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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中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初探

2019-07-21李体明

山东青年 2019年5期

李体明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也存在非常严重的低效利用问题。城镇低效用地的成因主要是由于政府、企业、市场及历史遗留等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在归纳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再开发的路径建议。

关键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路径;存量用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通过低廉的征地成本获取高额的土地红利的同时,也造成了农用地资源大量的流失。与此同时我国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也存在非常严重的低效利用问题。为此,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势在必行。

1.城镇低效用地的概念界定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扩展边界范围内,不符合现行规划用途、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包括旧村庄、旧厂矿、旧城镇、已拆或违章建设用地等。

对于城镇低效用的概念界定,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首先,从土地的利用现状上来看,城镇低效用地是城镇存量的建设用地。其次,从城镇低效用地認定来看,主要包括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产业用地、布局散乱且设施落后的三旧用地(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最后,由于土地类型不一样以及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应该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土地的类型来确定该地区的城镇低效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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