謣、邪许,举重唱呼也。举大木者,前邪后许,邪在中原韵为享遮反,许音虎……方子谦曰:‘今人上梁之中称‘儿郎伟’,即‘邪虎’类也。’”

互有关联的同一层面上的意义尤不当遗漏。如“仅1”: ② 指数量少。按: 遗漏了“指数量多”的意义。《广韵·去震》:“仅,余也。”唐白居易《伤唐衢》诗之一:“遗文仅千首,六义无差忒。”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二:“仅字有少、余二义,唐人多作余义用,如元微之云:‘封章谏草,繁委箱笥,仅逾百轴。’……小说《崔炜传》:‘大食国有阳遂珠,赵佗令人航海盗归番禺,仅千载矣。’《甘泽谣·陶岘传》:‘浪迹怡情,仅三十载。’”

此类甚多,不一举。

五、 典语释义

典故性词语的释义,较为复杂,修订中尤须加意留神。要探明源头,揣摩例意,期能做出完整确切的诠释。

(一) 典语而失引出处

俱瞻为众人所瞻仰。梁启超《论政府阻挠国会之非》:“退则懔俱瞻之严,自能敬慎以毋肆。”

按: 语本《诗·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毛传:“具,俱。瞻,视。”严粲缉释:“大师尹氏,民俱瞻仰之也。”较早用例有《册府元龟·帝王一五七·诫励二》:“卿等束发游宦,九有俱瞻,宜各守其业,以相翊赞。”宋赞宁《宋高僧传·兴福一·唐玄朗》:“乃构殿壁,缋观音、宾头卢像。乃焚香敛念,便感五色神光,道俗俱瞻,叹未曾有。”

未明语源而致释义失确。

偕极谓共同变化而无止境。严复《论教育书》:“况彼中凭借先业,岁有异而月更新,学者蕲免瞠后之忧,必倾耳张目,旷览博闻,以与时偕极。”

按: 偕极,语出《易·乾》:“亢龙有悔,与时偕极。”王弼注:“与时运俱终极。”高亨注:“俱达于最高点。”后谓俱达至高之境;俱至极点。唐黄滔《龟洋灵感禅院东塔和尚碑》:“叶东塔和尚、叶真身大师,其道偕极,不可思议,以父子言,克尽弓裘之善。”《宋史·王显传》:“明年正月,许还京师。时车驾上陵,显谓宾佐曰:‘余年位偕极,今天子道出虎牢,不得一拜属车之尘,是遗恨也。’言讫涕下。至京,信宿卒。”原引严复例,谓同其变化而达至高止境,并非“无止境”。

(二) 错引典源,未解典义

倾筐① 《诗·周南·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毛传:“顷筐,畚属,易盈之器也。”陆德明释文:“《韩诗》云:‘顷筐,欹筐也’……何休云:‘草器也。’”“顷筐”本指一种斜口的筐子。后亦以“倾筐”指倾倒筐子。《晋书·殷仲堪传》:“行者倾筐以顾念,居者吁嗟以待延。”唐杜甫《园人送瓜》诗:“倾筐蒲鸽青,满眼颜色好。”唐钱起《酬长孙绎蓝溪寄杏》诗:“懿此倾筐赠,相知怀橘年。”

按: 此则未解典义而错释。先说引证的失当和欠缺。词目是“倾筐”,所引《诗》及毛传、释文均作“顷筐”,两者之间未有交代,缺乏衔接。陆德明释文前头尚有一句“顷,音倾”,下引《韩诗》。此三字是系联“倾筐”与“顷筐”的要紧释语,原引却把它删略了。《淮南子·俶真》引《诗》作“不盈倾筐”,为其重要佐证,亦不当漏略。

再说释义的文不对题。释曰“后指倾倒筐子”,与所引《晋书》、杜甫、钱起三例,都不能对应,且不知所云。对典义的理解显然有误。《诗·周南·卷耳》咏出行者怀念携顷筐采卷耳的家人。后用于忧思亲人之典。《焦氏易林·鼎之乾》:“倾筐卷耳,忧不能伤。心思古人,悲慕失母。”即为此意。《晋书·殷仲堪传》:“顷闻抄掠所得,多皆采稆饥人,壮者欲以救子,少者志在存亲,行者倾筐以顾念,居者吁嗟以待延。”(原引过于简略)也是这个意思。

