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视域下药品零售不当促销现状的原因分析(下)*
2019-07-13孙寒宁
医学与法学 2019年3期
孙寒宁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也提出要推动医药分开,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用药及药理知识学服务的重要渠道。但我国零售药店的实际发展现状,却普遍存在处方药买药品赠药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过量购药或购买高价药等不当促销行为,且其已成为广大消费者皆可体察的行业“潜规则”。笔者对长沙、株洲、湘潭(以下简称“长株潭”)的零售药店进行抽样,并对当地的消费者进行问卷访谈,实地考察药品零售不当促销现状,以期能为规制药品零售不当促销提供现实依据和数据参考。对于实地调研中药品零售存在的诸多不当促销的行为及其原因,笔者主要从现有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药品零售行业、消费者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一、不当促销系现有法律规制体系及行政监管存在不足使然
法律规范体系的统一协调与完善不仅是立法科学性的重要体现,也与法律规范的贯彻落实密切相关;同时,“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是实现法律作用与目的的条件。但目前,我国对于药品零售促销的规制体系及行政监管存在诸多不足。
(一)现有法律规制体系不完善
我国既有的药品零售促销法律规制体系的不完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规范的矛盾冲突影响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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