杜甫、钱起二例,用义与《晋书》不同,是“盈筐;盛满筐子”义。其先例有: 汉闵鸿《芙蓉赋》:“纳嘉实兮倾筐,珥红葩以为饰。”《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三·读曲歌二十》:“坐起叹,汝好愿他甘,丛香倾筐入怀抱。”当别立义项。

六、 义项的确立和区分

所谓义项,是对词义进行符合语言使用的客观实际的划分和概括。恰当地确立和区分义项,做到义界清晰,条理明达,避免义项间的相互交叉重叠,并且通过适当的安排以显示这些意义在历史发展中的演化衍变过程。

(一) 恰当安排义项

传奇小说体裁之一。一般指唐宋人用文言写作的短篇小说……宋元戏文、诸宫调、元人杂剧等也有称为传奇的。② 指明清以唱南曲为主的长篇戏曲,……

按: 原释虽大致不错,但在义项安排上条理尚欠明晰,将戏文、诸宫调、杂剧作为小说的附庸,用“也有”措辞,并不合理。“传奇”一辞,自唐以来含义四变,指称四类不同体裁的作品,钱南扬(2009)《琵琶记·报告戏情》注:“唐称小说为传奇,宋元称戏文为传奇,金元称杂剧为传奇,以及明清人的戏剧也称传奇,从唐以来,其义已四变了。”应当分立四个义项: ① 指唐宋文言短篇小说。② 指宋元南戏戏文。③ 指金元诸宫调、杂剧。④ 指明清戏曲。各举书例引证。如此则义界清楚,给读者交代明白,并从见词义衍变的历史轨迹。

义项的分合处理,有当分而合者(前文“区别词义的差异”已见述及),如:

“伛”: ① 曲背;弯腰。引《左传》等5例。按: 曲背(生理形症)与弯腰(故意动作)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意义,且各自书例众多,应分立义项,不宜并释。可改释: ① 曲背;驼背。《吕氏春秋·尽数》:“苦水所多与伛人。”高诱注:“,突胸仰向疾也。伛,伛脊疾也。”《礼记·丧问》:“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锢疾,不可以备礼也。”郑玄注:“伛,背曲也。”② 弯腰;俯身(表示恭敬)。《左传·昭公七年》:“一命而偻,再命二伛,三命而俯。”杜预注:“俯共(恭)于伛,伛共(恭)于偻。”唐白居易《谢官状》:“俯伛拜恩,怵惕受命。”

“僚1”: ③ 朋辈;同官。按: 朋辈与同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加区分。可改释: ③ 同官;一起做官的人。《玉篇·人部》:“僚,同官曰僚也。”原引《仪礼》郑玄注等例。④ 朋友。《广韵·上小》:“僚,朋也。”原引《左传》等例。

也有当合而分者,如:

“俯仰”: ② 一举一动。引汉蔡邕《和熹邓后谥议》:“《乡党》叙孔子,威仪俯仰无所遗。”按: 可以归并到义项③举动;举止。

“假造”: ① 无中生有的捏造。引吴晗一例。② 犹伪造。按: 二项实可合并: ① 伪造;捏造。补引《旧唐书·代宗纪》:“或有妄庸,辄陈休咎,假造符命,私习星历。共肆穷乡之辩,相传委巷之谭,作伪多端,顺非侥泽。”明魏校《与闻静中书》之三:“校昔见兵马司所取妖人南赤肚供招……云假造秘方,杀童男童女和附子等药为方。”清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一百五》:“按《书》实百篇,有云百二篇者,非假造即纬书说。”原引吴晗例(捏造义)。

(二) 合理编排义序

义列编排,以考察字词本义、引申义、转化义之演化为准则;若其本义、引申转化义未明,依用例时代先后或词性等因素酌定。

偃戈① 休兵。指太平。唐于鹄《出塞》诗之一:“边人逢圣代,不见偃戈时。”宋陈彭年《大宝箴》:“导之以德,民免婴罗,不懈于位,俗乃偃戈。”② 伏兵;埋伏。《周书·文帝纪下》:“命将士皆偃戈于葭芦中,闻鼓声而起。”

按: 此条也是将本义、引申义倒置了。可改释: ① 将戈矛倒伏于地。指埋伏。② 弃戈矛而不用。谓平定战乱;停止战争。也指太平。补引唐高适《信安王幕府诗》:“朝瞻授钺去,时听偃戈旋。”

七、 释义中注意照应

(一) 单字与复词的照应

单字的释义应与复词取得一致。

偏⑦ 专;侧重。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沛国刘显博览经籍,偏精班《汉》。”

按: 复词“偏精”义项①“特别精通”,亦引《颜氏家训》此例,取释不相一致,前后龃龉,当做取舍。证以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殷中军虽思虑通长,然于‘才性’偏精,忽言及《四本》,便若汤池铁城,无可攻之势。”杨勇校笺:“徐笺:‘偏,特别、最。’”言其于玄论“才性”最为精通,偏精之“偏”取“尤、最”义。《家训》的“偏精班《汉》”,用义同于《世说》。二例均可归诸“偏”义“最;很;特别”,原义“⑦专;侧重”见得无据(其谓“侧重精通”,亦于语不顺),应予删除。

单字的释义不当漏略复词中具见的义蕴。

复词“偏出”义为“旧称妾所生的子女”。偏指偏妻,妾。“偏生”(义项④“妾所生的子女”)、“偏庶”(非正妻所生子女)之偏,亦取此义。而检单字“偏”下无收“偏妻,妾”的义项,宜应加补。单用例如宋罗烨《新编醉翁谈录·林茂叔私挈楚娘》:“三山城下有神仙,一个夫人一个偏。”即是此义,更证。

(二) 关联词条的照应

系列词目释义上要互作照应,举“花客”诸条为例说明。宋张景修(敏叔)品评花卉,以客名花,曾作《十客图》。据宋龚明之《中吴纪闻·花客诗》所记,景修有“牡丹为贵客”等十二客之名;其中“莲为净客”,明都卬《三余赘笔·十友十二客》引作“莲为静客”。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上记其长兄姚伯声有“桃为夭客”等三十客之名。元程棨《三柳轩杂识》复事增扩,有“木笔为书客”等五十一客之名。以上三家命名的花卉51种,给取的别称计有六十六客(包括异名)。《汉大》第一版收录“十客、十二客”,而失收“花客”;收录“仙客、僭客、山客”等,而失收“佞客、佳客、尊客”等。于收录诸客,释文内容不平衡、方式不一致,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3]。如:

仙客④ 古人对某些特异的动植物,如鹿、鹤、琼花、桂花等,皆有“仙客”之称。

远客② 茉莉的拟人戏称。参见“十客④”、“十二客”。

修订中应做协调和综合处理,补立总目“花客”,于子目六十六客之名收录齐全;行文引证加以统一,俾体例严谨,章法整饬。可改释:

仙客⑤ 桂花、琼花、杜鹃花的别称。宋龚明之《中吴纪闻·花客诗》:“桂为仙客。”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上:“琼花为仙客。”元程棨《三柳轩杂识》:“杜鹃为仙客。”参见“花客”。(鹿、鹤之名仙客,可列为义项⑥)

远客茉莉花的别称。宋龚明之《中吴纪闻·花客诗》:“茉莉为远客。”参见“花客”。

附 注

[1] 参曲文军《汉语大词典词目订补》,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 518。

[2] 参陈奇猷(1984)《吕氏春秋校释·孟春》“驾苍龙”注:“此苍龙乃骏马之名。《本味》‘马之美者,青龙之匹’,青龙即苍龙。”上海: 学林出版社,1984: 1- 8注14;2-765注84。《汉大》“仓龙”: 青色的骏马。“青色”嫌泛。

[3] 参《陈增杰集》第2辑《语文词典系列条目的处理》,合肥: 黄山书社,2011: 16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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